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按照教育部、江苏省有关文件精神和《中国矿业大学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标准》(中国矿业大学学字[2009]29号)的规定,65)嘉庚学院教学文件系统,为做好2023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现将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1、严格要求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规范
1.毕业设计(论文)形式主要包括毕业设计、毕业论文、研究报告、案例分析等。根据专业实际情况,毕业论文与毕业设计、音乐表演、特技表演相结合等也可以使用。 其中,工科类专业应以毕业设计为主; 研究报告和案例分析仅限于文科专业; 论文与音乐表演相结合,仅适用于人文艺术学院音乐专业; 论文与特技表演相结合仅适用于体育学院体育与社会体育专业。 举办音乐表演、专项技能表演的相应院校应当保存学生表演视频资料不少于5年。
2.毕业设计(论文)选题必须满足专业培养目标和基本教学要求,能够联系生产和社会实际,体现专业知识的交叉融合和综合应用能力,注重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解决复杂问题的能力,选题必须有机结合对经济、社会、环保、健康、安全、法律和文化的影响。 工科类专业选题应结合本专业实际工程问题,基于实验、实习、工程实践、社会调查等实际工作的毕业论文(论文)比例原则上不宜。低于80%; 理科专业选题应结合实验、实习、工程实践、社会调查等实际工作的毕业论文(论文)比例原则上不低于70%; 文科和经济管理主题应反映当前的经济和社会活动。 基于实验、实习、工程实践、社会调查等实际工作的毕业论文(论文)比例原则上不低于60%。 毕业设计(论文)制度变更选题方式说明见附件1。
3、积极开展团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 学校近年来的实践探索表明,以具体工业现场问题或实际经济社会问题为研究对象,组织学科与专业相结合的毕业设计(论文),对于培养学生解决复杂问题的能力十分有效。问题。 今年,学校将继续支持基于现场实际问题、科研课题、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学科竞赛作品等的团队毕业设计(论文)开发,各专业组织开展按照“尽可能多的团队合并”的原则进行团队毕业论文(论文)。 全院团队毕业设计(论文)按专业论证并报学院审批; 跨校毕业设计(论文)团队由牵头学院组织。 论证并报教务部批准; 跨学院毕业实习团队经费可申请单独分配。 团队毕业设计(论文)申请表及汇总表见附件2-7,相关要求见附件8。
4、毕业论文(论文)的在校指导教师应当是具有教学资格并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技术职称的教师。 不具备导师资格的人员不得承担毕业设计(论文)指导工作。 高级技术职称人员指导的学生人数原则上不超过8人,中级技术职称人员指导的学生人数原则上不超过6人。 为保持工作的连续性,保证毕业设计(论文)的质量,毕业实习指导老师原则上应当继续指导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
5、毕业设计(论文)必须严格按照学术标准撰写,不得弄虚作假、抄袭他人作品。 提交答辩的毕业论文(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文本总抄录比例不得超过30%(含)。
6、认真监控毕业论文(论文)质量,严格落实中期检查、抄袭检查、抽查、评审、答辩等质量保证环节。 毕业论文(论文)的抽查实行双盲匿名审查,由教务部和各学院组织实施。 抽查名单将于3月中旬前公布。 接受抽查的学生须于5月10日(第十二周周三)之前完成毕业设计(论文),并将抽查稿提交至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系统。 论文不符合答辩标准的,不得申请参加本期毕业答辩。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中国矿业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论文)工作标准》(中国矿业大学学发〔2009〕65号)(附件9)、矿业与技术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样及抽检工作《实施细则(试行)》(中矿学院教育字[2022]17号)(附件10)及各学院相关规定执行。
二、2023年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具体要求及时间安排
1、毕业设计(论文)选题、作业函、选题提案、中期检查、抽查、评审、答辩题及小组意见、绩效评价等均在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系统中完成。
2、毕业设计(论文)选题、作业函、选题提案等环节的时间安排,由各学院在满足培养计划学分要求的前提下自行确定。 毕业设计(论文)选题原则上必须在寒假前完成。 根据疫情防控情况,我们将在寒假前尽可能为学生提供毕业设计(论文)相关材料。
3、2023年4月6日(第七周星期四)前,完成大学期中自考。
4、2023年5月10日(第十二周周三)之前,抽检论文必须在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系统中撰写并提交; 5月25日(第十四周星期四)前,公布抽查结果; 5月29日(第15周星期一)之前,所有毕业论文(论文)必须完成写作和学术不端行为检测。 答辩时间根据毕业和离校时间分别安排。
5、毕业论文(论文)答辩结束后,作者须签署《中国矿业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论文)诚信承诺书》和《使用授权声明》(附件11)嘉庚学院教学文件系统,并装订于毕业论文扉页后。论文。 非保密本科毕业论文(论文)将在相关论文数据库中公开共享。
3、认真组织领导毕业设计(论文)工作
1、各学院成立以院长为组长,分管教学的副院长、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为副组长,各专业(系、教研室)相关负责人办公室)、学院教学管理办公室、学生工作办公室为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组成员,负责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安排、指导教师资格审查、答辩委员会审批以及辩护队伍名单,以及各种材料的归档。
2、各专业(系、教研室)具体负责指导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实施过程中的教师资格审查、组织学生选题、组织选题评审、中期检查和答辩等工作、检查导师对学生的指导情况、规范毕业设计(论文)的各类材料等。
三、各学院要充分考虑疫情防控等因素,早启动、早准备、早落实,推动各工作环节前移,做好工作安排和加强指导,切实做好毕业设计工作(论文)2023届本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