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师资队伍结构,提高教学质量,促进我县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根据安政办[2006]49号和安人社[2011]号文件要求, 112、经县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为安阳县招聘边远乡镇小学教师102名。
一、招聘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教育为先、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用人标准,通过招聘公告的形式、公开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程序,择优录取。
二、招聘计划及条件
(一)招聘计划
拟招聘小学教师102人。 详情请参阅《2015年安阳县教师招聘考试岗位清单丨报名表》。
(二)招聘条件
1、申请人应具备以下资格: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品行良好;
(四)安阳县全日制普招大专以上学历毕业生。 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毕业生,须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五)全日制普选安阳县范围外具有学士以上学历、二级教师以上职称的在职人员;
(六)报考英语科目者须具有专业四级以上证书或大学英语四级以上证书; 报考体育、音乐、艺术类专业的,专业应当与应聘岗位专业相同或者相近;
(七)专科、本科学历的全日制普通本科毕业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5年6月1日后出生)安阳招教考试,全日制研究生以上学历毕业生,二级在职教师教师及以上职称 35岁以下(1980年6月1日以后出生);
(八)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
(一)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被开除公职或者开除处分的;
(三)受到党纪、政纪、校纪处分安阳招教考试,且处分期限尚未届满的;
(四)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五)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六)各级招聘考试中发现违反招聘纪律的;
(七)其他不符合申请资格的。
具体招聘岗位及人数详见《安阳县2015年公开招聘小学教师岗位名单》。
三、招聘方式及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2015年7月16日在安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安阳县政府网站、河南省事业单位招聘网站上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5年7月27日至31日,每天上午8:00-11:30、下午15:00-18:00。
2、报名地点:安阳县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安阳市解放大道东段)。
3、报名方式:乡镇按学科设置岗位,现场报名。 每人仅限一个职位。 安阳县境内人员具体包括:
(一)户籍在安阳县20个乡镇(不包括已设镇、行政村的行政区划)之一的人员; (二)父母有安阳县户籍或者在安阳县机关、企事业单位正式工作的人员; (三))配偶一方有安阳县户口或在安阳县机关、企事业单位正式工作的人员; (四)安阳县“大学生村干部”和“三拥一扶”大学生; (五)上述有效户籍时间要求2015年6月30日前。
报名时需提供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学历认证报告(或在学信网打印《学历证书电子登记表》)(安阳县职工还需提供签名)单位及主管部门的《登记函》)及下列文件、材料:
(一)留学归来人员还须提交中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归来证明、国外学历学位证明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证明;
(二)持有非安阳县身份证且不在安阳县工作的申请人需提供证明材料:
①父亲(母亲)户籍在安阳县范围内的,父亲(母亲)所在村(居)委会出具的证明(加盖公安机关户口印章)并提供父(母)、子(女)相关家庭的户口簿; 在安阳县企业工作的人员(企业工作满两年)应提供近两年劳动合同和养老保险缴费单(缴费期限至2015年6月30日),并能证明:父亲(父母))和孩子(女儿); 如在安阳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应提供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出具的报名推荐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签字)及父亲(母亲)和子女证明。 (女性)关系的户口簿; 其他能够证明与父亲(母亲)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 ②配偶一方户籍在安阳县范围内的,需提供村(居)委会出具的证明函(加盖公安机关户口印章)、家庭户口本、结婚证; 在安阳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须提供本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出具的报名推荐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签字)和结婚证; 在安阳市县企业工作的,需提供劳动合同(需在企业工作满两年)、近两年养老保险缴费单、结婚证; ③符合报名条件的“大学生村干部”,应提供县委组织部门出具的推荐信,并加盖县人事代理部门印章; “三拥一扶”大学生应提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拥一扶”大学生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服务农村基层证明》和推荐信。
上述所有证明及材料须提供原件,资格审查后保留复印件。 并如实填写《安阳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缴纳报名考试费(笔试)60元,并现场采集肖像。
对于报考人数与拟招聘人数比例未达到2:1的岗位,招聘岗位人数相应减少。 削减后仍达不到比例的,招聘岗位将被取消。 已报考已被取消职位的考生,可凭有效身份证件和缴费凭证到安阳县行政便民服务中心申请其他职位或退还报名费。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考试过程。 发现应聘者不符合拟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其考试资格。 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申请人个人承担。
资格审查合格者,须于2015年8月6日至7日期间,持有效身份证件和报名缴费凭证到原报名点领取《笔试准考证》。逾期未领取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考试
考试由安阳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教育体育局组织,县人事考试中心实施。 县人大、县政协、县纪检监察等部门对审查工作进行监督。 考试由笔试和面试组成。
1.笔试
笔试统一进行,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
笔试科目:教育理论(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和公共基础知识两科。 每科满分为100分。
笔试时间:2015年8月10日上午。
8:00-9:40 教育理论; 10:10-11:50 公共基础知识。
笔试成绩=教育理论×60%+基础公共知识×40%。
笔试成绩于2015年8月17日由安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网上公布。
2. 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招聘人数(按乡镇报考学科排序)1:1.5的比例,择优录取各岗位面试成绩最低的考生。 同等职位比例、笔试成绩相同的最后应聘者将进行集中面试。 面试以试讲和答辩的形式进行。 满分为100分。
应聘者收到面试通知即视为已参加面试; 逾期未收到面试通知的,视为自动放弃。 产生的空缺职位将根据该职位笔试成绩从低到低依次递补。
3. 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笔试、面试和总成绩均计算至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数字四舍五入。
(四)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人数从低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 同一岗位比例内最后报考人员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从低到低的顺序,同等名额确定参加体检的报考人员。 体检标准参照《关于河南省教师资格报考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2010年修订试行)》(豫教资办[2010]8号)组织实施。 因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而造成的职位空缺,不予填补。 体检费用由申请人个人承担。
(五)检查
对合格人员进行检查。 检查以查阅档案、访谈调查的形式进行。 考察的主要内容包括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业绩等,并对拟任职务的资格进行审查。
(六)公告
安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选定拟录用人选,并于7个工作日内在网上公布。
(七)就业及待遇
公告结束后,对公告无异议的,由用人单位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根据应聘岗位在乡镇指定学校工作(各乡镇学科岗位指定学校见附件3)。 享受全职编制人员相关福利,现有员工受聘后继续计算工龄。
劳动者试用期一年,并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聘用期限为五年,聘用期限五年内不得调动。 录用人员在试用期内必须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试用期满未取得证书的,不得晋升正职。 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的,按照事业单位人员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办理正式聘用和定级手续。 考核不合格的,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应当提出辞退意见,并报用人单位备案。 文件移送户口所在地人才交流服务机构。
(八)招聘纪律
招聘的各个环节都要按照政策和规定的程序办理,从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聘用等各个环节都要严格把关。 工作人员和申请人必须严格遵守各项纪律,对违反纪律的,将追究责任并严肃处理。 整个招聘过程实行“招聘政策、招聘条件、招聘计划、考试成绩、录用结果”“五公开”,并全程接受相关部门监督。
本公告由安阳县公开招聘教育系统职工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登记处电话号码: —
安阳县教育体育局咨询热线:—
安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咨询热线:—
特别提醒:应聘者在应聘期间必须保持通讯畅通。 如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影响招聘,须自行承担责任。
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书籍,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补习班、补习网站,与招生部门无关。
安阳县公开招聘教育系统职工领导小组
2015 年 7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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