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校名称:大连东软信息学院
2. 学校地点及地址:
软件园校区:大连市甘井子区软件园路8号
(注:各专业新生均在博川校区学习:大连高新技术园区博川路8号。该学校地址已由教育部公布,经教育部正式注册后接收新生教育部)
3.学校类型:民办普通高等教育学校
4、办学层次:本科、高职
5. 办学形式:全日制
六、主要办学条件:
校园占地面积83.3万平方米,约1248.7英亩; 生均教学行政用房面积13.6平方米; 生均宿舍面积10.4平方米; 师生比为21.3; 专任教师749人,其中具有研究生学历的专任教师,专任教师比例为90.8%; 高级职称教师占专任教师的31%; 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11025.4万元,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价值5369.7元; 图书藏书158.7万册,学生人均图书拥有量11025.4万元。 77.3卷。
住宿条件:2023级新生宿舍标准为4人间。
宿舍分配方案:新生登录学校自助迎新管理系统并成功缴费后,可通过系统从预先分类的宿舍资源中选择宿舍及床位; 对于未通过系统选床位的新生,自选期结束后系统将自动分配床位。
二、招生计划安排
一、学校招生计划分配原则:
学校招生委员会根据学校办学情况和就业情况,确定各学科的培养规模和招生计划,主要满足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一流特色学科和重点支撑学科的招生计划。
2、外语要求:
本科专业:商务英语专业仅招收英语母语考生,日语专业仅招收英语或日语母语考生,俄语专业仅招收英语或俄语母语考生。
大专专业:虚拟现实技术应用(中外合作办学)专业。 入学后学习的外语课程为日语,公共课程为汉语教学,专业课程为日语或中日双语教学。
3、男女比例:不限。
4、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设置的招生专业,选科要求和综合素质评价档案使用以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公告为准(或招生考试部门)及学校官网(结合2019年公布的选修科目相同)。
学校招生计划按照辽宁省教育厅批准的省级和专业招生计划执行。
3、专业设置
一、本科专业设置
二、高职院校专业设置
4、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生完成学业并成绩合格者,颁发大连东软信息学院本科毕业证书。 符合大连东软信息学院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大连东软信息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普通高等学校职业学院学生完成学习期限并取得满意成绩,由大连东软信息学院颁发专科毕业证书。 中外合作办学专业还颁发日本学校法人上田学园大阪设计专门学校的结业证书。
5. 收费
一、学费、住宿费收费标准
学校按照《辽宁省物价局关于放宽政府定价事项的通知》(辽物价发[2015]60号)精神,公示学生收费标准,按公示标准向学生收费。
学费按学年收取。 各专业学费标准详见表“三、专业设置”。
住宿费2400元/人每年。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根据教学和实践的需要,学生需要配备能够满足学习需要的笔记本电脑。 学校根据专业需求和市场情况,推荐配置合理、价格合理的电脑供学生参考(详情请参阅网页)。 学生可以自愿通过市场选择购买相应的笔记本电脑。
2. 学费、住宿费退还方式
学生因故退学、提前结束学业的,按照《辽宁省民办学校退款管理办法》(辽物价发[2011]53号)的相关规定办理退款。学生的实际学习时间。
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相关手续
学校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资助的具体政策、措施和相关程序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国家及省政府奖学金8000元/人年; 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年; 国家奖学金2024年大连东软信息学院分数线,一等:4400元/人年,二等:2750元/人年。 同时,学校还设立华天奖学金1万元/人·年; 阿尔卑斯阿尔卑斯奖学金8000元/人·年; 东软教育奖学金一等奖:5000元/人·年; 二等:2000元/人·年。 ; 三等:1000元/人·年。 校长创新奖奖学金根据每年具体情况确定; 25小时校友奖学金每年1万元。
六、国际交流与合作
经辽宁省教育厅批准、教育部备案,学校将设立“大连东软信息学院与日本学校法人上田学园大阪综合设计学院共同举办虚拟现实技术应用专业大三2023年高等学校教育工程”。批准文号:。 2023年招生专业为虚拟现实技术应用(中外合作办学)。
1、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同批次录取我校。
2、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为三年全日制大学教育(“3+0”模式)。 学生在大连东软信息学院完成项目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并达到大连东软信息学院毕业要求,可获得日本学校法人颁发的大连东软信息学院专科毕业证书颁发上田学园大阪综合设计专门学校结业证书。
3、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生在大连东软信息学院完成专业专业学习后,可自愿报考日本学校法人上田学园大阪综合设计专门学校专科升本科项目。 资格审查合格者可赴日本继续预科和本科学习。
七、入学方式
严格遵守教育部和省招生考试机构的相关政策规定,遵循公平竞争、公平选拔、综合评价、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执行省招生考试机构统一规定的批量设置和备案原则。
1、投资比例
依次批次自愿提交的,提交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 按照平行自愿备案批次,备案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0%以内。 平行志愿省份进行专业调整的考生,符合相关规定且无专业限制的,予以录取。
2、身体健康要求
学校遵循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 新生入学后,将对其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审查和复查。 对不符合标准的,按照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3. 大学申请与录取
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动画、视觉传达设计、影视摄影与制作、数字媒体艺术专业。 未全面改革高考的省份,仅录取艺术、文学、历史考生; 实施高考“3+1+2”综合改革的省份,物理、历史双科录取。 招聘; 实施“3+3”综合高考改革的省份,对文理科没有要求。
一、学校报考艺术类专业考生的体检必须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不得色盲。
B、报考学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2024年大连东软信息学院分数线,必须参加省组织的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并成绩合格。 学校在安排考生入学专业时实行成绩优先的录取原则,根据综合成绩择优录取。
综合成绩=文化课程成绩(含高考加分)/2
+ 专业课程成绩(省统考)
C。 学校艺术类专业将在辽宁省第一阶段艺术类本科批次中实行并行自愿招生。 2024年起,辽宁省将按照教育部相关文件要求,对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进行相应调整。 学校2024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程序按照辽宁省下发的相关文件执行。
4、执行省招生、考试机构关于高考加分的政策规定。
5、对于入学的考生,学校采取专业录取“分数优先”的规则,即在思想、政治、道德考核和体检均合格的前提下,优先考虑专业高分考生的愿望。 提交成绩相同的考生,按照学生所在省份省招生考试机构的材料要求,并参考相应科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如果学生所在省的省招生考试机构文件没有规定相同提交成绩考生所需科目顺序,则该校的普通专业和艺术专业将根据其外语和数学单科成绩从从高到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