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 储存、经营危险化学品的企业的仓库规划、选址、建设、安全设施应符合要求。
4.2 应建立危险化学品储存信息管理系统,根据储存量分级要求,实时记录基本运行数据,包括但不限于:
a) 危险化学品进出境记录简述在储藏间存储办公用品时的注意事项,包括但不限于:时间、品种、产品名称、数量;
b) 识别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中要求的灭火介质、应急和消防要求和危险特性、物理和化学性质、操作和储存注意事项和禁忌,以及可能涉及的安全兼容性矩阵;
c) 库存危险化学品的种类、数量、库内分布、包装形式等信息;
d) 库存危险化学品禁止库存状况:
e) 危险化学品储存安全和应急措施。
4.3 危险化学品储存信息数据应异地实时备份简述在储藏间存储办公用品时的注意事项,数据保存期限不少于1年。
4.4 危险化学品信息系统应与所在地相关监管部门的业务信息系统建立接口。
5存储要求
5.1 危险化学品仓库应当采用隔离储存、分开存放、单独存放危险化学品。
5.2 储存应选择符合危险化学品特性、消防要求和化学品安全技术规范储存要求的储存设施。
5.3 应严格按照危险化学品仓库设计和经营许可要求控制危险化学品的储存品种和数量。
5.4 危险化学品的储存应当符合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包装、储存方法和消防要求。
5.5 危险化学品的储存、配送应符合附录A及其化学品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
5.6 储存爆炸物品的仓库应满足外部安全防护距离和储存要求。
5.7 储存有毒气体、可燃气体并构成危险化学品主要危险源的仓库,其外部安全防护距离应符合要求。
5.8 储存有火灾危险的危险化学品仓库,其耐火等级、层数、面积和防火间距应符合下列要求。
5.9 剧毒化学品、易燃气体、氧化性气体、急性有毒气体、遇水释放易燃气体的物质和混合物、氯酸盐、高锰酸盐、亚硝酸盐、过氧化钠、过氧化氢、溴应单独存放。
5.10 剧毒化学品、监控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储存地点、储存数量、流向、管理人员等应当按规定报有关部门备案。 剧毒化学品及其成分 具有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应当单独存放在专用仓库内,并实行两人交接、两人保管制度。
重点关注大型石化企业(装置)化工过程安全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