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报名及资格初审
1、本次招聘仅限网上报名和网上资格初审。
3、报名时间:2021年10月8日(星期五)8:00至2021年10月14日(星期四)18:00。
4、资格初审时间:2021年10月9日(星期六)8:00至2021年10月15日(星期五)18:00。
5、报名要求:
(一)每位应聘者限报考一个职位,不得重复报名。 申请人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有效。 资格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和报名资格。
(二)应聘者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按要求真实、完整填写《咸阳市2021年招聘专职城市社区工作人员报名审批表》(附件1),并上传以下资料信息:
①本人近期2寸正面不戴帽子的身份证电子照片一张(jpg格式,大小小于20KB)。
②有效身份证件、户口本(集体户口卡)主页及个人页面、学历证书(国内学历需上传到学信网下载的有效《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登记表》、全国(边境) )国外学历须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电子版原件。
③涉及放宽年龄要求的《社会工作者专业资格证书》电子版原件; 街道(镇)出具的电子版任职证明(附件4)或劳动合同原件。
④退休证明原件电子版。
(3)报名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应与考试时出示的身份证件一致。
6、资格初审:报名期间,报名者报名后应随时关注报名网站,查看资格初审情况。 未审核报名或资格初审未通过的,可以变更报名信息或申请其他符合条件的市、县职位。 资格初审合格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或申请其他市、县职位。 报名完成后,未进行资格初审或资格初审未通过的人员不得变更报名信息,不得申请其他市、县职位。
(三)网上支付
资格审查通过者须于2021年10月16日18:00前通过报名系统完成网上缴费。考试费用按全省2016年公开招聘笔试每人50元的标准收取。城市社区的专职工作人员。 未按时确认付款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4)打印准考证
1.准考证打印时间:稍后通知。
3、注意:申请人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准考证;
未按时打印准考证而无法参加考试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准考证是考生参加本次招聘的重要凭证,请妥善保管。
(五)笔试
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1、笔试内容:社区党建、社区工作等相关基础知识、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综合能力测试; 考试采用闭卷形式,持续120分钟,满分100分。
2、笔试成绩加分:
(一)积分条件及标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根据笔试成绩,按照相应标准给予加分:
① 现任社区党组织书记、居委会主任、副书记、副主任在城市社区连续工作2年以上(2019年9月29日前在社区工作),已通过年度考核并申请当前工作社区所在市、县的社区职位分别加12分和10分。
现任社区“两委”成员,连续在城市社区工作3年以上(2018年9月29日前在社区工作),通过年度考核并申请所在市、县社区岗位的。他们目前工作的社区将获得额外的 8 分。
现有社区服务站公益人员、劳动保障人员在城市社区工作连续3年以上(2018年9月29日前在社区工作)并通过年度考核的,可加6分。
②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的,初级、中级、高级分别加10分、15分、20分。
③退役军人个体经营的,在中央军委授予荣誉称号的基础上加20分; 被军区级单位授予荣誉称号或荣获一等功的,加15分; 获二等功者,加10分; 获三等功者加10分。 获得多项荣誉称号或立功者加5分,按其中最高等级加分。 本科毕业入伍的加10分,专科毕业入伍的加5分。 每延长服务一年将加一分。 此类奖励积分最高不得超过20分。
符合上述奖励积分条件的,仅对单项得分最高的项目进行奖励积分,不得累计。
(2) 积分流程
符合加分条件的申请人,可在报名网站下载并填写《2021年咸阳市招聘城市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笔试加分申请表》(附件2)。 其中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符合第一项条件的,还应提交《咸阳市2021年招聘城市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加分证明》(附件3); 符合第二项条件的,应当提交《社会工作者专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符合第③项条件的,须出具解除证明和市、县安置部门出具的个体经营资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获得三等功以上人员,须提供立功证书复印件和立功奖励登记表; 退役大学生、军人须提供全日制高等教育学历证书; 超过任期的,须提供退役登记表复印件。
(三)加分公告
申请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向城县民政局提交《加分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申请城县民政局初审。 初审合格后,报咸阳市民政局审核。 咸阳市民政局对符合条件的候选人进行审查。 人员相关信息将在咸阳市民政局网站公示7天。 对公示有异议的,由咸阳市民政局审查。
3、笔试结果公布:笔试结束后,参加笔试的人员请随时关注并
登录报名网站查看报名结果。 根据加分后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有招聘计划的市、县招聘人数,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 笔试成绩最低者将一同进入面试。
(六)资格审查
将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资格审查时须提交以下资料:
1、笔试准考证;
2、报名及审批表须提交一式两份并由本人签字;
3、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户口簿原件(集体户口登记证)、首页及个人页复印件(复印到一张纸上);
5、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国内学历须提供有效期内从学信网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登记表》;国外(境外)学历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外国学历学位认证》);
6、涉及放宽年龄要求的《社会工作者专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7、年龄放宽的街道(镇)出具的就业证明(附件4)或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8、出院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仅收集申请人提交的上述评审材料的复印件,收集后的材料不予退还。 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 未按规定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凡有空缺的,按照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七)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言行、逻辑思维、语言表达能力和应变能力,满分100分。
(八)总分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加权计算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不四舍五入)。 总成绩并列倒数的,根据面试成绩确定参加体检,并在网上公布。
(九)体检及检查
1、根据总成绩,按拟招收人数与有招聘计划的市县报考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生名单。 体检考生名单由有招聘计划的市、县民政局组织实施。 具体安排将另行制定。 本公司将另行公告。
2、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在医院进行。 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
3、未在规定时限内到现场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必须在收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2日内向体检组织单位提出复试申请。 复检仅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4、考察由城、县民政局结合招聘计划进行,重点考察应聘者的政治表现、遵守法律法规、道德修养、工作态度和能力等。
5、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申请人,将被取消资格。 空缺名额按照招聘岗位总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填补,且只能填补一次。
(十)宣传招募
1、根据考试成绩、体检、考察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并在咸阳市民政局网站公示7日。 公示期间,应聘者确认放弃任职资格或发现不合格且经核实属实的,不予录用。
2、有招聘计划的城、县民政局根据审批意见,向决定聘用的人员发出书面通知。 申请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向有关城、县民政局报告。 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5. 重要提示
1、按照国家、省、市疫情防控要求,考生参加考试前应接受健康码、出行码查验和体温测量。 健康码、出行码、体温检测合格后方可参加考试。 考生进入考场必须服从现场管理,按要求佩戴口罩,注意保持距离,做好防护措施。 从中高风险地区返回仙海参加考试的人员,必须严格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完成医学观察期后方可参加。 从低风险地区返回参加考试的人员,须在考试前48小时内提供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疫情防控具体要求将根据疫情变化进行相应调整,以招聘流程公告为准。
2、本次招聘不含教材及辅导书籍,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班。 请广大申请人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3、笔试面试期间,遗失准考证或考试开始后30分钟内未到场的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不得进入考场。 若出现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考生须提供市、县二级(含二级)以上医院医生诊断证明,并报民政局负责同志批准使用备用考场。
六、纪律要求
为维护咸阳市城市社区公开招聘专职工作人员秩序,各市县民政局、考试机构以及所有参与招聘工作的人员必须高度重视。高度重视,严格按程序、规范操作、严明纪律,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如有违法违规、弄虚作假、泄密等行为,一经查实,将对相关人员严肃处理。
对弄虚作假的,取消其考试或者聘用资格,三年内不得报考本市专职城市社区工作人员。
咸阳市民政局
2021 年 9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