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大学:
按照本学期教学工作安排,从即日起代办中学生的创新创业实践学分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分认定对象及根据
1.本学期可申请学分认定的中学生为2017级建筑学专业、2018级中学生以及所有往届生。
2.学分认定根据:
淮安工大学普通专科生创新创业实践学分认定办法(淮工院〔2017〕103号)
淮安工大学全日制普通专科生社会实践及文体艺术活动学分认定办法(淮工院〔2018〕192号)
二、学分认定内容
见《淮阴工大学普通专科生创新创业实践学分认定办法》第三条内容,其中第12款“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及文化艺术活动”学分由社联负责初审。
三、学分认定手续的代办
1.请符合申领条件的中学生填写相关学分认定申请表,并按要求附证明材料,如发表学术论文提供相应的刊物、进行课题研究的提供立项及结题材料、获得专利的提供专利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等淮工教务处,申请表及证明材料均一式两份。
2.下述项目由中学统一认定,中学生不需填写申请表:
(1)出席由中学教务处统一组织的技能考评,取得的职业资格证书,由教务处统一录入教务系统;
(2)截止2021年下半年,出席中学统一组织普通话测试且成绩达二级乙等及以上的,学分已由教务处统一认定后录入教务系统;
(3)出席创新创业大学组织的大赛班学习且考评成绩合格,由指导班主任将相关材料报创新创业大学初审后认定相应的学分淮工教务处,由教务处统一录入教务系统。
(4)截止2021年得奖的各种学科大赛,由创新创业大学汇总,教务处统一录入教务系统。
(5)出席由中学统一组织的相关创业培训且成绩合格,由组织部门将相关中学生的学分认定材料报送教务处统一录入教务系统。
(6)2021年上半年结题的学院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已由创新创业大学汇总,教务处统一导出教务系统。
3.3月30近日请各大学将审核通过的材料在院内公示后报教务处,上报的证明材料需有大学签章、审核人签名确认。
4.教务处会同相关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查证,并将初审结果反馈至各二级大学。各二级大学负责将认定的学分录入教务系统,其小学年、学期为2021-2022-2,创新内容及认定的学分按下发的标准内容填写。
5.中学生可在学期终步入“教务系统-实践教学-创新技能学分”查询本学期学分认定的结果。
6.中学生课外学分认定材料作为各院级教学档案按学期存档。
四、时间安排:
中学生填表时间:3月15日—3月20日
大学审核及公示时间:3月21日—3月28日
大学报表时间:3月29日
教务处
2022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