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校课程

移动资讯

扫一扫
关注网校头条
掌握一手资料
免费试听
  • 今天
    环球网校成考单科强化班

    今日 免费试听

    立即试听
  • 今天
    环球网校成考考点精讲班

    今日 免费试听

    立即试听
  • 今天
    环球网校成考精品VIP班

    今日 免费试听

    立即试听
  • 今天
    环球网校成考高端签约班

    今日 免费试听

    立即试听
  • 今天
    环球网校成考试听课程送大礼

    今日 免费试听

    立即试听
开课流程: 注册会员 → 免费试听 → 选课报名 → 支付学费 → 再登陆听课

您现在的位置:网校头条 > 成考 > 资本公积等转增股本的个人所得税相关征管事项

资本公积等转增股本的个人所得税相关征管事项

来源:网校头条网络整理 2024-02-25 09:32:02

转股个人所得税规定

个人拥有债权、股权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的应纳税所得额。 个人收入的形式包括现金、实物、有价证券和其他形式的经济利益。

财税[2015]116号规定,自2016年1月1日起,全国中小型高新技术企业将未分配利润、盈余和资本公积金向个人股东转增股本,个人股东缴纳个人股本一次性缴纳所得税。 如果有困难,可以5年内分期缴纳个人所得税。

鉴于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政策对不同企业股东获取“股息红利”实行差别化政策,为方便纳税人了解相关规定,财税[2015]116号及税总公告80号文再次依法明确“个人股东受让增发的股本资本公积是什么,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统一征收20%的个人所得税。”现将股本转增涉及的个人所得税征管事项详细罗列如下:

(一)个人以未分配利润、盈余公积、资本公积(不包括股票发行溢价形成的资本)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简称“公开发行转让市场”)上市公司或企业取得股份。 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适用分期纳税政策,但继续适用现行股息差别化政策:

1、持股期限超过一年的,股息收入暂免征个人所得税。

2、持股期限在1个月(含)以内的,股利、股利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3、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的,暂按持股期限的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二)个人以非“公开发行转让市场”的中小型高新技术企业的未分配利润、盈余公积金、资本公积金取得股本且符合财税[2015] [2015]116号,纳税人个人所得税可以分期缴纳。

(三)个人对非“公开发行和发行”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以外的企业以未分配利润、盈余公积、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取得的股权资本,一次性缴纳个人所得税。转让市场”,并实施转让。 增加收入的企业应当及时扣缴。

资本转股不征收个人所得税的原因

关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份制企业分配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免征个人所得税的通知》第一条(郭税发[1997]198号)规定:股份制企业应当使用资本公积金增加股本。 不属于股息、红利性质的分配以及划转给个人的资金数额,不视为个人所得,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国家税务总局随后发布了《关于原城市信用社改制城市合作银行期间个人股增值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批复》第二条的解释和补充规定(郭水函[1998]289号):国发[1997]198号文所称资本公积金,是指股份制企业股票溢价发行收入形成的资本公积金。 个人将该金额转为股本取得的金额,不作为应纳税所得额缴纳个人所得税。 对资本公积金分配个人所得中的其他部分不符合规定的,依法征收个人所得税。

实践中经常出现的对个人所得税免税的误解包括:

一、我只看到国税发[1997]198号,没有看到国税函[1998]289号,导致对个人资本公积金数额的理解和片面认识。所有来源均转换为股本。 ,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它忽略了免税资本公积来源的限制。

其次,国税发[1997]198号中“股份制企业发行股票溢价收入形成的资本公积金”的理解存在模糊性,特别是对“股票”的具体范围的理解。发行”范围扩大,非股份公司的资本溢价行为也扩大到纳入股票发行范围。

正确理解“股本溢价发行”概念

笔者认为,正确理解上述文件的关键在于正确理解“股票溢价发行”的概念。

1、《公司法》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本分为股份,公司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 股票是公司发行的证明股东持有股份的凭证。 可见,只有与股份公司的股本相对应的分成股份的凭证才称为股票。

2、发行股票必须满足一定的条件。 《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第七条规定,股票发行人必须是具有股票发行资格的股份有限公司,包括已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和已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经批准后设立。

