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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广东高考分数公布时间

来源:网校头条网络整理 2024-05-20 14:59:23

目录

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五章 入场规则

第六章 入学体检标准

第七章 新生注册与审核

第八章 收费标准

第九章 学生资助政策

第十章 招生工作的咨询、监督和申诉

第十一章附则

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夏季高考招生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高等教育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招生委员会的有关规定,结合广东以色列理工学院招生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坚持公平竞争、公平选拔、公开透明,坚持德、智、体、艺、劳综合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学校招生工作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名称:广东以色列理工学院(英文名:-of)

第四条 学校国家标准代码:16410

第五条 学校地址:广东省汕头市金平区大学路241号; 邮政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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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条 学历层次:本科、硕士、博士

第七条 办学性质:中外合作办学。 广东以色列理工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引进以色列优质高等教育资源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中外合作大学。 该校是以色列理工学院的中国校区。 严格执行以色列理工学院的学术要求和教学方法,采用全英文教学。 学校教师全部由以色列理工学院按照其标准从世界各地选拔,旨在培养具有报国意识、全球视野、创新能力、人文素质。

第八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

第九条 学校主管单位:广东省教育厅

第十条 证书颁发。 学生入学后进行注册:

(1) 以色列理工学院学生身份;

(二)广东以色列理工学院学生身份。

在规定期限内达到专业毕业要求并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

(1)以色列理工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2)广东以色列理工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3)广东以色列理工学院毕业证书。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一条 学校成立由学校领导、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学校教师等组成的招生委员会,全面贯彻落实教育部和广东省普通高考招生委员会的招生政策,负责制定学校招生章程、招生章程和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专业招生计划,组织管理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十二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是学校招生委员会的执行机构。 主要职责是根据学校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制定招生计划2024年广东高考分数公布时间,组织招生宣传和招生工作,办理日常招生事务。 招生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招生纪律和相关考试命题规定,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第十三条 学校成立由学校领导和相关监管部门组成的考试招生督导组,对招生全过程进行督导。 录取期间,成立信访小组,派专人处理考生和社会的信访、申诉、投诉。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四条 学校面向北京、河北、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重庆、四川、贵州。 两个本科专业合并后,本科普通批次将按照普通高考招生模式录取,完全根据考生高考成绩录取。

第十五条 学校的专业招生计划及相关要求以学生所在省(市)公布的专业目录为准。 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学校本科招生预留不得超过本科招生计划总额的1%,目的是控制生源质量2024年广东高考分数公布时间,解决因调整需要增加计划等问题候选人的专业。

第十六条 经教育部批准,广东以色列理工学院2024年设置的本科专业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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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材料科学与工程。 该专业完全按照以色列理工学院的学术标准进行培训和评估。 国外的专业叫and。

(2)化学工程与技术。 该专业完全按照以色列理工学院的学术标准进行培训和评估。 国外专业名称是.

(3)生物技术。 该专业完全按照以色列理工学院的学术标准进行培训和评估。 国外的专业叫and Food。

(4)机械工程。 该专业完全按照以色列理工学院的学术标准进行培训和评估。 国外的专业叫and。

(5)数学与应用数学。 该专业完全按照以色列理工学院的学术标准进行培训和评估。 国外的专业叫with。

(6)化学。 该专业完全按照以色列理工学院的学术标准进行培训和评估。 国外专业名称是.

注:上述中文专业名称来源于教育部本科专业目录,用于广东以色列理工学院高考申请和学士学位授予。 以色列理工学院的学士学位授予英文专业名称。

第十七条 选修科目要求:

1.实施“3+3”和“3+1+2”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各专业必修科目为“物理”+“化学”。

2、高考分文理科的省份,各专业必修科目应为“理科”。

第五章 入场规则

第十八条 学校遵循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责任、招生监管”招生制度,严格遵守教育部和省(市)招生办公室的相关招生政策和规定,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根据考生高考成绩,对德、智、体、艺、劳等进行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十九条 网络招生按照省(市)理科招生委员会确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进行。

第二十条 广东省纳入高考总成绩的三门普通高中学历选修科目,必须在其对应的三门普通高中学历资格考试科目中合格。 具体要求以广东省当年招生招生工作文件为准。 其他省份对考生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或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要求以学生当年所在省(市)的招生录取文件为准。

