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般什么时间报名考试?
答: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是全国统一考试。 考试和报名时间由财政部会计财务评价中心统一安排。 初级、高级资格考试报名一般在每年1月,中级资格考试报名一般在每年3月。 具体报名时间以湖北省财政厅网上公开考试公告为准。
2、报考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需要什么资格?
答:(一)报名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严重违反财务纪律的行为。
3、热爱会计工作,具有相应的专业会计知识和业务技能。
(二)报名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除符合基本条件外,还须具有国家承认的高中毕业证书(含高中、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及以上学历。国家教育部。
(三)报名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从事会计工作5年以上。
2、具有学士学位或学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至少4年。
3、具有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学历,从事会计工作2年以上。
4、具有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1年以上。
5、具有博士学位。
6、通过国家统一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等专业技术中级资格。
(四)报名参加高级资格考试的,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会计职责相关工作满10年。
2、具有硕士学位、第二学士学位或者研究生学位、学士学位。 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职责相关的工作至少5年。
3、具有博士学位,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职责相关的工作不少于2年。
前述学历或者学位是指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或者学位; 相关会计工作年份的截止日期为考试当年的12月31日; 在校学生利用课余时间勤工助学的,不视为正式从事会计工作,相应的时间不计入会计工作年限; 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工作年限为取得规定学历前后的会计工作时间之和。
3、报名考试时应如何选择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
答:根据财政部有关规定,会计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按照属地原则进行。 在职人员按工作地点选择县(区)级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报名,在校学生按学生注册地选择,其他人员按户籍或居住地选择。
4、考试报名资格审核应在哪里进行?
答:申请人应对自己网上申请信息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并按照相应报名条件认真核对。 只有符合条件的人才能申请。 对以弄虚作假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考试资格的,将给予其所有科目考试成绩作废、吊销证书的处分,并将违纪行为记入会计师诚信档案并给予相应处理,并由其所在单位予以处罚。将酌情通知。
资格初审报名期间,不进行集中现场资格审查。 考试合格后,考生持考试成绩单、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到报名时选择的报名点进行资格审查,考试合格后领取证书。
中级资格考试实行考前审查。 考生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完成报名后,需携带身份证和打印的报名信息表到报名时选择的报名点进行资格审查。
五、大学生可以报考初级会计资格考试吗?
答:在校学生符合报名条件的,可以代替学籍报考初级会计资格考试。
6、考试成绩公布后如何查询?
答:年审通知中明确规定,考试成绩公布后20日内,考生对自己的成绩有疑问的,可以向报考的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并向其提供本次考试的具体成绩。相关科目。
需要说明的是:(1)客观题由财政部会计财务评价中心直接通过计算机比对进行评分。 (2)主观题,每张试卷的每一题均由两人以上审阅。 同时引入三审和专家仲裁机制,由计算机完成统计和评分。 (三)结果公布前,财政部会计财务评价中心组织专家对各省报送的数据和审核结果进行合并。 实施计算机在线测评以来,湖北省统一综合成绩未出现过任何错误,也没有任何个人或科目的成绩通过复核更正。
2、取得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七、通过会计资格考试的考生如何领取证书?
答:考试合格的考生应当到注册地财政部门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领取证书。 本人领取证明时,出示身份证原件然后签字即可,无需保留复印件; 委托代理人领取证书时,必须出示收件人和领取人的身份证原件,并保留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并签字。
8、领取证书时忘记在哪里报考怎么办?
答:考生忘记在哪个县(区)注册的,可在财政部会计财务评价中心网站证书查询系统中查询证书管理编号。 证书管理号码的4至9位为考生报考地的行政代码。 详情请咨询各市、州会计管理机构或查看其官方网站公告。
9. 参加考试后需要多长时间才能收到证书?
答:证书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印制。 按照“考后两个月出成绩、考后三个月打印证书”的工作目标,一般四个月左右即可打印好证书并寄往湖北,届时考生即可收到它。
10. 领取证书有时间限制吗?
答: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相关规定,审核结束后五年内仍未领证的,由指定印刷企业回收销毁。
11、会计职业资格证书丢失如何补办?