资本公积是属于什么科目_资本公积是什么会计科目_资本公积是什么

可见,在我国,只有股份有限公司才能依法发行股票,有限责任公司无权发行股票。 股票溢价和资本溢价是完全不同的概念。 但国税发[1997]198号明确规定:在现行税收政策中,资本化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只能将资本溢价发行股票所得形成的资本公积资本化。股份公司; 不包括有限责任公司从资本溢价中吸纳新股东形成的资本公积。 因此,简单地认为自然人股东将资本和资本溢价形成的资本公积转为股本(股本)时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是错误的。

现代企业制度下资本公积的属性

对此问题还有一种观点认为,投入资本(现金或非货币资产)形成的资本公积金归个人股东所有。 那么了解什么是资本公积金、什么是现代企业制度,将有助于理解这个误区。

资本公积是指投资者的出资超过其注册资本份额的部分,以及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损益。 不直接表明所有者与企业的基本产权关系。 无论是资本溢价还是其他方式形成的资本公积,资本公积都属于公司财产,不单独属于某个股东。

根据《公司法》第三条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具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 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认缴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股东投入公司的财产(资本、股本、资本公积金)归谁所有? 是由特定股东拥有,还是由公司(即全体股东)拥有? 无论股东如何投资公司,他们只是以其股权分享公司的收益。 资本公积金是公司的财产,股东也以其股权享有资本公积金。

假设:股东A以现金100万出资,股本60万,资本公积40万; 股东B投资固定资产50万元,其中股本30万元,资本公积20万元。 现在发生紧急情况,固定资产受损,是否意味着股东B不再持有公司股权? 不再享有资本公积金? 显然不是,因为受损的是公司财产,股东B的股本(股权)并没有直接受到影响(损失)。

股份制改造企业需特别关注

现有企业改制为股份公司时,一般要对净资产等进行评估和清理,账面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对于原资本溢价形成的资本公积金,关于增资扩股涉及的个人所得税问题,从法律角度看,股改企业不是股份制公司,无需股票转增股本。作为持有股权的凭证。 因此,该类企业资本公积中包含的溢价不能属于“股票溢价发行收入”而仅属于资本溢价; 即使今后新设立股份公司,原企业的资本公积计入新公司资本公积后,原资本溢价部分仍不属于新公司。 “发行股票溢价收入”本质上仍然是股权溢价。 这一点需要特别注意。 流行的说法“先股改再转股增持,原始资本溢价变成股票溢价”看似美好,但实际上会带来很大的涉税风险。 根据上述原则,上述两类企业将资本溢价形成的资本公积金转让给个人股东增加股本时,仍不符合免税条件,须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次性纳税和分期纳税的划分

实践中,有一种观点认为“资本公积金转为股本形成的资本溢价”不应征税。 原因是国税发[1997]198号文和国税函[1998]289号文规定“股票溢价发行收入形成的资本公积金”不征收个人所得税,但不能从其中扣除。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收入个人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通知》 ”(国税发[2010]54号)和《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7号)国税发23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投资者收购企业股权后将原盈余转为股本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23号),国家税务总局对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没有任何限制。 个税问题也相继被提及。 但文件并没有明确规定“非股票溢价,即资本公积金转为资本溢价形成的股本,必须征收个人所得税”。

那么,根据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发布的财税[2015]116号文件,特别是“财总公告第80号”,就这一问题表述得很明确:个人股东获得增资的,应当遵循“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按2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对非上市及其他非全国上市企业,及时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股权交易。

综上所述,现行个人股东转增股本的税收政策可概括为:个人股东取得企业未分配利润、盈余公积、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应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项目中,个人所得税适用20%的税率。 在:

个人股东以股票发行溢价形成的资本公积金转增的股本,不征税。

个人股东以未分配利润、盈余公积、资本公积从上市公司、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上市企业取得资本的,适用现行差别化分红政策。

个人以未上市或者未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的未分配利润、盈余公积金、资本公积金取得股权资本,且支付确有困难的个人所得税一次性缴纳,可以自己制定方案。 5年以上分期付款。

个人股东以非上市企业及其他未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企业的未分配利润、盈余公积、资本公积取得的资本,一次性缴纳个人所得税; 实施资本转移的企业应当及时代扣代缴。

税务机关、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都应该清楚地知道资本公积是什么,具体优惠政策的适用范围也是具体的,不能随意扩大适用范围,否则会带来税收风险。

名师辅导 环球网校 建工网校 会计网校 新东方 医学教育 中小学学历



星级网校推荐

排行推荐 频道最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