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进优秀人才住房补贴已开始申请
最高补贴10万!
具体申请要求和程序请见下文。
政策依据
《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花都区亲商扶持企业二十六条措施的通知》(华府办规[2023]4号)
《广州市花都区优秀人才引进住房补贴保障计划》(华仁社函〔2020〕159号)
申报时间
2024年4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受理2021年起新引进优秀人才住房补贴申请。 2021年至2022年新引进人才须在2024年申报期内提交首次申请,逾期未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
申请条件
(一)人才类别
1、企业家、高级管理人才,补贴标准为10万元,分三年申请发放。 他们在地区重点企业担任高级管理人员,首次申请时尚未达到我国法定退休年龄。
2、优秀外国专家补贴标准为10万元,分三年申请并颁发,持有外国人工作许可(A证)。
3、港澳优秀青年人才资助标准为10万元,三年内发放申请。 他们是港澳永久性居民,拥有世界排名前200名大学之一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首次申请时年龄不超过44岁。
4、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人员补贴标准为5万元,分两年申请发放。 引入花都区。 首次申报时,高级职称人才年龄不超过45周岁,副高级职称人才年龄不超过40周岁。
5、博士生资助标准为5万元,分两年申请发放。 他们将被引入花都区,首次申请时年龄不得超过40岁。
6、硕士研究生资助标准为3万元。 该补贴分两年实施,并在花都区推行。 学生首次申请时年龄不得超过35岁。
(二)工作条件
一、引入时间:2021年1月1日后新引入花都区。
2、工作单位:在花都区某企业工作。
3、就业证明:在花都区企业连续缴纳社保6个月。
(三)生活条件
申请人在花都区具有合法长期居住地。
申请材料
(一)广州市花都区引进优秀人才住房补贴申请表(附件1)
(二)申请人有效身份证件
1、申请人提供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为港澳优秀青年人才发放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为外国优秀专家发放护照。
2、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博士生、硕士生需提供花都区《居民户口簿》(首页加个人页)复印件。
(3)劳动合同复印件
(4)申请人境内银行卡复印件
(五)社会保险费缴纳清单
港澳杰出青年人才和外国杰出专家提供个人所得税记录。
(六)花都区居住证明。 提交以下材料之一:
1、如已在花都区拥有房产,提供申请人本人的房产证明; 如果房产在配偶名下,需提供配偶的房产证和结婚证;
2、在花都区租房的花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租赁房屋管理中心出具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
3、住在单位宿舍的,由单位签发居住证,载明居住者身份信息、职务、宿舍地址、住宿期限,并加盖单位公章。
(七)人才资格证书。 根据人才类别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1、企业家及高级管理人才:公司组织机构图及高管聘任文件(加盖单位公章)。
如果您不是董事长、副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监事会主席、总经济师、总会计师或类似级别的人员,但被公司认定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您必须提供公司章程等规范性文件。
2、优秀外国专家:《外国人工作许可证》(A证书)
3、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人才:提交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复印件。 首次申请的,需提供材料供发证机关在线核对、确认、核实专业技术资格。
4、港澳杰出青年人才、博士生、硕士生:提交最高学历学位证书。 若首次申请,需提供学历证明材料。 办理海外学历学位,需提供教育部认证的学历学位证明。
(八)授权委托书。 如您不亲自申报,请在委托授权办理申请时提供。
申报须知
(一)企业家和高级管理人才的定义
要求在本地区重点企业担任高级管理人员。
1、区内重点企业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上一年度纳税(地方国库)500万元以上的企业;
(二)区年度重点项目中的工业建设项目和总部项目;
(三)区委、区政府明确支持重点项目和企业的开发和招商引资;
(四)上一年度本地区科技、工业、商业和信息技术行业重点企业;
(五)去年金融业综合增加值和纳税情况,金融相关机构跻身企业前30名。
涉及重点企业的信息属于住房补贴申请的特殊内容,不得挪作他用。 申请人可致电并进行特殊询问。
2、担任高级管理人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高级管理人员是指上市公司的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在公司管理层中担任重要职务,负责公司经营管理,掌握公司重要信息的人员,如董事长、副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监事会主席、总经济师等、总会计师或相当级别人员。
(二)港澳优秀青年学历学位。
