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有关规定英语作文,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福建省第十四届人大代表名额仍为561名,2023年1月6日前选举代表。
各设区的市选举产生的福建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如下:
其中福州市75人、厦门市33人、漳州市55人、泉州市81人、三明市32人、莆田市39人、南平市36人、龙岩市35人、宁德市38人。 平潭综合实验区拟遴选8人。 金门县应选2人。 中国人民解放军和驻福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应选拔29人。 第十四届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由省提名98名,分配至各设区市和平潭县,由省人大常委会选举。
此外福建省人大代表名单,第十四届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中福建省人大代表名单,少数民族代表人数应占代表总数的4%左右; 归侨及其家属代表人数占代表总数的5%左右; 女性代表比例高于上届; 基层代表特别是一线工人、农民、专业技术人员代表比例比上届有所提高; 领导干部代表的比例不得超过上届。 连任代表应占代表总数的三分之一左右。
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 根据《决定》的有关规定,将我省各设区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名额重新确定为如下:
福州市51例、厦门市51例、漳州市51例、泉州市51例、三明市51例、莆田市51例、南平市51例、龙岩市51例、宁德市51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