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艺术职业学院
单独的招生简章仅供参考
【学院简介】
湖南艺术职业学院是目前湖南省唯一一所公立艺术高等院校。 2002年,由湖南省立艺术学校和湖南省电影学校合并升格为湖南艺术职业学院(湖南省艺术学校的历史可以追溯到1923年创办的湖南私立华中高等艺术职业学校) )。 是湖南省示范性高职院校、湖南省文明高等学校、国家基层文化队伍培训基地、国家文化干部培训基地、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培训基地。 先后荣获全国文化工作先进集体、全国学校艺术教育先进单位、湖南省职业教育先进单位等荣誉。 学院坐落于国家生态湿地公园松雅湖东岸。
学院以培养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秉承“德艺双馨,敢为人先”的校训和“围绕舞台培养人才;立足文化、旅游,服务不断探索校企合作之路,加强产学研结合,拓展职业教育新理念新视野,大力弘扬文艺“工匠精神”,培养高素质、高素质人才。多元化的艺术才华。 学院现有戏剧、音乐、舞蹈、影视、美术、文化旅游等6个专业系,以及公共教学部、实训部、艺术培训部、湖南艺术学校(中专)院系)美术单招学校,共开设28个专业。 学院以表演艺术专业为特色,以戏剧、音乐、舞蹈、美术、影视、播音、主持为优势,创建了表演艺术专业群、艺术设计专业群、广播影视专业群以文化旅游专业群为核心的文化艺术专业群。 学院面向全国招生,遵循艺术教育规律,在招收高职院校学生的同时美术单招学校,招收五年制、六年制中专学生进行长期艺术培训教育。 现有全日制在校生7000余人; 专任教师287人,其中高中生。 现有正高级职称28人,副高级职称108人,“双师型”教师186人。 多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入选湖南省“121人才工程”,被评为省级名师,入选“湖南省三支人才”“百人工程”,同时,学院还聘请了一大批国内外著名艺术家来校任教,师资队伍整体水平逐步提高。 坚持以艺为本,道法出于本。 学院在办学过程中积累了深厚的人文艺术基础,为各行各业培养了近5万名艺术人才。 学院师生、校友活跃在国内外艺术领域,在艺术表演、艺术教育、艺术创作等方面创造了一个又一个辉煌。 学院加强与国内外艺术院校和团体的密切联系与合作。 随着我国对外开放的不断扩大,学院走出国门,前往意大利、葡萄牙、突尼斯、约旦、科威特等国家与国外艺术院校或民间团体开展广泛的文化艺术交流活动。 同时每年接待来自法国、意大利、韩国、以色列、黎巴嫩、刚果(金)等国家的艺术教育同仁来访演出和文化交流。 新时代,新征程。 湖南艺术职业学院以更加开放的办学理念,推进职业本科建设,创新人才培养机制,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促进文化传承与发展,服务民族艺术发展,打造新的艺术人才队伍。为文化强省作出贡献。
【著名校友】
【单次搬家包机】
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湖南艺术职业学院自主招生招生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2021年高职(专科)院校自主招生工作的通知》(湘交通[2021]29号) 325),根据学校自主招生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湖南艺术职业学院,位于湖南省长沙县长沙县。 地址:湖南省长沙县特利东路719号。
第三条 学校是经教育部注册、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湖南省文化和旅游厅主管的国有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第四条 按照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录取并取得我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必须在校期间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理论和实践教学环节,符合毕业(结业)条件者,颁发相应学历证书并报湖南省教育厅电子注册。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湖南艺术职业学院,证书类型: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五条 湖南艺术职业学院自主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综合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 湖南艺术职业学院招生领导小组由学院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主要职责是全面领导学院自主招生工作,研究决定自主招生工作重大事项。 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是组织实施自主招生工作的专门机构,负责自主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七条 学院纪委(监察考试室)负责对自主招生政策的执行情况和自主招生公开、公平、公正的情况进行监督,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
第三章 单一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
第八条:本着优化生源结构、促进录取机会公平、保持数量基本稳定的原则,学校确定我院全部34个专业(含专业方向)实行单独招生。
第九条 以我院单项招生实际报考人数为依据,保持应届高中考生、中职考生和往届普通高中考生总体录取比例基本平衡,并符合国家规定。政策指导下,各专业不同类别考生的招生计划数量将得到统筹安排。 各类别、专业方案公布后,不得进行调整或补充。 未完成的个人招聘计划将转为统一招聘计划。
第十条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有关规定,学院经研究决定按上一年度招生计划总额50%的比例申报2022年高职单项招生计划,并列出退役军人考生招生计划纳入单独招生计划。
第十一条 我院2022年个人招聘计划总数为800人。 具体个人招聘专业群体、计划及收费标准如下。
★实际收费标准按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定的标准执行。
退役军人考生招生计划为4个,专业由考生在上述专业中选择。
高职单一招生报名完成后,根据报考我校第一志愿、第一专业的实际报考人数,并在各类别考生录取率基本一致的原则下,制定计划人数上述各类别的候选人将分别确定。
第四章 考试与考核
第二十条 我院本着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按照国家教育考试有关规定,在指导和监督下组织个人招生考试的命题、集体考试和评审。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 批量工作。
第二十一条 根据湖南省教育考试院提供的高考报名信息,将考生分为甲、乙、丙三类。
A类考生是具有2021年普通高中学历资格考试成绩的应届(2022年)高中毕业生。
B类考生为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技工学校毕业生以及无2021年普通高中学历考试成绩且具有同等学历的考生。
C类候选人是退役军人。
第二十二条 考试科目
第二十三条 考试内容:
1、职业技能测试占总成绩的70%,总分为100分:
2、文化素质测试占总成绩的30%:
文化素质测试采用笔试形式,主要测试语文+数学+英语的基础知识。 笔试采用闭卷形式,总分为300分。 入学时将总成绩除以3折算成100分,作为文化素质测试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