世界排名前200的大学均要求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排名年份以毕业年份为准。 该排行榜参考了上海交通大学发布的ARWU世界大学学术排名、泰晤士报高等教育发布的THE世界大学学术排名以及英国企业的排名。 QS世界大学排名中任何一个榜单都可以进入前200名。
(3)年龄计算
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31日。如果您首次申报时符合年龄要求,则第二年申报时将不受年龄限制。
(4)引入时间的定义
首次申请应自引进之日(与花都区企业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时间)起3年内提出。 未在规定期限内提出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资格。 2024年申报期间,受理2021年1月1日(含)起新引进人才的首次申请。 确定首次被介绍到花都区企业工作,需要确认劳动合同签订时间和花都区社保缴纳起始时间。 职称学历人才登记时间为2021年1月1日后。2021年1月1日前,已在花都区工作、缴纳社保、登记的人员英语作文,不享受新引进人才住房补贴。
(五)工作单位为花都区企业
该政策属于26条亲商扶企政策中的暖企政策。 上述区内企业是指在花都区范围内具有工商注册和税务管理关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财务制度健全、实行独立核算、经营范围不包括人力资本的企业。人力资源外包、劳务派遣服务等资源服务。 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和非企业事业单位不纳入本政策范围。
(6) 申请人银行账户信息
该住房补贴不支持企业账户申请。 申请人必须提供在中国开设的有效银行账户。 请仔细核对银行卡号、开户银行网点名称(如工商银行广州花都支行)、银行账户注册名称(银行卡注册名称),以免银行填写错误可能影响住房补贴准确发放的账户信息。
(7)在花都区某企业连续缴纳社保6个月
社保可在花都区不同企业缴纳,无需补缴或代缴。 港澳台或外籍人才未参保的,须提供花都区企业连续6个月个人纳税记录证明。 2024年申请期内不再为花都区企业缴纳社保的,不再享受新引进人才住房补贴。
(八)在花都区有合法长期居住地
长期居住可分为买房和租房两种。 购买房产必须在该区域内。 如果夫妻共同拥有房产,符合条件的夫妻双方都可以申请。 出租房屋必须到镇(街道)出租房屋管理中心登记。 居住在企业提供的宿舍、公寓的,可以申请住房补贴。 在花都区企业工作、异地居住的,不享受花都区引进优秀人才住房补贴。
(九)委托加工
委托申报的,由近亲属或者单位人力资源部门办理的花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应当由近亲属或者单位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 委托书必须写明身份证件号码、委托事项、代理权限、代理期限、联系方式、签名和填写日期,并附受托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十)不重复享受住房政策
对已享受花都区高层次人才住房保障、人才公寓租赁、购房奖励、安家补助等住房优惠政策的,不再享受花都区引进优秀人才住房补贴提供。
(十一)住房补贴及个人纳税
该住房补贴属于个人的“偶然所得”,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规定的免征个人所得税的个人所得项目。 必须缴纳个人所得税,并适用相应的比例税率,按次计算个人所得。 所得税从补贴金额中扣除,由补贴发放部门缴纳。 实际分配的金额为税后部分,无需再缴纳个人所得税。 如果您有税务相关问题,请咨询税务热线020-12366。
(十二)材料真实合法
申请人及其企业应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合法性负责。 如有弄虚作假等失信行为,个人将被永久取消申请资格,涉及企业的,该企业员工两年内不得申请补贴,涉嫌违法犯罪的,将被处以罚款。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申报程序
(1) 提交申请
申请人应如实填写《广州市花都区引进优秀人才住房补贴申请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经所在单位审核后,通过线上或线下申请方式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
1. 线上平台处理
(1)进入“花都区政府”微信小程序
方法一:搜索微信小程序“花都区政府”;
方法二:复制下面链接,在微信上打开;
#小程序://花都区政府/
方式三:微信扫描下方二维码即可进入。
(2)进入申报页面
步骤:从花都区政府小程序主页点击进入“人才管家”系统,在“人才管家”首页点击“人才介绍”,在“花都区住房补贴”中选择“我要申报”优秀人才介绍》栏目。 进入申报页面。
2、线下窗口申报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应向区人才服务窗口提交纸质材料。
区人才服务窗口:花都区人才交流管理办公室
地址:花都区花城街道伏羲一路1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号楼1102室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二)部门审查。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将通知其补充材料或重新提交。
(三)批准的补贴。
申请经审核符合要求的,将在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对公告无异议或异议经核实且不影响发放的,住房补贴将发放给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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