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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现在的位置:网校头条 > 成考 > 监管规则应用指引——会计第1号

监管规则应用指引——会计第1号

来源:网校头条网络整理 2024-02-10 09:36:31

1-1 特殊股权投资的认定和分类

1-2 重大影响的判断

1-3 特殊事项适用权益

1-4 子公司未分配利润转增资本时,母公司的会计处理

1-5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确定

1-6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1-7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或有对价

1-8 反向购买

1-9 控制判断

1-10 集团内部交易抵销

1-11 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处置子公司部分股权时,在计算子公司净资产份额时如何考虑商誉

1-12 集团内部股份支付情况

1-13 一次授予分期行权的股份支付计划

1-14 与股权激励计划相关的递延所得税

1-15 按毛额或净额确认收入

1-16 主要融资成分确定

1-17 合同负债与金融负债的区别

1-18 创业投资机构对联营企业、合营企业投资情况

1-19 嵌入衍生工具的分离和计量

1-20 债务重组收益的确认

1-21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性质和分类

1-22 股权交易情况

1-23 政府补助收入的性质和确认条件

1-24 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区别

1-25 现金流量分类

1-26 非经常性损益的确定

1-1 特殊股权投资的认定和分类

长期股权投资,是指投资方对被投资单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股权投资。 这一定义包含两个核心要素:一是投资属于股权投资,二是投资方应对被投资单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

监管实践发现,部分企业对部分特殊股权投资的认定和分类标准理解存在偏差和差异。 对于如何将上述原则运用于具体事项,我们的意见如下:

1、附回售条款的股权投资

对于附回售条款的股权投资,投资者除拥有与普通股股东相同的投票权和分红权外,还享有回售权。 例如,投资方与被投资方约定,如果被投资方未达到特定目标,投资方有权要求将股权以投资成本加年化收益10的价格回售给被投资方。 %(假设代表被投资单位的市场借款利率)。 该回售条款导致被投资方承担着不可避免的向投资者交付现金的合同义务。 根据投资方的持股比例以及对被投资方的影响程度,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场景一:投资方持有被投资方3%股权,对被投资方无重大影响;

场景二:投资方持有被投资方30%股权,对被投资方具有重大影响。

对上述两种情况的被投资单位和投资方的会计处理意见如下:

场景一:

从被投资单位的角度来看,由于被投资单位负有向投资方交付现金的不可避免的合同义务,因此应将其分类为金融负债进行会计处理。

从投资方角度看,投资方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重大影响,该项投资应适用金融工具准则。 由于该投资不符合权益工具的定义,且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不满足仅支付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要求,因此应当将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工具。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资产。

场景2:

被投资单位的会计处理同情景一。

从投资者的角度来看,长期股权投资准则规范的投资属于股权投资。 由于准则没有对股权投资进行界定,企业需要遵循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根据相关事实和情况进行分析和分析。 法官。 投资者应当考虑专项股权投资所附的回售权以及回售权所要达到的具体目标是否表明其风险和回报特征与普通股票存在显着差异。 投资者承担的风险和报酬与普通股股东重大不同的,应当将该项投资作为金融工具整体进行会计处理,相关会计处理与情况一相同。投资者对被投资单位的投资与普通股股东的投资实质上相同,因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应当将其划分为长期股权投资,并将回售权作为嵌入衍生工具予以区分。 对于投资者而言,持有上述附回售条款的股权投资期间收到的股利,应当按照股权投资的分类和具体会计准则的规定处理。

2、未实行认购制度的股权投资

认购制下,投资者实际出资前是否确认与认缴出资额相关的股权投资,应当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具体合同约定确定。 合同协议有具体规定的,按照合同协议进行会计处理。 ; 合同协议没有特别约定的,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初始确认投资时,合同明确约定出资时间和出资金额,且投资者按认购比例享有股东权利的,应当确认一项金融负债和相应的资产; 合同未明确约定的,则为未来出资承诺,不确认金融负债和相应资产。

1-2 重大影响的判断

重大影响,是指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

监管实践发现,部分企业在判断对被投资单位是否具有重大影响时,对标准的理解存在偏差和分歧。 目前我们对此事的意见如下:

判断重大影响的关键是分析投资者是否具有实质参与权而不是决策权。 此外,值得注意的是,重大影响是指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具有“参与决策的权力”,而不是“行使的权力”(例如投资方委派董事、积极参与决策)。被投资单位的经营情况(管理层),判断的核心应该是投资者是否具有参与并施加重大影响的权力,而投资者是否实际行使这种权力并不是判断的关键。

投资者有权向被投资单位委派董事,一般可认为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除非有明确证据表明其不能参与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决策。 投资方已向被投资单位委派董事,但有明确证据表明其不能实际参与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决策的,不应视为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 例如,被投资单位存在控股股东等。投资方积极反对投资方试图影响被投资方的行为,可能表明投资方无法实质性参与被投资方的经营决策。

一般而言,如果被投资单位的股权结构及投资者持股比例未发生重大变化,投资者在不同会计期间不应就其是否对被投资单位产生重大影响作出不同的决策。 会计判断。

1-3 特殊事项适用权益法

采用权益法核算长期股权投资时,投资方按照持股比例确认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

监管实践发现,部分企业对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等特殊事件导致被投资单位净资产发生变化时如何适用权益法核算的标准理解存在偏差和差异。 我们对以下特殊事项适用权益法的意见如下:

