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条件
凡符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深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条件的人员(人社部发[2021]51号)可报名参加相应等级和专业类别考试。
(一)申请大专(学士)资格条件:
1、具有相应专业中专或大学学历者,可以参加药学(技术)资格考试;
(二)申请初级(教师)资格条件:
1、具有相应专业中专学历:取得药师(技师)职称后,从事本专业工作5年以上,可参加药师(技术)资格考试; 从事执业护士工作满5年以上的,可以参加执业护士资格考试。
2、具有相应专业大专学历:从事本专业3年以上,可参加药师(技术)资格考试; 从事护士执业活动3年以上的,可以参加护士执业资格考试。
3、具有学士学位或相应专业学士学位:从事本专业工作满一年者,可参加药学(技术)资格考试; 从事护士执业活动满一年的,可以直接聘用为护士,也可以按照护士考试的方式参加资格考试。
4、具有相应专业硕士学位:可参加药师(技术)资格考试; 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并从事护理实践满一年的,可直接聘任为护士,也可参加护士考试。
临床医学(含中医、口腔医学)、预防医学初级资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等有关规定参加国家医师资格考试,护理学士学位资格均须参加国家护士执业资格考试。
(三)申请中级资格的条件:
1、具有相应专业中专学历:注册并取得医(护)师职称后,从事执业活动满7年; 取得药剂师(技师)职称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7年。
2、具有相应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注册并取得医(护)技师职称后,从事执业活动满6年; 取得药师(技师)职称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6年。
3、具有相应专业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证书并从事医疗实践活动两年及以上,可报考临床、口腔、中医主治医师; 注册并取得医(护)师职称后,从事医疗实践四年以上的,可以申请主治医师(主管)或主管护士职位; 取得药师(技师)职称并从事本专业工作四年以上的,可以申请担任主任药师(技师)职务。
4、具有相应专业硕士学位: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证书并从事医疗实践满两年后,可报考临床、口腔、中医类主治医师; 注册为执业医师并从事公共卫生执业满两年后,可以申请公共卫生类别的责任医师; 注册并从事护理工作满两年后,可以报考主管护士考试; 取得药师(技师)职称并从事本专业工作满两年后,可报考主管药师(技师)考试。
5、具有相应专业博士学位: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证书者,可报考临床、口腔、中医类; 已注册执业医师并从事公共卫生执业活动的,可以申请公共卫生类责任医师; 已注册从事护士执业活动的,可以申请主管护士考试; 可以报考主管药师(技术)考试。
(4)其他
1.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医师、护士可提前1年参加全科医学、全科医学、社区护理等卫生专业中级技术资格考试。 本科以上学历毕业生,通过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并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可直接参加中级职称考试。
2.参与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的一线医务人员,在满足相应报名条件的基础上,并晋升高级职称的,可提前一年申请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做出突出贡献并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晋升高级职称的,可直接申请参加考试。 参与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的一线医务人员范围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聚焦一线落实措施的通知》 《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国发电[2020]10号)贯彻执行。 上述享受提前申报的人员原则上仅享受1次政策折扣。
3、报考专业代码301至365、392专业的,应具备相应的专业医师资格,注册时提交相应的专业医师资格证书。 申请专业代码203、368-373专业的,应具有护士执业资格,注册时提交护士执业证书。
4、注册条件中有关专业学历或学位的规定,是指国家教育、卫生行政部门认可的正规大学毕业学历或学位。 取得学历或学位日期及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截至2023年12月31日。 计算工龄时,从事医疗、护理等职业活动的,从登记时起计算; 取得护士、药师、技师等职称的2024年护师报名时间,从取得相应资格时起计算。
5、因工作变动需要申请现岗位专业类别的人员,须在现岗位工作满2年。
(五)专业设置的变化
1、2024年起,职业医学专业并入内科专业,结核病专业并入传染病专业,职业健康专业并入公共卫生专业,计划生育专业并入公共卫生专业。按专业内容分别为妇产科、泌尿科; 中医护理将并入护理专业,所有护理专业考试中将增加中医内容。 中医护理专业(初级、中级,原专业代码分别为204、374)、结核病、职业病、计划生育、职业卫生(中级,原专业代码为311、314、360、363)分别)被取消。 类别。
2. 2023年报考中医护理(初级、中级)、结核病、职业病、计划生育、职业卫生(中级)专业类别并部分科目合格者,可在年内申请相关专业。其2024年的执业范围,2023年通过的科目成绩将保留滚动管理。 两年内通过四门科目的2024年护师报名时间,视为合格,颁发2024年所申请专业资格证书。
二、报名具体事项
(一)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12月1日至12月5日,登录中国健康人才网()进行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信息提交后,网上支付须经单位现场确认。 详情请参见本网站相关报名须知和考生报名须知。 试验地点:温州; 单位名称: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自动搜索; 单位所属填写:省、自治区; 单位性质:医疗卫生。 填写信息后,仔细校对信息。
(二)提交材料时的注意事项
现场确认提供的文件、材料须打印或复印在A4纸上,并按顺序用活页夹固定。
现场确认复印件需提交以下证件及材料(再次提醒去年未通过考试的人员按要求办理,填写正确者无需现场确认)。
1、签字的《注册申请表》一份;
2、《2024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两份。 在中国健康人才网报名系统中填写信息提交并打印。 在表格底部签名并填写时间;
3、个人身份证复印件; (正反两面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
4、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复印件; (本科及以下提供毕业证书,硕士、博士学位获得者提供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5、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只需要最高学历申请表。 学历备案表网址:“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历查询——分散查询——短信或支付宝发送——“学历认证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登记表”;中专学历者办理不需要提供;
6、申请医学类专业需提供相应的执业医师证(红本)、执业医师注册证(蓝本)复印件; (需要复印件和内容面);
7、申请护理专业,需提供执业证书(护士上岗证)。 请自行复制:姓名、内容信息、首次注册、最后注册时间(需复制照片页面、注册地点及起止时间页面);
8、现任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复印件;
9、硕士及以上学历申请临床、口腔、中医类主治医师,须提供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
(三)资格审查及现场确认
1、地点:新校区2号楼一楼电子会议室21室。
2、中级考生确认时间:12月6日上午8:30至下午16:00;
3、初级(师范、学士)考生确认时间:12月7日上午8:30至下午16:00;
4、逾期后不能再确认,因为材料要发送至温州市公立医院管理中心,且系统已关闭,不再有确认权限。
5、上一年度已成功报考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并报名参加其余科目考试的考生,可直接网上报名,按历史考生程序自动确认。 无需到现场确认。 (若网上没有自动确认,请与其他考生一样准备材料并参与现场确认。)
3. 付款方式
1.我省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实行网上缴费。 考生须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看资格审核情况。 考区资格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网上缴费。 缴费起止时间为2024年1月29日-2月8日。逾期未缴费者,视为放弃考试。
2、2024年4月1日至21日期间,考生可登录网站打印准考证。
4、考试时间:
初级护理(师范)专业考试采用纸笔考试。 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其余112个专业采用人机对话方式进行考试。 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5.成绩查询:
考试结束两个月后,考生可以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网站查询成绩并下载打印成绩单。 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军队人力资源保障中心负责军队考生录取结果的通知和查询。
6、联系人:徐书阳、赵同欣,联系邮箱:。
组织人事部
2023 年 11 月 30 日
附件1:2024年卫生职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doc
附件2:2024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