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东北电力大学今年招生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东北电力大学今年普通高等教育本、专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全称:东北电力大学
学校类型:公立本科学校
级别:本科
第四条 学校地址为:吉林省吉林市长春路街道长春路电力学院小区169号。
第二章 学历证书的颁发
第五条 学生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教学内容,经考核合格,达到毕业要求的东北电力大学2024录取分数线,由东北电力大学颁发国家规定的本科毕业证书;完成专科毕业证书的,由东北电力大学颁发国家规定的专科毕业证书。
第三章 收费标准
第六条 学费标准
第四章 学生资助政策及相关程序
第七条 学生资助政策的主要内容
高校学生资助政策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军队大学生国家助学、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偿还、勤工助学、“绿色通道”等。
此外,学校还设立了学费减免、各类奖学金和助学金等资助项目。
1、学校奖学金项目:校长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各类单项奖学金(包括社会工作奖学金、社会实践奖学金、体育奖学金、文化活动奖学金、创新奖学金)、新生奖学金等。
2.社会奖学项目:学校积极整合社会资源,依托校企合作机会,鼓励企业、事业单位或爱心人士在学校设立奖学项目,如特高压电网奖学金、国网吉林省电力公司奖学金、国网辽宁省电力公司奖学金、浙江能源奖学金、浙江太阳能储充能源奖学金、思源电气奖学金、丰柏电气奖学金、益阳奖学金、远东奖学金、锐捷奖学金、巨邦电气奖学金、三鹰奖学金、天一奖学金等。
第八条 申请程序
学生入学前,可与所在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协商,按生源地申请助学贷款。家庭经济状况特别困难的新生,如无法筹集到足够的学费、住宿费,可在新学期开学时通过学校设立的“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手续。入学后,学校资助部门将根据学生具体情况,确定其困难情况,采取不同措施予以资助。
第五章 入学须知
第九条 专业培训外语要求
1、东北电力大学英语专业只招收具有英语水平的考生。
2.东北电力大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信息与计算科学专业、电子信息工程专业、软件工程专业因课程教学需要,推荐英语授课考生报考。
第十条 招生男女比例要求
各专业均无性别限制。
第十一条 身体健康要求
东北电力大学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普通高等学校入学体格检查指南》及其相关补充规定。
第十二条 入学规则
教育部规定的招生录取体制是“学校负责、招生办公室督导”,在教育主管部门的领导下,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招生。
1.档案比例:东北电力大学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确定档案比例。分批次顺序志愿填报的档案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分批次平行志愿填报的档案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若生源省对档案比例有特殊要求的,按生源省档案比例要求执行。
2.院校报名:按报名顺序报名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第一志愿名额不足时,其余考生按未满专业计划录取;按并行报名报名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优先录取报考人数较多的考生,后报考人数按未满专业计划录取。
3.加减分优惠政策:招收专业学生时,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实际分数线为准。学校承认教育部及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各项加分、减分优惠政策。
4.东北电力大学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1:1招生计划范围内按专业偏好录取”的录取规则。
5.在已实施高考改革的省份,学校要按照已公布的选修科目要求,落实高考改革省份公布的方案和相关措施。
6.优先排序:被录取考生录取分数相同时,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相同分数排序规则录取。
7.专业调整:当考生志愿所希望的专业(类别)不能全部满足时,需考生同意专业(类别)调整,并通过体检,东北电力大学将根据实际情况将其调整至尚未满招收且符合培养要求的专业。
8.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录取原则: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只接受提交项目志愿的考生,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之间不互相调整。
9.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1)美术专业(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数字媒体艺术)招生原则:按照录取分数线从高到低原则录取。录取时,若录取分数线相同,则优先考虑专业考试分数线较高的考生;若专业考试分数线相同,则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相同分数排序规则录取。
(2)表演专业录取原则:按照录取分数线从高到低原则录取。录取过程中,若录取分数线相同,则优先考虑专业考试分数较高的申请者;若专业考试分数线相同,则优先考虑学业成绩较高的申请者;若学业成绩线相同,则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相同分数排序规则录取。
(3)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录取原则:按照东北电力大学普通专业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网校头条,按照高考成绩从高到低录取。若文化类科目成绩相同,则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相同分数排序规则录取。
(4)东北电力大学录取时对文科考生的英语、数学成绩无特殊要求。
10、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录取原则:体育、文化综合成绩并重的省份,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录取东北电力大学2024录取分数线,若综合成绩相同,则优先考虑体育科目成绩高者;体育、文化分科录取的省份,高考文化科目须达到考生所在省份体育专业文化科目控制线,再按体育科目成绩从高到低录取,若体育科目成绩相同,则优先考虑文化科目成绩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