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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初级会计职称证书吊销情形,不得附加任何条件

来源:网校头条网络整理 2024-02-20 17:32:37

根据《财政人事部关于修改印发实施办法的通知》(财会[2000]11号):

第十一条 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合格的中国财政会计网,由人事部统一印制中国财政会计网,由人事部、财政部由人事(职改)部门印发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证书。 该证书全国有效。 颁发证书时,不得附加任何条件。

初级会计职称证书注册

根据《财政部人事部关于修改印发实施办法的通知》(财会[2000]11号):

第十二条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实行定期注册制度。 资格证书每三年注册一次。 持证人应当到当地人事、财务部门指定的办事机构按照规定办理登记手续。

(注:2016年,网校经电话咨询从财政部获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自2000年颁布以来,一直没有发布新的文件,但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证书不需要定期注册,此信息供您参考,如有异议,请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初级会计专业人员的继续教育

根据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通知(财会〔2018〕10号):

第十三条 取得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应当按照财政部有关规定接受相应级别会计人员的继续教育。

吊销初级会计职称证书

根据《财政部人事部关于修改印发实施办法的通知》(财会[2000]11号):

第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会计考试管理机构应当撤销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发证机关应当收回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两年内不得再次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一)伪造学历、会计资格证书、资格证书的。

(二)考试期间有违纪行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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