1、同一控制下合营企业合并

同一控制下的联营企业合并调整其财务报表比较信息的,投资方不得调整财务报表比较信息。 同一控制下的联营企业合并导致投资方股权被稀释(例如联营企业以发行股份作为企业合并对价),稀释后投资方仍采用权益法核算的,投资者以持股比例发生变化的日期(分部作为联营企业合并日进行会计处理):在联营企业合并日,首先按照下列规定确认投资收益:对联营企业重组前净利润与原股权与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的比例进行调整,调整后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的影响计算联营企业重组造成的股权稀释,其影响额作为联营企业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计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变更日后,按照联营企业重组后的净利润和新的持股比例确认投资收益。

2、因被动稀释导致持股比例减少时,“嵌入商誉”的结转

因其他投资者对被投资单位增资而导致投资方持股比例被稀释,且稀释后投资方仍采用权益法核算的,调整相关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 ,面临着初始投资时形成的“嵌入商誉”是否应按比例结转的问题。 其中,“嵌入商誉”是指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 投资者因股权比例被动稀释而“间接”处置长期股权投资时,结转的相关“嵌入商誉”应视同投资者直接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处理,即初始投资时形成的金额按比例结转。 “嵌入商誉”,相关股权稀释影响计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3、被动稀释股权造成的损失

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如果投资者因股权被动稀释而遭受损失的,投资者首先应当将股权稀释损失作为股权投资发生减值的迹象之一,进行减值测试关于股权投资。 。 投资者对股权投资进行减值测试后,如发生减值,首先确认股权投资减值损失并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然后计算股权摊薄和减值的影响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

投资者进行减值测试并确认减值损失(如有)后,相关股权稀释损失计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借方。 资本公积贷方余额不足冲减的,仍应继续冲减资本公积。

4、实际出资到位前合营企业已发生亏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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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司法》规定,股东之间对股利没有具体约定且公司章程没有明确规定的,股东之间按照实际支付比例分配股利。 如果在投资者实际出资之前,合营企业已遭受损失,如果根据合同或法律的具体条款,要求投资者承担合营企业的损失,即使投资者尚未出资投资者出资的,仍应承担合营企业的损失。 该义务应当每年确认一次,不应在以后年度实际缴纳出资后一次确认。

1-4 子公司未分配利润转增资本时,母公司的会计处理

在不存在等值现金选择权的情况下,子公司未分配利润转增资本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基本一致。 这只是子公司自身股权结构的重新分类。 母公司不应在个别财务报表中确认相关投资收益。

监管实践发现,一些公司对于子公司未分配利润转增资本、提供现金选择权时母公司如何进行会计处理存在分歧。 目前我们对此事的意见如下:

如果子公司在未分配利润转增资本时向包括母公司在内的全体股东提供等值的现金选择权,则该交易实质上相当于子公司向投资者宣派现金股利。 此时,母公司应当在个别财务报表中调整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同时确认投资收益。 如果母公司不行使现金选择权,则该交易可以理解为子公司先向母公司分配现金股利,然后母公司立即用收到的现金股利向子公司增资。

1-5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确定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定义包含两个核心要素:一是合并方与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后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 第二,最终控制不是暂时的(通常超过一年)。

监管实践发现,部分公司对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认定标准的理解存在偏差和差异。 对于如何将上述原则运用于具体事项,我们的意见如下:

1、家族成员之间股权转让造成的企业合并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认定标准较为严格。 一般来说,家族成员之间的股权转让不能直接认定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除非根据交易的商业实质和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可以将家族划分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会员之间转让股权的交易视为“代持股份恢复”。 所谓“恢复代持”,是指其他家族成员此前虽以合法形式持有股权,但实际上是代表特定家族成员持有。 该特定家庭成员享有与股权相关的主要风险和回报。 此次股权转让统一了交易的法律形式和实质内容。 “恢复代理持股”的认定,需要获取充分证据,并根据公司设立时的资金来源、股权交易对应决策权的行使、股权交易的确定等因素作出判断。交易价格。

2、新设主体取得集团内其他公司控制权的交易

在某些交易中,集团出于内部重组的目的设立一个新实体。 新实体作为合并方,获得同一集团其他公司的控制权,集团计划在短期内将新实体出售给外部各方。 在这种情况下,新主体取得集团内其他公司控制权的交易是否属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决于新主体的合并财务报表是对原控股股东的延伸还是对原控股股东的延伸。新控股股东。 。 如果集团内重组交易完全由原控股股东主导,则无论一年内能否成功出售新实体,重组交易都不会取消。 新主体的合并财务报表将是原控股股东的延伸,并按照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处理更加合理。 相反,如果重组交易与原控股股东失去新主体控制权的后续交易构成“一揽子交易”,如果原控股股东最终未能成功出售新主体,新主体将被视为“一揽子交易”。将获得集团内其他公司的控制权。 如果所有交易都将被取消,则新实体的合并财务报表将被视为新控股股东的延伸并被视为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更为合理。

1-6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采用权益结合法进行会计处理。 合并方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应当对期初数和比较报表进行调整,视同合并报告主体以前期已存在。

监管实践发现,部分公司在采用权益结合法对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进行会计处理时,对准则的理解存在偏差和差异。 对于如何将上述原则运用于具体事项,我们的意见如下:

1、同时向控股股东及第三方收购股权实现企业合并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同时向控股股东和第三方购买股权的,合并方向控股股东购买股权的,应当视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合并方向第三方购买股权,视为购买子公司。 公司少数股东权益的处理。 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的比较信息时,合并方仅合并比较期间从控股股东处购买的股权,被合并方的剩余股权作为少数股东权益列示; 合并日取得被合并方剩余股权时,作为购买子公司少数股权处理。

