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弃面试的考生,应填写《放弃面试资格声明书》(见附件5),签字后将扫描件发送至指定邮箱或传真至中国地质调查局人员教育处。 2024年2月26日 17:00 部门。
因个人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填写放弃声明而不参加面试,或在确认参加面试后自行放弃的,将报中央公务员主管机关并予以记录根据情况记入诚信档案。
3、资格审查
请确认参加面试的考生须于2024年2月28日前将以下材料彩色复印件以特快专递方式邮寄至我局(以邮戳为准)(邮寄地址:中国地质调查局人事教育部干部一处、北京市西城区阜外大街45号,邮政编码:),或将扫描件发送至,扫描件将按照以下顺序编译成文档(PDF格式)。
1、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到同一页)、学生证(应届毕业生)或工作证。
2、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
3、考试报名表(如实、详细填写个人学习和工作经历,时间必须连续,并注明各阶段学习是否为在职学习,获得什么学历和学位,以及如果邮寄请附上实物照片)。
4、本科(专科)、研究生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以及所应聘岗位所需的外语等级证书、计算机等级证书等专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应届毕业生无需提供即将毕业的证书。
5、所应聘职位所需的基层工作经历相关材料。 曾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过的应聘者,须提供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基层工作经历材料,并注明起止时间、担任职务、工作内容; 曾在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过的应聘者,应聘者需提供单位出具的基层工作经历材料,注明起止日期、职务和工作内容,并需提供相应的劳动证明复印件合同或社保缴纳材料。
6、除上述材料外,考生还须根据身份类别提供以下材料:
应届毕业生应提供报名推荐表(从国家公务员局专门网站下载,加盖所在部门公章,并须注明培养方式)、成绩单(加盖所在院系公章)学校事务处)。
社团从业人员应提供报名推荐表(从国家公务员局专门网站下载,加盖单位公章)。 如果暂时不方便提供,最迟可以在检查前提供注册推荐表。 如果您现在的工作单位与报名时的工作单位不同,还需要提供辞职相关材料。
失业人员应提供所在街道或备案人才中心出具的推荐信。 同时另附一页详细描述我最近一次全日制学习和就业以来的经历。
留学归来者,应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大学生村官”人员提供县级以上机关人事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及考核合格材料; 《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岗计划》人员由省教育厅统一制作、教育部监制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岗计划》人员提供《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岗计划》复印件和服务《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岗计划》 《义务教育学校教师》考核表; “三拥一拥”人员提供省“三拥一拥”协调管理办公室颁发的高校毕业生“三拥一拥”服务证明复印件; “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应当提供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明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考核表》复印件。
大学毕业生退役军人,服役五年(含)以上的,须提供《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官退役证》(或《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官退役证》)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由国防部和国家认可的高等院校联合主办。 加盖县级以上退役军事部门公章的毕业证书复印件。
以上材料不予退还,请做好备份。 考生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材料不齐全或者主要信息虚假,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2024年公务员考试报名时间,取消面试资格。 对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2024年公务员考试报名时间,将通报所在单位或学校,并报中央公务员部门记入廉洁档案,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严肃处理和纪律。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 任何阶段发现应聘人员有不准应聘或者不符合资格条件的情况的,取消其应聘或者录用资格。
4. 考试安排
(一)考试地点
中国地质调查局.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外大街45号。 乘车路线:地铁16号线甘家口站B出口。
(二)考试时间
2024年3月10日,考试以现场形式进行。
(三)考试科目
1.面试。 所有候选人都必须参加面试。 开始时间是上午 9:00。 当天参加面试的考生必须在8:30之前进入面试候诊室(8:30之后考生不得进入)。 未按时进入面试等候室的应聘者,将被取消面试资格。
2、专业能力测试。 申请科技部和外交部国际合作办公室一级处长及以下职务的候选人须参加英语口语考试。 参加英语口语考试的考生应在面试后到英语口语考试候诊室等候。
3、具体考试顺序以进入候考室后现场抽签确定。
(四)考试相关事项
1、进入面试等候室后,考生将接受现场资格审核和身份验证。 考生须携带所有资格审查材料的原件。
2、考试期间实行封闭管理。 通讯工具将上交封堵,交由工作人员统一管理。 考试结束后,他们将被带回。 请提前告知您的家人和朋友。
5、体检及检查
(一)综合评分计算方法
1、不进行职业能力测试的岗位: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2)×50%+面试成绩×50%。
2、设有职业能力测试的岗位: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2)×50%+面试成绩×35%+职业能力测试×15%。
(二)体检、考察人选的确定
参加考试人数与招聘计划人数比例达到3:1及以上的,按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体检人选考试后的成绩。 如果比例低于3:1,则应聘者面试成绩应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80分,然后按1:1的顺序从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的人选。 面试成绩无一人达到80分的,该职位将被取消。 招聘计划。
体检合格的应聘者将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按1:1的比例进行考察,届时将电话通知相关应聘者。
(三)体检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请考生保持手机及其他通讯方式畅通。
体检人员须在体检当天上午携带身份证空腹参加体检。 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造成体检结果失真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四)检查
通过个人约谈、现场走访、严格审查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约谈等方式进行。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条件等,以适岗、适人的原则选拔拟录用人员,而不仅仅是择优选拔。
六、注意事项
1、请参加考试的考生严格防护,合理安排行程,安排好购票、进京、住宿等事宜,保持手机畅通,如有相关情况及时联系我们,以免耽误考试。
2、应聘者应遵守保密要求。 候考期间和考试期间,不得使用手机等通讯工具、智能穿戴设备、电子记事本、平板电脑等电子设备; 不准使用词典(包括电子词典); 所有考生必须遵守考场纪律。 试题信息不得向外界泄露。 违规者将被取消考试资格或不予录取。
3.考生参加考试、体检(复试)、考察等的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4.根据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公务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亲婚姻关系的公务员,不得直接隶属于国家机关。同一领导职务或在同一机构担任职务。 不得在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上工作,不得在其中一人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等工作。 根据《公务员录用条例》第二十条规定,报考公务员考试的人员不得报考招聘时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具有婚姻关系、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后代的职务。 领导成员所在单位有血缘关系或者近亲关系的人员担任职务。 参加面试的考生有上述情形的,应当主动放弃面试。 在后续体检、考察、公示等阶段发现应聘者有上述情况的,取消其录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