8月21日,广东省人社厅发布《关于完善部份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和职称对应关系的通知》,规定专业技术人员取得相关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符合相应职称评价标准条件的,可视同其具备相应系列和层级的职称,并可作为根据申报初一级职称、参加岗位竞聘等。
这次公布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共有56项,包括准入类职业资格27项、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19项、其他资格10项。其中,对于国务院清除规范有关职业资格前已取得资格证书的,原有职业资格可继续作为任命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的根据。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完善部份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和职称对应关系的通知
各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各大企业:
为贯彻落实《中共湖南市委办公厅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通知》(鲁办发〔2018〕1号)精神,推动职称制度与职业资格制度的有效衔接,降低重复评价,减少社会成本,鼓励创业创新山东省职业资格工作网,现就我省在部份职业领域构建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通知如下:
一、专业技术人员取得相关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符合相应职称评价标准条件的,可视同其具备相应系列和层级的职称(见附件),并可作为根据申报初一级职称、参加岗位竞聘等。
二、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和职称对应目录应按照国家目录及相关新政调整推行动态管理。
三、专业技术人员在申报初一级职称、参加岗位竞聘时,符合相应条件的,可直接根据相应职业资格申报;职业资格证书与职称证书具有同等效力,无需另发或补发职称证书。
四、各设区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高度注重,指导用人单位和相关职称评审委员会做好职称与职业资格对应工作,不断优化专业技术人才发展环境,迸发人才创新创造创业活力。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负责解释。国家另有规定的山东省职业资格工作网,从其规定。
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9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