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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福建专升本网

来源:网校头条网络整理 2024-05-14 20:24:39

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福建省招生委员会、福建省教育厅有关规定为保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的合法权益,根据考生的合法权益,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福建工业大学(国标代码:10388)。 是一所具有120多年办学历史的省属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是一所理科、艺术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福建省重点建设大学。 曾被誉为福建省“建筑业黄埔军校”、“机电工程师的摇篮”。 是教育部、福建省“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首批试点高校之一。 是一流学科建设大学、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博士学位授予单位和培养单位。

第三条 学校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学府南路69号(旗山校区); 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东三环路999号(鼓山校区)。

大专至本科学校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东三环路999号(鼓山校区)。

第四条 学生在学校规定的学习期限内完成培养计划内容并达到毕业条件的,由福建工业大学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 符合授予学位条件的,由福建工业大学颁发学士学位。

第二章 组织架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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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 学校设立招生委员会和招生领导小组,审议制定招生政策和计划,研究决定招生重大事项。

第六条 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 贯彻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和规定,具体负责招生工作和日常工作。

第七条 福建科技大学纪检监察部负责对学校招生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举报监督热线:-。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要求

第八条 学校根据福建省教育厅批准的本年度专升本考试招生计划,制定分类别、分专业的招生计划。 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具体招生专业及计划以省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公告为准。

第九条 候选人必须通过思想政治道德考核。

第十条 学校以英语为公共基础外语安排教学,招生专业无外语测试语言要求。

第十一条 学校招生专业不设男女比例限制。

第四章 录取原则

第十二条 学校坚决贯彻公平竞争、公平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对德、智、体、艺、劳等进行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十三条 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流程严格按照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教育考试院有关文件执行。

第五章 收费标准

第十四条 学费标准:普通本科专业5040元/人/学年,重点本科专业5460元/人/学年。

第十五条 住宿费用标准:住宿按专业统一安排。 根据住宿条件,每学年每人650元至1300元不等,4-8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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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条 学费、住宿费标准如有调整2024年福建专升本,最终按照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的收费标准执行。 退费办法按照《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教育厅》关于高等院校、中学的规定执行。 《关于职业学校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民物价[2005]收费435号)文件贯彻执行。

第六章 其他

第十七条 为保证生源质量,新生入学后将进行入学资格审查。 不符合录取条件或者弄虚作假的,取消其录取资格。

第十八条 学校坚持资助与育人并重、感恩激励、心理疏导、素质提升并重的办学理念,形成了“奖、助、贷、考、减、减”七年制。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体的“免补”。 建立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资助体系。 内容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军役大学生教育补助、校级综合奖学金、个人奖学金、新生绿色通道、勤工助学、学费减免、临时困难等。 此外2024年福建专升本网,学校还设有多项社会奖助学金,用于奖励和支持学习成绩优异且经济困难的学生。

第十九条 通过专科升学考试考入我校本科学习的学生,不得转专业、转校。 学制为两年。

第二十条 学校不委托、授权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开展招生、录取相关工作,不组织任何形式的营利性培训活动。 对冒用学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以前的入学文件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以本章程的规定为准。 实施过程中,如因国家有关法律和招生政策调整需要变更本章程的,按上级部门新制定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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