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一条 为深入实施和巩固高校招生“阳光工程”,保障学校招生公平、公正、稳定、规范、安全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的规定英语作文,根据省招生委员会、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福建师范大学(国家标准代码:10394)是一所具有112年办学历史、久负盛名的公办普通本科大学。 是福建省人民政府与教育部共建的高水平大学,福建省重点高水平大学。福建高考招生网,福建省“双一流”建设高校。 学校着力构建文科一流、理科水平较高、工科特色鲜明的学科体系,基本形成文、史、哲、理、工、教育、经济学、法学、管理学、农业、艺术。 学校结构。
第三条 校本部现有旗山、仓山两个校区。 注册地址为:福州市仓山区上三路8号。 仓山校区学校地址:福州市仓山区上三路32号。 旗山校区学校地址为:福建省福州市大学城科技路1号。
福清校区(福建师范大学福清分校) 注册地址:福建省福清市龙江街道校区新村1号。 现有五马山校区、石柱山校区。 五马山校区地址:福建省福清市龙江街道校区新村1号; 石柱山校区地址:福建省福清市石柱街道石柱路123号。
第二章 招生计划
第四条 2019年各省(区、市)及学校专业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由各省(区、市)高校招生管理部门向社会公布,也将在学校招生办公室网站上公布。
第五条 学校无预留计划,招生期间使用调整计划的原则是:多批次招生省份未完成的计划转入同省下一批; 每批招生结束后尚未完成的招生计划,主要对生源较多、升学压力较大的地区和重点民族地区进行调整,优先考虑有条件的省份。更好的学生来源。
第三章 专业入学要求
第六条 申请外语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各省(区、市)组织的外语口语考试,并通过外语口语考试。 如果考生所在省份没有组织统一的外语口语考试,则没有要求。 学校本部英语、翻译专业和福清校区(福建师范大学福清分校)商务英语专业仅招收英语考生。 对于其他专业,考生不限于外语。 除中日合作办学以日语为基础外语外,学校其他专业均仅以英语为基础外语。
第七条 报考汉语言文学专业的考生单语成绩不得低于105分; 报考本校英语、翻译专业的考生外语成绩不低于115分; 报考汉语国际教育专业的考生,外语单科成绩不得低于100分; 报考福建师范大学福清校区(福建师范大学福清分校)英语、商务英语专业的考生,外语单科成绩须不低于110分。 内地新疆班、内地西藏班各专业均无单科成绩要求。
第八条 闽台合作办学、中日合作办学、中英合作办学三类合作办学项目原则上只招收填报相应合作办学项目专业的考生。 未填写相应合作办学项目专业的考生将被录取。 不会被此类合作办学项目录取。
第九条 因身体原因不适合未来从事教师职业的考生,不得报考普通专业。
第十条 除本章程规定的专业录取要求外,《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教学部)的通知[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取消乙型肝炎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 (教办[2010]2号)等相关规定。
第四章 入场规则
第十一条 学校招生的原则是:坚持公平竞争、公平选拔、公开透明,以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成绩为主要依据福建高考招生网,进行综合考核、综合评价。 ,以及基于道德、智力、体力、艺术和劳动的择优录取。
第十二条 普通文科专业录取规则,学校根据各省(区、市)生源情况确定转学比例。 按院校志愿选拔的省份或批次,采取专业级别分配原则(设置4级差,第一专业选择与第二专业选择设置3级差,并有第二个专业选择后的专业选择之间无级差(愿意服从专业调整者设置等级差为1),按照同等分数从高到低进行分配。申请的分数(申请分数减去专业等级差后的分数); 内蒙古实行“按专业偏好1:1招生计划”“排队录取”的分配原则; 正在实施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浙江省,采取“专业出清”的分配原则。 在提交的同等成绩相同的情况下,学校将首先给予同等优先级,然后综合考虑考生在相关学科、专业等方面的成绩,择优选拔考生。 相关科目顺序:语文、综合文科、数学、文史外语; 数学、综合科学、语文、理工外语。
第十三条 艺术类专业安排在同一批专业录取中,实行“专业明确”的分配原则。 考生须参加所在省份所选择专业艺术类的省统一考试(联考)。 具体以2019年各省公布的艺术专业省统考(联考)覆盖专业范围为准。 承认相应专业类别招生省份的省级统一考试(联考)成绩,音乐表演专业仅招收省级统一考试(联考)子科目为器乐的考生(四川省只招收省统考音乐表演专业(民族音乐专业、西洋管乐专业、西洋弦乐、打击乐专业的考生)。 江苏省艺术类招生选科最低成绩要求按照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的规定执行。 在考生文科、专业统考(联考)成绩均不低于省艺术类专业文科统考分数控制线和统考(联考)分数控制线(及格)的基础上本科专业、录取批次 申请平行志愿提交的省份,按照申请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对申请定期梯度自愿提交或实行“一批多投”提交模式的省份,按以下排序规则录取:
(一)采用常规梯度自愿备案模式的省份
录取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 各专业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
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播音、主持艺术专业:综合成绩=文科考试成绩÷文科考试总成绩×750×40%+专业统考(联考)成绩÷专业统考(联考)成绩) 总分×750×60%。
艺术、设计、动画专业:综合成绩=文科考试成绩÷文科考试总成绩×750×40%+专业统考(联考)成绩÷专业统考(联考)总成绩×750×60 %。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综合成绩=文学考试成绩÷文学考试总成绩×750×70%+专业统考(联考)成绩÷专业统考(联考)总成绩×750×30%。
在综合成绩相等的情况下,按照相关学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相关科目成绩顺序为:专业统一考试(联考)成绩、语文、外语、综合文科或综合理科、数学。
(2)实行“一次多次投资”投资模式的省份(福建省)
1.美术、设计、动画专业
依据:考生文科成绩不低于福建省本科最低录取分数线70%且专业统考成绩不低于省艺术类统考分数线本科专业按专业统一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 在专业统考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按照平行省份特点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
2、综合成绩录取专业及综合成绩计算方法
音乐学、舞蹈学、播音主持艺术专业:综合成绩=文科统考成绩÷文科统考总分×750×40%+专业统考成绩÷专业统考总分×750×60%。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综合成绩=文科统考成绩÷文科统考总分×750×70%+专业统考成绩÷专业统考总分×750×30%。
视觉传达设计专业(福清校区(福清师范学院福清分校)):综合成绩=文科统考成绩÷文科统考总分×750×40%+专业统考成绩÷专业统考总分×750×60 %。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福清校区(福建师范大学福清分院)):综合成绩=文科统考成绩÷文科统考总分×750×70%+专业统考成绩÷专业统考总分×750× 30%。
以上专业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录取。 当综合得分相同时,按相关得分从高到低排序。 相关成绩顺序为:专业统考成绩、平行省级特色成绩。
第十四条 体育专业安排在同批次专业录取,实行“专业明确”分配原则。 在考生文化考试成绩、专业考试成绩均合格的基础上,学校根据考生所在省份高校招生管理部门提供的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位于。 在考生录取分数相等的情况下,学校将综合考虑考生相关学科成绩、专业等因素,择优录取。 体育训练专业招生流程按照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的有关规定和学校相应招生简章执行。
第十五条 录取方式:实行计算机远程在线录取。
第十六条 学校一般本科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监督电话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