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背景介绍
根据《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关于全省实施企业年度报告“多报合一”改革的通知》(浙建信[2022]号) 6)、自2023年1月1日起浙江省税务网上申报,企业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税务人员可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浙江)或浙江省电子税务局(宁波企业登录宁波电子税务局)一次性完成税务年报、行情。 监管年度报告(包括外商投资企业、海关管理企业年度报告)。
2/申报时间
年度纳税报告提交时间为2023年1月1日至5月31日。
市场监管年度报告报送时间为2023年1月1日至6月30日。
3/适用范围
全省范围内需要提交年度纳税报告的企业(不含农业合作社和个体户)。
4/业务流程介绍
1、年度报告渠道为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2、登录方式为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 首次登录需信息确认并经浙企在线公众号联系人确认。
3、如未填写企业纳税年度报告,联系人与税务经办人员须一致后,点击跳转至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电子税务局备案年度纳税报告(即年度财务报表)宣言)。
4、完成市监管/海关/外商年报后,您可以预览年报、电子签名(仅适用于使用数字证书登录的企业)、提交年报。
5、提交年报后,如后续在电子税务局修改纳税年报数据,需再次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浙江)确认相关数据是否同步更新保持一致性。
5/操作流程
5.1.登录
打开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浙江)-【信息填写】-【年度报告】,选择数字证书/电子营业执照进行登录,如下图所示。
5.2. 信息确认与核实
首次进入系统时,需要进行信息确认。 请如实填写公司联系人(联络人、主要负责人)信息,以免审核不通过而延误年报报送。
5.3. 选择报告年份
进入页面后,选择企业年报对应的年份,点击栏目右端的“填写”按钮。
5.4. 填写年度报告
5.4.1. 年度税务报告
进入系统后,在“纳税年报”页面,点击“立即填写”,系统立即跳转至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电子税务局进行年度纳税报告。 报告填写人为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财务负责人或者税务系统税务人员。 完成纳税年度报告后,点击“企业年报合一”,跳转回公开披露系统企业信息填写界面,继续填写市场主体年报、海关管理企业年报、外商投资企业(机构)年度报告。
评论
1.税务系统年报信息每年5月31日前可独立修改,公示系统年报信息每年6月30日前可独立修改。
2、如果申报人身份不符合要求,系统会出现温馨提醒。 您可以点击“前往变更”将联系人更改为税务人员填写报表或直接切换税务人员帐号进行报表。 税务年报是否填写,暂不影响其他年报备案。 点击“我要继续报年报”,跳过税务年报,报送市监/海关/外商年报。
5.4.2. 市场主体年报
市场主体年度报告需按顺序填写企业出资额、对外投资、资产状况等多种表格。 系统会根据企业类型自动显示需要填写的表格。 单击表名可单独切换显示。 如果年度纳税报告已填写,系统会自动将税务系统数据读取到资产状况表中。 后台蓝色框的数据项均为系统读取的数据,公司可以修改并确认。 全部数据填写完毕后,需要对公开信息进行确认。
5.4.3. 海关管理企业年报
海关管理企业需继续填写海关管理企业年度报告。
5.4.4. 外商投资企业(机构)年度报告
外商投资企业需继续填写外商投资企业年度报告。
5.5. 预览并加盖电子签名
市场主体年报、海关管理企业年报、外商投资企业年报三个模块全部显示“已填写”后,您可以点击“预览并提交年报”查看年报公开信息内容已确认提交。 如果信息正确,将发布电子签名。
评论
年度税务报告是否“完成”,不影响年度报告的提交。 如果您使用数字证书登录,则可以进行电子签名。
2、媒体版证书(右图):点击“盖章电子签名”,点击“数字证书登录”完成签名。
5.6. 提交年度报告
签名完成后,点击“提交年报”,系统将提示您重新确认年报内容的真实性以及提交公告后的法律后果。 点击“确定”,正式提交年度报告。 同时,微信端会收到“浙企在线”微信公众号自动发送的消息浙江省税务网上申报,通知您年报已完成,并建议您安排下一年度的年报。
5.7. 年报查询/打印
年报提交成功后,年报状态显示“已年报”,公示状态显示“已公开”。
评论
查看、打印年报:可以查看、打印公司年报披露信息表。
打印年报凭证:可以打印公司年报提交情况和修改情况。
6/企业技术咨询服务
6.1. 在线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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