答:按照“谁发证、谁补发”的原则,会计专业初、中级职业资格证书由持证人向财政部门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补发。原发证地县级以上会计管理机构(以下简称会计管理机构)。 。 在我省考试取得证书,现单位或者户口所在地在湖北省的,可以向原证书所在地或者单位、户籍所在地会计管理机构申请补发。 请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申请补发高级、高级证书。
申请换发初级、中级资格证书时,应当提交以下资料:
(1)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2001年及以后取得证书并在财政部会计财务评价中心()官方网站(财政部会计财务评价中心)并通过考试的人员,通过信息查询系统打印出考试成绩; 2001年以前在当地会计管理机构任职的人员申请核查确认。
(3)照片电子登记。 文件格式为JPG或JPEG,文件大小约为10KB,照片像素大小为,文件名是您的姓名加您的身份证号码(例如:王某某4201************ *****124.jpg)。 照片应该是近期的正面彩色身份证照片,白色背景且不戴帽子。 照片必须清晰、完整。 照片必须显示肩膀、耳朵和眉毛,并且不允许佩戴首饰。 全身照、风景照、生活照、艺术照、侧面照、不规则手机照等不允许。
根据相关文件规定,补发证书原则上每季度末办理一次。 证书内页将加盖“补发”字样,以示区别。 补充证书所需的时间通常比正常颁发时间要长。
3、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
12、会计资格证书还需要年审吗? 如何办理会计资格证书继续教育注册及转学手续?
答:会计资格证书已被依法注销。 不存在继续教育注册和会计资格证书转让的情况。 我省原会计资格证书持有者信息已导入省会计人员管理系统。 根据《湖北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鄂财会发[2018]13号)和《会计人员管理办法》(财会发[2018]13号) 33)、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或者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需要继续教育。 原有持有会计资格证书的人员中,不具备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且目前未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不再作为服务对象,并逐步从省会计人员管理系统中清除。
13、如果您在外地工作,如何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
答: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遵循属地管理原则。 应在工作所在地完成继续教育,并向当地会计管理机构登记学分。 如果您的雇主暂时派往外地工作,您可以选择通过在线教学或参加会计相关考试等多种方式完成继续教育。 除面授外,我省《湖北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鄂财会发[2018]13号)还明确了十余种替代继续教育渠道。
14、如果我不想参加培训机构面授教学,还有哪些方式可以完成继续教育?
答: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可以自愿选择参加继续教育。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形式包括:
1、参加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以下统称继续教育管理部门)组织的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和培训;
2、参加县级以上继续教育管理部门认可的会计继续教育机构或者用人单位组织的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和培训;
3、参加财政部组织的大中型企事业单位总会计师素质提升工程培训;
4、参加国家会计、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英语作文,以及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税务师等会计相关考试;
5、参加县级以上继续教育管理部门组织的会计专业会议、培训和竞赛;
6、参加财政部组织的全国会计领军人才培训、省财政厅组织的省级会计领军人才培训、中国(湖北)自由贸易试验区财商人才培训;
7、参加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中专以上(含中专,下同)会计专业教育(学位);
8、承担继续教育管理部门或行业组织(团体)的会计研究课题,或在国内统一号(CN)的经济、管理报刊上发表会计论文;
9、公开出版会计账簿;
10、参加当地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税务师等继续教育和培训;
11、继续教育管理部门认可的其他形式。
15、个人完成继续教育后如何完成信用登记?
答:省会计人员管理系统已在省财政厅公共网站部署。 会计人员按要求注册后可登录系统,进入继续教育模块,上传本年度发表的个人论文,或参加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以及注册会计师,提交申请后,当地会计管理机构对资产评估师、税务师等会计相关考试合格人员的成绩单进行审核后,完成信用登记。
16、去年没有完成继续教育怎么办?
答:自2019年起,会计师每年应按规定完成当年的继续教育。 往年未按时修完继续教育学分的,今年修完后才能继续修完本年度的继续教育学分。
17、我人在外省,可以在湖北省完成继续教育和注册吗?
答:继续教育遵循属地管理的原则。 继续教育应当在工作地点完成,学分应当向工作地点财政部门会计管理机构登记。 外省会计人员应当在当地完成继续教育并注册。
18、为什么我在武汉市完成信息采集后湖北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无法登录武汉继续教育平台?
答:(1)湖北省会计人员管理系统和武汉市继续教育平台是两个独立的应用系统。 会计人员在采集信息时选择武汉市所辖行政区的,武汉市会计管理机构将重新调整。会计人员录入的会计信息导入武汉继续教育平台后,方可登录武汉继续教育平台。 ; (2)会计人员在采集信息时如果选择省政府,将无法登录武汉继续教育平台。 需要登录武汉继续教育平台。 此次信息变更,管理关系转移至武汉市。 会计师完成转让申请后,武汉市会计管理机构将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 审核完成后,参见(1)。
4、省级会计人员管理制度的应用
19、哪里可以登录省会计人事管理系统?