在合并方个别财务报表中,购买控股股东股权的,按照合并日被合并方净资产账面价值乘以购买控股股东股权的比例作为初始投资成本。控股股东。 初始投资成本与合并方控股股东支付的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 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 向第三方购买股权的,初始投资成本应当等于实际支付给第三方股东的对价。

2、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少数股东同时购买少数股东权益交易中的业绩承诺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同时购买少数股东权益的交易中,少数股东做出的业绩承诺在合并日按照公允价值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初始确认,并作为合并财务报表的一部分购买少数股东权益的对价。 ; 在后续资产负债表日的合并财务报表中,或有对价为金融工具的,按照金融工具准则的相关规定,将其公允价值的后续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3、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股权置换涉及的所得税问题

合并方以原子公司的股权换取同一控制下其他公司的股权并取得控制权的,该交易构成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方可以就合并方取得的价款缴纳企业所得税。本次交易期间的股权处置。 股权处置收入应当分为股权持有期间产生的利润和股权增值收入两部分,分别考虑相关所得税的会计处理。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当合并方持有子公司股权的意图由长期持有转变为对外销售时,不再满足不确认递延所得税的特殊情况,即投资企业可以控制转回的暂时性差异。 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 因此,合并方应对与子公司股权及持有期间产生的利润相关的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并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股权增值收益,由于同一控制下的股权置换交易属于股权交易,因此与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交易或事项相关的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应当计入所有者权益。

1-7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或有对价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或有对价构成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或有对价具有权益性质的,应当作为权益性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监管实践发现,部分公司在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或有事项会计处理时对准则的理解存在偏差和分歧。 对于如何将上述原则运用于具体事项,我们的意见如下:

1、或有对价的公允价值

确定或有对价在购买日及以后资产负债表日的公允价值时,购买方应当综合考虑目标公司未来业绩预测、或有对价支付方的信用风险和偿债能力、连带担保责任其他方的利益以及货币的时间价值。 以及其他因素。 涉及股权补偿的,或有对价的公允价值按照按照协议确定的补偿股份数量乘以确认或有对价时股票的市场价格(而不是按照协议约定的发行价格)计算。购买协议),并考虑上述因素。 。

值得注意的是,或有对价公允价值的变动,即使发生在购买日后12个月内,也不属于计量期间的调整,购买日的合并成本和商誉金额不应当调整。调整。

2、以自身股份结算的或有对价的后续计量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或有对价中,购买方根据目标公司经营业绩确定收回自身股份数量的,或有对价不符合“固定为固定”的条件。 ” 在购买日不属于权益工具,属于金融资产。 因此,购买方应当将或有对价在购买日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由于目标公司的实际业绩已确定,收购人能够确定当期应收回的自身股份的具体数量,则于本期资产负债表日,或有对价满足条件“固定为固定”,应重分类为权益工具(其他权益工具)的,按照重分类日相关股份的公允价值计量,不再会计处理相关股份公允价值的后续变动。 当股份实际收到并注销时,上述其他权益工具终止确认,并相应调整股本和资本公积。

3、以持有目标公司少数股权结算的或有对价

以目标公司少数股权结算的或有对价,在合并报表层面同样适用上述会计处理原则。 具体而言,当目标公司的实际业绩确定时,以或有对价确认的金融资产将重分类为权益工具(其他权益工具),不再会计处理相关股份公允价值的后续变动; 当购买方实际收到履约承诺方补偿目标公司少数股权时,应作为收购少数股东股权进行处理,即终止上述其他权益工具,并确认少数股东股权相应地偏移。 其差额计入资本公积。 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

4、向股权转让方以外的目标公司其他股东支付业绩报酬

在涉及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业绩对赌安排中,收购方可以向目标公司股权转让方以外的股东支付业绩报酬,且不以从其他股东获取商品或服务为目的。 业绩补偿安排虽然包含对非交易对手的业绩承诺,但作为企业合并交易达成的条件,其实质是购买方为获得目标公司股权而支付的对价,应视为或有对价为业务合并。

1-8 反向购买

反向收购中,被购买方(即上市公司)构成业务的,收购人应当按照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原则办理。 被购买方不构成业务的,购买方按照权益性交易原则处理,不确认商誉或当期损益。

监管实践发现,部分企业在适用逆向采购会计处理原则时,对准则的理解存在偏差和分歧。 对逆回购交易具体事项的会计处理意见如下:

1、被收购上市公司不构成业务的常见情况

以下三种情况一般可以认为被收购的上市公司不构成业务,收购人应当按照股权交易的原则处理:

首先,上市公司通过一定的交易安排出售其全部资产和负债(即“空壳”上市公司)。 未列出公司的股东使用其股票或资产来订阅上市公司发给他们的股票,并在发行后被上市。 公司的控制股东;

其次,除现金和金融资产外,上市公司没有其他非货币资产。 未列出公司的股东使用其股权或资产来订阅上市公司发给他们的股票,并在发行后成为上市公司的控制股东;

第三个是上市公司和未列出公司之间的主要资产交换。 虽然上市公司将其所有资产和负债出售给了未列出公司的股东,但上市公司购买了其从 的股东拥有的未列出公司的权益。 ,上述两笔交易之间的价格差异由上市公司将股票的私人发行给未上市公司的股东支付。 发行后,未列出公司的股东成为上市公司的控制股东。

2.注入列表的公司不是合法实体

反向购买的定义不需要会计购买者作为法人实体。 应该更多地关注它是否构成会计实体。 不能判断交易不是仅仅因为会计购买者不是法人实体而反向购买。

3.涉及现金考虑的反向购买

在某些反向购买交易中,上市公司(法律母公司/会计收购方)所支付的考虑因素包括已发行股票和现金考虑。 尽管为反向购买准备的合并财务报表以法律母公司(会计收购者)的名义发布,但它们本质上是法律子公司(会计收购方)财务报表的延续。 因此,在购买日期,应将上市公司在反向购买中支付的现金考虑因素应作为合并实体的利润分配给会计购买者(法律子公司)的原始股东。

