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2020年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教育部、山东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招生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齐鲁工学院全日制本科、专科招生。
第二条 齐鲁工学院招生工作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综合评价,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齐鲁工程学院的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和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齐鲁工学院。 代码:13998
第五条 学校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经十东路3028号,邮政编码。
曲阜校区:邮政编码山东省曲阜市友蓬路105号。
第六条 办学层次和类型:本科、民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
第七条 学校成立日期:2005年6月,经教育部批准。
第八条 学校简介
齐鲁工学院前身为曲阜师范大学杏坛学院(独立学院),成立于2005年。建校以来,学校坚持“以学生为本、质量立校、发展壮大”的办学宗旨。办特色校、人才强校”,秉承“知学、知行、知善、知美”的校训,弘扬“德、礼、勤”。 “、尚信”校风,坚定不移走开放创新、高质量发展道路,立足山东、面向全国齐鲁理工学院网站,主动适应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学生发展需求,努力培养基础理论扎实、实践能力强、综合素质高、创新能力强,已成为一所理工科优势、多学科协调发展的普通本科大学。 是山东省教育信息化试点单位、学分制改革试点单位、山东省教师考核评价试点单位。 2018年顺利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合格评估,在山东省省属本科高校分类评估中评估成绩优秀。
学校有济南、曲阜两个校区。 济南校区位于山东省省会济南市东部大学城,曲阜校区位于孔子故里曲阜。 下设10个学院和1个系:机电工程学院、土木工程学院、护理学院、化学与生物工程学院、计算科学与信息工程学院、商学院、文学院、学院艺术学院、教育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基础教育系。 提供45个本科专业。
现有实验教学中心16个,校外实践教学基地192个。 有省级特色专业2个,特色专业8个,精品课程和一流课程19门。 大力推进智慧校园建设,实现教学教学管理网络化课程、网络化管理、网络化服务,建设现代化智能指挥调度中心; 是山东省教育信息化试点单位,被评为教育信息化应用优秀案例单位。
学生在各类学科、专业技能、创新创业大赛中获省部级及以上奖项458项齐鲁理工学院网站,其中国家级一等奖21项、二等奖65项、三等奖89项、省特等奖35项。 一等奖63项,二等奖90项。
学校统筹推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已与12个地方政府、221个行业机构(或企业)、15个学术机构签订产学研合作办学协议,建立长期、稳定、互利的合作办学和合作办学。 、合作就业、合作发展关系,并与西王集团、甲骨文(山东)OAEC人才产业基地、浙江诚果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等合作开设了17个订单班。 订单班,学校与企业共同制定培养方案,共同创新。 联合共建实验室、共享人才资源、合作编写教材、合作研发等培养模式,让产教融合、合作办学工作落地生根。
学校坚持开放办学理念,通过合作办学、联合培养、合作研究、师生交流等方式,不断加强与国内外知名大学的合作与交流,积极引进先进的教育理念和教育理念。来自国内外的理念。 优质教育资源,努力提升国际化教育水平。 目前已与美国北阿拉巴马大学、澳大利亚迪肯大学、新西兰怀卡托理工学院、奥地利肯滕应用科技大学、我校等国家和地区的35所大学建立了合作关系。 -台湾守大。
学校坚持以服务社会为己任。 不断提升学科水平和科研能力,获批省级工程研究中心1个、技术研发中心1个、省级教育研究基地2个; 主持和参与厅级以上科研项目及横向科研项目842项,其中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6项; 获国家科技进步三等奖1项,一等奖15项,二等奖26项,省部级科技进步和社会科学奖三等奖36项,授权专利62项,发表论文1621篇,发表论文580篇被SCI、EI、CSSCI、ISTP检索; 出版专着、教材214部; 获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1项、省级教学成果特等奖1项、二等奖4项。 学校热心社会培训,建有国家、省、市各级职业技能基地和考点16个。
学校努力加强学科建设,提高科研水平,紧密结合新一代信息技术、智能制造、生物医学、医疗健康、文化创意等行业,大力发展应用学科和应用技术研发,努力打造理工学科优势和特色。 秉承服务社会的宗旨,社会声誉不断提高,得到了上级主管部门的充分肯定和社会各界的高度认可。 中央电视台、山东电视台、人民网、新华网、中国网等新闻媒体对学校德育工作、订单培训、创新创业教育、齐鲁文化教育、对口帮扶等情况进行了报道。 ,学校进入“2019中国民办大学排行榜”前十名。
★招生专业
招生计划和专业通过省招生部门、学校招生简章、学校招生网站等向社会公布。
第三章 组织架构
第九条 学校成立招生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项。
第十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实施招生及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高校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一条 学校纪检组应当对招生全过程进行监督。
第四章 入场
第十二条 招生计划: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以省教育厅公布为准,并通过省招生部门、学校招生简章、学校网站等向考生公布。
第十三条 招生原则:按照教育部要求,由学校负责,执行各省(市、自治区)招生督导制度。 按照各省(市、自治区)教育部门、考试局的有关规定,考生应根据德、智、体要求。 在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方面。
第十四条 我校英语专业外语为英语,其他专业无外语限制。 我校日常教授的公共外语科目是英语。
第十五条 男女比例不受限制。
第十六条 我校同意执行各省(市、自治区)教育行政部门和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关于加分、减分备案的政策规定。
第十七条考生身体健康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的规定。
第十八条 报考比例和专业志愿:按照各省(市、自治区)教育部门、考试局有关规定按比例报考。 实行高考改革的省份,按照分专业计划考生人数分配专业招生; 在不改革高考的省份,专业分配是按照“成绩第一”的原则。 考生按照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录取。 如果您不符合录取条件,或者您的职业抱负确实不理想且不遵守专业调整,您的申请将被撤回。
第十九条 艺术类专业招生规则:山东省艺术类考生按照《山东省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实施方案》执行;
本科:书法专业可参加省级联考(聊城大学平台)并遵循省级联考计划。 录取将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进行。
播音主持艺术专业参加省统考(山东青年政治学院平台)。 录取将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进行。
大专:我校组织空乘专业考试。 本专业招生计划列入普通文理类,执行普通文理类招生政策,并提交相关专业资格证书。
艺术专业承认山东省艺术专业统一考试成绩。 录取专业根据综合成绩确定。
艺术类专业同时招收文理科学生的,按照文理科招生原则和招生计划进行招生。
外省艺术类专业招生按照学校相关省份艺术类专业实施方案执行。 与其他省份招生政策相冲突的,按照相应省份文件要求执行。
考生如对专业作业有任何疑问,我校将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 录取结果公布渠道:录取结果按照教育部统一要求和各省统一规定执行。 您也可以登录齐鲁工业学院招生网进行查询。 所有被录取的考生将由我校发出正式录取通知书。
第五章 其他
第二十一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按照教育部和山东省教育厅的有关文件,对新生进行资格审查和体质审查。 复试不合格的,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二条 学费收取标准:学校严格按照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有关规定收取学费
退款按照《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18]98号)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 学历证书颁发形式:学生学完规定的全部课程并考试合格,颁发国家认可的齐鲁工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专科毕业证书,享受国家普通毕业生待遇学院和大学。 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生,由齐鲁工学院颁发学士学位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