答:该系统已部署在省财政厅公共网站,会计师可以注册登录使用。
20、登录时系统提示手机号码错误怎么办?
答:首先确认输入的手机号码是否正确。 其次,对于原会计从业人员管理系统中的会计人员,如果手机号码发生变更湖北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我登录省财政厅公共网站,在湖北省会计人员管理系统中申请变更手机号码。 当地会计管理机构将在5个工作日内开展工作。 更改将在当天内进行审核和确认。 审核确认后,您可以通过接收手机验证码登录。
21、如何通过系统办理省内信息流转?
答:办理省内信息转移,需进入湖北省会计信息管理系统“信息变更”门户,将“县、区”更改为转移地县(区),提交经审核,批准后即可完成转让。
22、如何收集会计人员信息?
答:会计师请登录省财政厅公共网站。 在湖北省会计人员管理系统中,已注册人员直接登录信息采集模块,上传相关照片并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 提交后,当地会计管理机构将在5个工作日内通知您,审核通过后,信息采集工作完成。
5、高级、高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评审
23、如何取得高级会计师(副高级会计师,下同)资格?
答:根据有关规定,高级会计师是通过考试和评审相结合的方式取得的。 通过国家组织的高级会计执业考试后,申请参加高级会计师资格审查,通过后取得资格。 详情请参见省财政厅公众网站发布的年度材料受理通知。
24、高级会计师资格审查的申请条件是什么?
答:申请高级会计师,在学历方面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博士学位,取得会计师职称或者注册会计师资格,担任会计师或者从事与注册会计师职责相关的工作不少于2年;
2、具有硕士学位、第二学士学位或者研究生毕业,取得会计师职称或者注册会计师资格后,受聘担任会计师或者从事与职责相关的工作具有五年以上注册会计师资格;
3、具有学士或学士学位,并取得会计师职称或者注册会计师资格后,担任会计师或者从事与注册会计师职责相关的工作满五年或者更多;
4、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取得会计师职称或者注册会计师资格,从事会计师或者从事与注册会计师职责相关的工作10年以上。
业绩、科研等其他要求详见《湖北省会计专业技术岗位资格申报及评审条件(试行)》(二人社制管[2019]4号)。
25、哪些人可以申请省高级、正高级会计师资格审查?
答:在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等从事会计专业技术工作并符合报考条件的会计专业技术人员(以下简称会计人员)我省用人单位(以下简称会计师)可以申请省级高级会计师和高级会计师资格审查。 虽持有中级、高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但从事审计、统计、经济等岗位工作的人员,不属于高级、高级会计师资格的申请范围。
26、如何申请高级会计师资格审查?
答:按照单位属地申报。 单位在武汉市的,必须参加武汉市组织的审核。 详情请咨询武汉市财政局; 单位在其他市、州的,须经所在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逐级审核后参加省组织的审核; 出具委托审查函的省级单位和湖北省中央单位应当参加省组织的审查。
27、私营企业会计师如何参加高级会计师评审?
答:按照单位属地申报。 单位在武汉市的,必须参加武汉市组织的审核。 详情请咨询武汉市财政局; 单位在外地市、州的,须经所在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逐级审核后,参加省组织的审核。
28、如何取得高级会计师资格?
答:根据有关要求,高级会计师是通过考试和评审相结合的方式取得的。 申请人应当通过省组织的高级会计师水平考试,方可申请参加高级会计师资格审查。 审查合格的,可以获得资格证书。 具体措施请参见省财政厅公众网站公布的年度受理材料通知。
29.高级会计师资格审查的申请条件是什么?
答:申请担任高级会计师,在学历方面必须符合以下条件: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高级会计师资格并从事高级会计师工作5年以上。
业绩、科研等其他要求详见《湖北省会计专业技术岗位资格申报及评审条件(试行)》(二人社制管[2019]4号)。
30、高级会计师资格审核申请条件中要求学术研究能力的核心期刊有哪些?
答:经省会计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审核确认,高级会计师报考条件中学术研究能力要求的核心期刊是指《中文核心期刊概况》中收录的核心期刊。 该目录为第八版,共7个类型,即F23(除F239)会计(除审计)核心期刊列表:《会计研究》、《会计与经济研究》、《会计之友》、《中国注册会计师》、《会计通讯》、会计月刊、财务与会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