1-9控制判断

合并财务报表的范围应根据控制措施确定。 控制的定义包含三个核心要素:首先,投资者拥有投资者的权力,并有能力指导投资者的相关活动; 其次,投资者享有变量回报投资者; 第三,投资者有能力对投资者的权力影响其收益额。

监管实践发现,一些公司在判断是否控制投资者时对标准有偏差和分歧。 我们对如何将上述原则应用于特定事项的意见如下:

1.委托和委托业务运营

当公司确定它是否控制业务是否委托运营(即目标公司)时,它需要专注于以下问题:

首先是关于目标公司权力的识别。 在判断它是否具有目标公司的权力时,除了与日常运营活动相关的权力外,还应考虑是否具有领导决策事项的能力和权力目标公司。 例如,一些委托的经营协议规定,目标公司在进行主要资产,建设,处置,重大投资和融资活动以及其他可能对目标价值产生重大影响的决定时必须获得委托方的同意公司。 在这种情况下,受托人无权直接对目标公司价值产生重大影响的活动,也不应认为受托人对目标公司拥有权力。 另一个例子是,在某些委托业务中,委托方或双方都无意长期维持委托关系,而某些委托协议允许一方随时终止委托关系。 在上述情况下,受托人只能在短期或不确定的时期内对目标公司施加影响,并且不应认为受托人对目标公司拥有权力。

第二个是识别变量返回。 从目标公司获得的变量回报不仅包括基于委托运营期内利润和亏损的分配共享回报。 例如,尽管某些委托协议规定,如果目标公司的运营条件恶化,则受托人将享受或承担托管期内目标公司的大部分利润和损失,但受托人将不会续签合同。当它到期时,这表明受托人实际上并没有承受基础公司价值变化的重大奖励或风险,因此不应被视为有权从基础公司获得可观的可变回报。 在另一个例子中,尽管某些委托行动协议规定受托人将享受目标公司的可变回报,但还没有明确同意收益的特定测量方法和付款方法。 是否可以实际支付回报存在不确定性。 由于形式原则,不应假定受托人有权获得可变回报。

2.关于固定期限的协同行动协议

如果一致的行动协议具有时间限制,并且投资者在期末结束后无法控制投资者,则可能表明投资者无法对投资者的可变回报产生重大影响(例如主要资产的购买,建设和处置)。 ,主要投资和融资等)做出决定。 在这种情况下,投资者无权直接对投资者价值产生重大影响的活动,并且由于协调行动协议,不应被视为对投资者的控制权。

3.非营利组织

会计标准中“控制”的定义和判断不仅限于投资者的法律形式。 学校,疗养院和医疗机构等非营利组织无法分配利润并不一定意味着投资者无法获得可变回报。 投资者需要根据非营利组织的建立目的,非营利组织的日常活动的权力以及其所享有的相关经济利益(例如产品销售利润,收集管理收集),需要做出判断费用,技术许可特许权使用费等)。

4.清算阶段的子公司

在积极清算的情况下,母公司可以继续对已进入清算阶段的子公司进行控制,并且仍应将其包括在合并财务报表的范围中。 在破产清算的情况下,当进入清算阶段的子公司相关活动的决策能力将转移到破产管理员(原始母公司及其受控实体除外)时,原始母公司失去了控制权上面,不应再将其转移到破产管理员。 包括在合并财务报表中。

1-10消除小组内交易

合并的财务报表反映了由母公司及其所有子公司组成的会计实体的总体财务状况,经营业绩和现金流量。 在正常情况下,母公司与其子公司之间以及子公司之间的内部交易的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需要被抵消。

监管实践发现,一些公司在抵消集团内交易时对标准的理解有偏差和分歧。 关于特定问题的会计处理意见如下:

1.土地增值在集团内的房地产转让

土地增值税是根据纳税人从房地产转让和相应税率中获得的增值金额计算和支付的。 承认土地增值税应与实现房地产价值相对应。 因此,在转让人的个别财务报表中,在当前期间的损益中应包括土地增值税税,当时是从转移的房地产中获得的增值金额。

如果该集团为出售目的而持有房地产,则在合并的财务报表中,在房地产在集团内转移的期间,内部交易中未实现的收益和损失已被抵消,并且没有房地产的欣赏小组级别,因此该项目不反映在合并损益表中。 转移交易的收益。 相应地,该集团内公司支付的土地增值税不应被确认为当前利润和损失,而应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列为资产; 当房地产从集团出售给第三方时,当该集团的合并利润中,当增值增长在桌子中实现时,付费的土地增值税将转移到当前利润和当前利润和损失。

2.小​​组内交易产生的单方面应计的增值税

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的公司之间发生交易。 一个政党向另一方出售自生产产品。 如果卖方是根据税法的增值税优势,则自行生产产品的销售免于增值税,而购买者则是增值税征税物品,并且可以计算相应的增值税输入税,以扣除。购买产品。 由于税收是法定问题,因此在集团内部的公司之间转让产品时,已经确定了扣除投入税的权利。 原则上,它不应被抵消,应该反映为合并财务报表水平的资产。 此外,直到内部交易所涉及的产品出售给第三方之前,交易本身并未出于合并财务报表的目的实现利润。 因此,在准备合并的财务报表并抵消卖方未实现的内部销售收益和相关产品对购买者相应的库存账面价值的损失时,可以在合并的财务报表中确认,由于它是一个,因此可以在合并的财务报表中识别出差额递延收入,并将随后的产品出售给第三方时将其转移到当前的利润和损失。