第二十一条 实行平行志愿招生的省(市),学校可以根据各省招生办公布的平行志愿招生细则和生源情况,确定招生计划的微调方案和调整比例。

第二十二条 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检查合格,统一考试成绩达到同批次招生最低分数线,并符合学校备案要求的,按成绩录取、专业志向以及学校的录取原则。

第二十三条 专业录取规则:按照省(市)报考规则公布考生后,实行“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录取。的候选人。 先安排高位候选人的第一大选择。 如果专业已满,则对学生后续的专业选择进行一一核对。

在没有总成绩排名的省(市),如果考生总成绩相同,则按照单科数学、物理物理、大学外语成绩排名。 入场。

第二十四条 实行“专业组+学院”录取模式的省(市),考生所报专业全部未录取时,如需进行专业调整的,按照总成绩进行调整。候选人从高到低。 录取同校专业组中有空缺且符合相关专业要求的专业; 不符合调整要求的考生将被取消资格。

未实行高考改革的省(市),考生报考的专业全部未被录取的,如需进行专业调整的,按照考生报考专业总成绩进行调整从高到低依次为计划内有空缺且符合相关专业要求的专业。 入场; 不符合调整要求的考生,或者符合调整要求但不符合计划空缺专业相关要求的考生,予以退选。

第二十五条 学校开设理工类专业。 专业课程完全用英语授课。 教学要求与以色列理工学院一致。 适合数学基础较好、英语能力较强的考生申请。 参加普通高考录取模式的考生须符合以下条件:

北京、山东、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河南、湖北、湖南、重庆、四川、贵州等地考生,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市)公布的第一批​​本科生。学生来自(第一、二批合并)省(市)本科批次)招生控制分数及以上且高考外语成绩须达到105分及以上; 其中,报考数学、应用数学专业的考生,高考数学成绩还必须达到100分及以上。

经学校招生委员会批准,学校将于2024年在广东、上海、河北等地开展招生改革试点工作。考生高考成绩须不低于省(市)公布的专项招生控制分数线。 )学生来自哪里,并且不会有额外的单科要求。

第二十六条 加分、住宿入住政策按照各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奖励积分适用于归档和专业分类。 符合国家和省(市)招生办公室公布的优秀录取条件的考生,学校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考生学业成绩要求按照各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 入学体检标准

第二十七条 入学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执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办公室《关于学生入学体检取消乙肝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 2010年]第2号)执行。 对于残疾考生,生活自理能力强、符合所报专业要求、高考成绩符合录取标准的,可正常录取。

学校招生专业考生身体素质的具体要求详见各省(市)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招生专业目录。

第二十八条 新生录取后,学校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执行。教育部、卫生部办公厅《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规定》根据《关于取消入学体检乙肝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新生的身份将被重新审查。 对体检不符合要求或不适合就读已录取专业的,按照有关学籍管理规定进行处理,变更或取消专业。 学生身份。

第七章 新生注册与审核

第二十九条 通过学校夏季高考录取的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缴纳学费并报到。 逾期未报到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三十条 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对学生进行政治、文化、健康等方面的考核。 在报名、考试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有其他违纪行为的,按照规定取消其学籍。

新生入学审核相关工作按照广东省招生办公室有关文件执行。

第八章 收费标准

第三十一条 学费标准按照《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高等教育中外合作办学收费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制定并执行。 ”(粤发改规[2018]7号)。 学费95000元/生/学年; 住宿费4000元/生/学年(如因学校建设发展相关情况发生变化,具体收费标准以学校出具的收费文件为准)。

第九章 学生资助政策

第三十二条 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等助学措施按照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和学校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三条 学校提供多种奖学金,包括新生入学奖学金、创新潜力奖学金、汕头市本科新生学费减免、学业优秀奖学金、课外表现奖学金等。 另有“中以常州创新园”常州新生特别奖学金、湖南新生“方惠”特别奖学金、潮州新生“华丰”特别奖学金等专项奖学金。 详情请参阅学校公布的选拔办法。

第十章 招生工作的咨询、监督和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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