1-11在计算子公司净资产份额时如何考虑商誉时,处置其权益的一部分而不会失去控制权

当母公司在合并的财务报表中处置了子公司股票的一部分而不会失去控制权,则处置价格与与股权处置的子公司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应调整为资本储备(不足资本储备) )。 如果是写下,请调整保留收入)。

监督实践发现,在确定上述情况下的子公司净资产份额时,有些公司就如何考虑商誉有分歧。 当前对此事的会计待遇意见如下:

当母公司在不丢失控制的情况下处置了子公司股票的一部分时,可以将子公司的净资产分为合并财务报表中的两个部分。 一个是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包括子公司的净资产和企业利益)。 (商誉),其次,少数股东的权益(包括子公司的净资产,但不包括商誉)。 当母公司购买或出售子公司权益的一部分时,这是两种类型所有者之间的交易。 当母公司购买少数股权时,少数股东权益的账面价值(包括子公司的净资产,但不包括商誉)的账面价值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成比例地调整了。 相反,当母公司出售其股权的一部分时,归因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包括净资产和子公司的净资产和商誉)的账面价值将按比例地调整为少数股东的权益。

值得注意的是,当母公司在不失去控制的情况下处置了子公司权益的一部分时,与处置权益相对应的商誉不应被认可。

小组内的1-12股付款

如果基于股票的付款交易发生在企业集团内(由母公司及其所有子公司组成),则服务收购企业应确认基于股票的付款费用; 如果和解企业是服务招聘企业的母公司,则应确认对服务招募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

监管实践发现,一些公司在确定基于群体内股票的付款范围和进行会计处理的范围时对标准的理解有偏差和分歧。 我们对如何将上述原则应用于特定事项的意见如下:

1.当母公司向子公司高管授予基于股份的付款时,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分配了子公司股本激励费用

母公司向子公司高管授予了股票付款。 在计算子公司的少数股东的损益时,尽管母公司的股权激励措施都由母公司解决,但子公司的少数股东应包括公司权益激励费用。

其次,激励高管在小组中动员

如果积极进取的高管在集团内动员公司,则企业会改变服务接受服务,但是根据受益人的说法,高管应获得的股权激励措施并未实质性更改,并且根据等待期间的合理标准(例如,根据合理的标准(例如,根据合理的标准(例如,根据合理的标准(例如根据标准(例如服务时间)开处方)高管的权益激励措施在原始原始之间共享接收服务和新收到的服务的企业。这就是福利,确认费用的人。

3.非控制股东授予员工公司股份

该集团的股权,包括集团内的任何所有者,都不限制和解协议。 当非控制股东授予员工公司的股权工具以满足股票付款条件时,还应被视为在集团的股东中进行处理。

1-13授予和分期付款的股票付款计划

与股票有关的相关费用应在等待期内共享损益。 其中,等待期是指满足可行条件的时期。

监管实践发现,一些公司在等待期内对准则的理解有偏差和差异。 上述原则的意见如下:如下:如下:如下:

“授予和分期付款权利”,即,在授予日期的当天授予员工的权利和利益之一,然后每年以批量生产的方式达到可行性条件。 每个批次是否可行的结果通常是相对独立的,也就是说,每个时期是否符合可行性权利并不直接影响其他时期是否可以满足可行性条件。 在会计待遇期间,应将其用作同时授予的几个独立股票付款计划。 例如,在三年内授予和提交的股票付款计划中,应将其视为三个独立的股票付款计划,以确定每个计划的等待期。 公司应根据每个计划的公允价值在奖励日期的公允价值上共享。 在相应的等待期内,应根据每个计划期间等待期的等待期的比例共享。

1-14捍卫与股权激励计划有关的所得税

监管实践发现,一些公司在与股权激励计划有关的递延所得税的递延所得税治疗方面存在差异。 此问题的意见如下:

根据相关税法,对于具有绩效条件或服务条件的股权激励计划,根据会计标准的相关规定,企业的成本不会在税收期之前扣除。 可扣除额是当奖励对象支付的实际权利和行使付款金额时,股票的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 因此,将来公司的税额为-TAX金额可能与等待期间确认的成本和成本金额有所不同。 公司应根据期末的股票价格估算将来可以扣除税前扣除的金额,并确认将来可能会获得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此外,如果可以在未来期间扣除的金额超过等待期内确认的成本和成本,则超过地层部分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应直接包括在所有者权益中,而不是当前的利润或损失。

1-15通过总金额或净额确认收入

根据收入标准的相关规定,当企业将商品出售给客户或提供涉及其他当事方参与其中的劳动服务时,它应确定它是根据合同条款的主要负责人还是代理商和交易的本质。 如果公司在控制产品或服务之前控制客户的特定商品或服务,即企业可以主导使用产品或服务的使用,并从中获得几乎所有经济利益,否则是主要负责人,否则是代理。 在判断它是否是主要负责人时,企业应全面考虑是否承担主要责任,是否承担库存的风险,是否有定价权以及其他相关的事实和情况。 企业应根据有权从客户那里收取并衡量收入的金额来确定交易价格。 主要负责人应按照收回或收到的总审议确认收入,代理人应以佣金或佣金或处理费的佣金或处理费(即净额)确认收入(即,净额)。

监管实践发现,一些公司在判断和理解方面有不同的差异,根据总收入或净知情收入。 上述原则的意见如下:如下:如下:如下:

1.确认零售百货商店行业联合模型的收入

助理模型是零售部门商店中的常见商业模式。 在此商业模式中,供应商将商品出售给百货商店分配的柜台的客户。 百货商店已根据约定的股票比率与供应商定居。 一些供应商对购物中心共享有保证承诺。 百货商店与供应商签订了合同,同意他们的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已达成协议。 在将商品出售给客户之前,所有权属于供应商,供应商负责保留货物并承担损坏和货物损失的风险。 供应商有权决定发布和删除产品的时间,并更改不同商店或柜台之间的商品。 商品价格主要由供应商制定。 有时,他们需要由百货商店进行审查。 主要目的是避免供应商的过度折扣或过度折扣,这将对购物中心或购物中心的整体商业定位产生不利影响。 当百货商店在促销活动中举行时,促销计划和价格主要由百货商店领导。 供应商可以选择参加或不参加。 如果他们参加,他们可能需要与百货商店承担相关费用。 反销售人员是由供应商直接分配的,但他们需要在购物中心接受培训,遵循购物中心的管理要求,并接受购物中心的监督。 百货商店为供应商提供经营场所和相应的综合管理服务,监督进入商店的商品,并提供统一的出纳服务和其​​他服务。 在百货商店购物时,客户通常会获取由百货商店发行的销售优惠券。 购物中心供应商出售的商品存在质量问题。 百货商店首先负责薪酬,然后根据与供应商的协议收回供应商。 假设上述相关模型布置不包含租赁。

实际上,尽管百分比根据产品的销售金额向客户发行销售优惠券,但在确认收入时,应根据收入标准中的主要负责人和代理商的原则确定收入确认金额。 根据上述合资模型,客户直接在供应商的柜台购买商品。 在此之前,商品的所有权属于供应商,供应商有权主导产品的销售活动。 不同的商店和柜台被商品,商品定价和促销方法取代,并获得商品销售的经济利益,并承担较慢的产品或折扣销售而造成的损失。 相反,在商品销售向客户销售之前,百货商店无法决定如何销售这些产品,不能或要求供应商将商品用于其他目的,也不能被供应商禁止将商品用于其他目的; 在某些情况下,尽管百货商店,尽管百货商店,但该购物中心可能有权干预供应商出售的产品。 例如,新产品品牌需要由百货商店认可,并且应及时删除慢速销售或季节性产品,但目的是维护百货商店购物中心的商业定位和形象。 这并不表明百货商店可以主导这些产品的销售。

因此,在供应商出售特定产品的销售之前,供应商有权主导使用商品并获得其经济利益; 百货商店尚未获得对货物的控制。 它被确定为代理商,并根据净额确认收入。

除零售百货商店业务外,供应链企业,代理商对外贸易进口和出口或跨境商业企业,商品分销或药品分销企业,E-商务平台企业,E-商务平台由采购进行。或外交贸易进出口企业等的销售,应参考上述原则和分析,结合业务模型和合同,并确定是否在将商品出售给客户之前要控制商品,并确定是总计还是净金额已确认。

2.根据购买和销售合同方法确认委托处理收入

该公司(专员)和非相关的第三方公司(处理器)将原材料“出售”给处理器,并委托它们通过签署销售合同来处理它们。 后退。 在这种情况下,公司应确定处理器是否已根据合同和业务条款(即处理器有权主导使用原材料)的原材料获得了要处理的原材料的控制并获得几乎所有的经济利益,例如原材料的性质是原材料的性质,是专员产品所独有的,无论处理器是否有权根据自己的意愿使用或处置原材料,除了他的存储不足之外,原材料是否损坏和丢失,是否获得与原材料所有权有关的补偿。 如果处理器无法获得要处理的原材料的控制,则原材料仍然属于专员的清单。 客户不应确认原材料销售的收入。 取而代之的是,整个业务应本质上处理,它是为专员提供可信赖的处理服务,并应根据净额确认处理服务费的收入。

1-16确定主要融资成分

根据收入标准的相关规定,如果合同包含主要的融资组件,则当公司确定交易价格时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实例,它应消除合同价格中包含的主要融资部分的影响,并根据当前的收入确认收入销售价格。 如果公司将商品或服务向客户转移之间的时间间隔不超过一年,则可能不会考虑融资组成在合同中的影响; 如果超过一年,如果相关事实和情况表明合同中商定的付款时间,它不会为交易的客户或企业提供主要的融资福利,以转让商品或服务,并且认为该交易中没有主要的融资部分合同。

监管实践发现,在某些交易中,公司将商品或服务转移给客户之间的时间间隔可能更长。 例如,该公司从事光伏发电业务,作为在发电收入考虑因素的一部分的可再生能源的补贴。 向公司充电时间和确认发电收入可能超过一年之间的时间间隔; 例如,该公司从事新能源车辆的生产和销售,作为新的能源车辆的新能源车辆销售考虑。 公司销售新能源车辆与确认收入之间的时间间隔可能超过一年,一些公司对上述情况是否具有主要融资成分有不同的判断。 如果相关事实和情况表明,此时间间隔的主要原因是相关国家部门需要执行相关的批准程序,而此时间间隔是履行上述程序的必要时间。 该公司上述可再生能源电力价格补贴和新的能源车辆补贴没有主要的融资部分。

1-17差异合同负债和金融负债

根据收入标准和金融工具标准的相关规定,将货物转让给客户已收到或收到客户的考虑的义务构成合同负债; 义务构成金融负债。

监管实践发现,一些公司授予了客户的奖励积分,应确认奖励积分的合同价格在理解合同负债或金融负债之间存在差异。 以下原则的意见如下:如下:如下:

该企业从购买其产品的客户那里授予了奖励积分,并且客户可以选择使用该点来交换公司或其他各方出售的产品。 当客户选择兑换其他当事方出售的产品时,企业有义务向其他方支付相关的商品价格。 当公司为客户提供奖励积分提供其他选择的选择并构成主要权利时,它应该是单独的绩效义务。 企业需要分享销售商品在销售点和奖励点之间单一价格的相对比例分享销售商品所收集的价格。 当客户选择使用奖励积分来兑换其他当事方出售的产品时,尽管公司有义务向其他方提供现金,因此适用的收入标准被应用于账目,因为义务是通过客户购买商品而产生的并获得奖励点。 在企业收到的合同价格中,奖励积分的一部分(无论客户未来对企业或其他各方的商品选择如何),应确认为合同负债; 当客户选择交换其他当事方出售的产品时,公司的观点将是终止交易义务。 目前,公司应从合同负债向其他当事方支付资金,以归类为金融负债。

1-18 of to in joint or joint

Risk , funds, and can use long -term to in that are at the of the or joint at the , which is to be at fair value and its is in the and loss. with more than laws. For , can non - in the of that are at fair value and their are in other the .

has found that some have of the of the in to be at fair value and their in other . , funds, and can in the of that are at fair value and in the and loss. For of this kind of joint or joint owned by such , it be as a at fair value and its are in other .

1-19 and and the tools

For the of a in tools, if the main is not a asset by the , need to to split into the tool from the mixed and deal with it as a 工具; if the is The and risks of tools are to the and risks of the main , and no spin -off is . can also it is as a that is at fair value and its into the and loss.

has found that when the signs a with the , the delay terms will be (such as the price of the in the in the 4th month after the ). There are in the of and how to . The of the above are now as : as : as :

The above - make the to pay in the trade of the with the in the price of the in the , which is an tool. the of the 's , the terms are to the to be by the , so there is no need to split; after the of the , the needs to the and for the , and the terms. It is not to the main ( ). It be split from the main and it as a tool, or the is as a fair value with the main ( ). for and .

1-20 debt

The of debt four : ' debt of debt, debt into , of other terms, and a of a above - above . The shall count the the book value of the debt on the debt and the book value of debt , and the of the of the and by the debt, or the or loss of the debt due to the of other .

has found that some debt due to and to when to debt . The of the above are now as : as : as :

For debt by due to and , due to major in the and of the debt in and , the the debt after the of the after . , there is that the above major has been .

1-21 The and of of the sheet

the or that the sheet day to the and to the asset - in the or the asset - will not be in the , so as to to the day's . The main of the of the sheet is or non - is the shows that the on the date of the sheet date or .

has found that some have and the of the debt with the 's debt with the 's of the debt in the . The of the above are now as : as : as :

For the debt that the has on the date of the sheet date, the debt with the the of its sheet are not to the of the sheet. And . In the sheet , the in the debt shall be and in with the such as the legal the debt .

1-22

The and its or other may in forms. The main are as :

1. of . In to the owner of as the owner's and the , it also , and the is of the ( of the and ). 之间。

2. The of on the total of the . The the and the owner will cause the total of the to or . The the owner will not the total , but it will the of the the .

3. of . and to be in , which will not the and loss.

For among the owner, if it , it it to from the scope of the . If the loses due to the of the () of the , the is no in the scope of the , and the will not trade as the owner; Lost , the is still into the scope of . As far as the main body of the is , the by the as the owner of the shall be dealt with as .

have found that some have and in the of and . The of the above are now as : below:

The of the of , other by , and the of or , debt and other on . In , the and of have from it. , it be that its have input , and the be in the owner's . When a it is , it the is fair and there is in . The above and be to the above .

1-23 and

The by the , in , and as . refer to from the to or non - from the for free. The main forms of the 's for , tax , , and non - for free. The to the as an and the owner's . The and the are the and , and they be to . If the is to the such as the 's sales or , and it is part of the of goods or or a , the be .

has found that there are and in the of and the of . The of the above are now as : as : as : as :

1. New

For new , if there is no 's new , do not sell at a price below cost. are part of the price of new sales.

The from the from the are to their sales of new and are part of the price of new . The and local are to buy and pay some sales for to buy new . The of to the of funds for sales of new , and it is in . , new shall in with the of the . When the of is , it be as the , and the of will be based on the of the and local .

2. to the of the to be

can be when can meet the to and can . that can , they focus on the and of the by the and are to funds. Power and , the in the is , the of for is legal and , the in the have been , and the is for the of the , the same type of the of the past, the have a clear time, and the has the to the .

1-24 and

When the is for , it often needs to . The be based on the that can be . Over time, if the of , or the has new and more , it to the early , which is a in . When an is , if there is no use of that can be at the time, it is a error. be used for in the , and the early error be used for .

has found that in and early are to , to the early error by and the early error by error due to . The of the above are now as : as : as : as :

not the and . If the has made an in the early stage, the that has and can be when the is not used , in the fact that the did not the at the time, it to the error. 方法; , if the 's early are based on the of the and and to be , and then the is due to the and and of the and . It is a for , and the of be .

1-25 of cash flow

cash flow sheet based on the cash and cash , and cash flow into into cash flow, cash flow and cash flow of . refer to and of long -term and cash ; are that guide and debt scale and ; all and other than and to . shall the of cash flow by in with . The forms of cash and the cash and cash does not cash flow.

has found that when of cash flow , some have bias and in the of cash flow by and . The of the above are now as : as : as : as :

1. Cash due to the of bank bills

If the of bank bills does not meet the of the of , the cash by the cash out of the bill be as a loan in the sheet. The of the bill of is in line with the for the of the , and the cash are as the cash flow of .

If the bank bill is does not meet the of the of , and the bills are paid due to the of the and to the , the cash flow shall not be cash flow when the cash flow sheet is not in the cash flow sheet. When the when the bank bill to buy raw and other , it is by this .

, the and of

first judge they are cash and cash in with there are on and they can be at any time. If the form does not to cash and cash , its or will not cash flow; if the is a cash and cash , it is used to and no meet the of cash and cash . The of cash and cash will cash flow.

When the is , the cash flow be to the of the 's . If the to the , the of short -term may to , and the cash flow is as the cash flow of ; if the is a non - , the of short -term is cash flow be as cash flow of .

1-26 of non- or loss

to the of the " of the No. 1 -Non - " ( to as No. 1), non - or loss to - , but due to its and , it to make the 's and of the 's and .

The of non - and loss be based on the of non - or loss. The three of its be , that is, " with ", " and ", and " the 's " " and " be based on the 's , refer to the to the , and . The are as not gains and .

If the the in No. 1 as a non - or loss, the name, and of the be in the note; If the of or loss is not , it be in the "other and loss that meets the of non - and loss". The name, and .

has found that some have and in the of No. 1 when non - or loss. The of the above are now as : as : as : as :

1. Value -added tax of

the 's VAT tax is a non - or loss. The key to is the value -added tax is to the 's , and the other is it to the rated . The rated in non - and loss focus on this to the and it is . If the value -added tax by the is to its main , the can be and can be , it can the 's and , which is not or loss.

2. The and of the of the due to the of the of the

In the and and , the the of the after the is . When the do not the as , the will the by or cash. the above is only for the after the of the and and , under , the 's is not , and it be used as a non - or loss. At the same time, due to the by and and , its is the same as other long -term (such as fixed , , etc.) of the . It to the daily of and not be as non - and loss.

3. of fees for that occur in major asset

of the costs No. 1 the of , costs, etc., and does not costs for major asset . M & A and is the of the . The are also . The of such as , , and are for such .

, the the use of funds

the on funds to has to do with the 's daily and , the 's funds are a . The to the . The two only exist in forms of to bring . In , if the by the funds will be , it will lead to the of the of the net asset yield and the per share, and the of non - of the and will发生。 , the use is not or loss.

Fifth, the funds by non -

the items in No. 1 "the funds by non - in the and loss", it does not mean that the of the fund fee is bound to be non - and loss. Make . If the of fees is to the 's daily , and it is not and , the funds fee may not be as non - gains and .

6. Real ' or loss of

For taxes or other , real may the of real or other in the form of . When the a non - or loss, it be that the or loss by the of the 's is non - or loss, but it be on the of non - and loss. the , the the form. to the and of the basic by the , it the is the same as the 's .通常而言,基础资产在合并财务报表可能的资产类别包括存货(开发成本、开发产品等)、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投资性房地产等。如果公司常规业务是房地产项目开发完成后出售,则通过转让股权方式把一项待开发的土地使用权和部分开发成本一次性出售所取得的投资收益,应当作为非经常性损益,这与公司处置固定资产或投资性房地产等长期资产适用的判断类似。但是,如果转让股权所对应的基础资产实质上是已开发完成的房屋存货,出售开发完成的房屋属于公司的常规业务,且公司能提供充足的证据(例如近年来出售类似项目子公司股权的频率足够高、金额足够大等)证明其为常规业务,公司均是通过这种方式来获利,则股权处置损益可不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

七、企业集团中关于非经常性损益的判断

公司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应当将整个企业集团视为一个会计主体,按照统一的会计政策,反映企业集团整体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然而,在界定非经常性损益项目时,对于企业集团内的损益项目应基于单独公司进行判断。例如,企业集团内的母公司取得某项收益与其日常经营业务无关,被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在合并财务报表中,该项收益并不能因为合并范围内有子公司存在相关经营范围而被重新认定不属于非经常性损益。

本指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上市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监管问题解答》(第1至8期)同时废止。

关于《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会计类第1号》的说明

为进一步完善资本市场监管规则体系,提高监管透明度,我会对涉及资本市场执行会计准则的监管问答和其他指导性意见进行了系统梳理整合,并以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形式发布,原《上市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监管问题解答》同步废止。现就《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会计类第1号》起草情况说明如下:

一、起草背景

切实提高资本市场信息披露质量,尤其是财务信息披露质量,是注册制改革的必然要求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实例,是以信息披露为核心的监管体制改革的重要目标。提升财务信息披露质量,关键在于促进各类市场主体对会计准则的统一有效执行。近年来我会以会计监管问答、会计案例汇编、会计监管协调会会议纪要等形式,及时有效明确资本市场执行会计准则的监管口径。随着注册制等相关改革的推进,为进一步统一规范发文形式和提高监管透明度,我会对以往发布的会计监管问答等进行系统梳理整合,统一以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形式发布。

二、功能定位与主要内容

会计类监管规则适用指引是资本市场具体交易事项执行会计准则的监管意见和口径。具体的会计类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在内容上包括三个部分:交易事项背景及具体的会计问题、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具体问题适用会计准则的意见或监管口径。从内容上看,会计类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并非对会计准则的解释,而是针对具体问题如何执行会计准则的指导性意见,旨在推进会计准则在资本市场的有效、一致执行。《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会计类第1号》的内容涉及股权投资、企业合并、股份支付、金融工具、收入、非经常性损益等26类、53个具体问题。

我会将密切关注《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会计类第1号》的执行情况和效果,并根据资本市场执行会计准则新出现的问题,适时研究调整会计类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的内容,及时有效地向市场传递会计监管政策与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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