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河北经贸大学2024年硕士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2024年全国硕士生招生管理规定》(教发[2023]2号)、《关于做好2024年全国硕士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发[2024]1号)的要求和2024年全国硕士生复试录取工作会议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1. 复审目的及原则
复试是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察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质和综合素质。河北经贸大学研究生复试坚持“客观评价、公平公正、以人为本、择优录取”的原则,坚持综合考核、德育为先,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组织领导和职责分工
1.组织领导学校研究生复试和录取工作
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制定学校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相关政策以及复试录取工作的组织协调工作。
二、复试录取工作组织机构及职责
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下设研究生复试录取办公室、督导组、服务保障组、院级复试工作小组。
1.研究生复试招生办公室
研究生复试录取办公室设在研究生院,负责组织协调全校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各方面工作河北经贸大学2024录取分数线,在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处理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中出现的突发事件。
2. 督导组
督导组设在纪委办公室(监察部),对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进行全过程督导,确保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安全、有序、顺利进行。督导电话:-。
各培养单位应当成立以学院党组织书记为组长、纪委委员为成员的院级研究生复试录取督导小组,公布本单位督导举报电话和电子邮箱,受理考生举报和复议申请等,对本单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进行全过程督导。
3. 服务支持团队
服务保障组由教务处、网络与信息技术中心、后勤服务中心、保卫处、校医院组成。教务处负责复试场地及相关教师调休停课的协调工作;网络与信息技术中心负责网络技术支持;后勤服务中心负责复试人员校内生活服务;保卫处负责复试期间的安全保卫等工作;校医院负责协助处理复试期间的相关突发事件。
4.学院复试工作组
各培养单位应成立由院长牵头、导师组长、导师代表为成员的院级复试工作小组,负责本单位研究生复试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管理工作。各培养单位应在此方案的基础上,结合本学科、专业特点,制定本单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和《应急预案》,报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备案。
学院复试工作小组要在复试前召开高校毕业生复试工作会议,对复试工作人员进行招生政策、安全保密等方面的培训,复试环节要完善分类选拔机制,以“提高选拔质量为核心,提高复试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复试工作人员应从素质高、责任心强的教师中选拔,有直系亲属今年报考或有其他可能影响复试公正性原因的考生应回避。
三、复试与录取
1.确定复试第一志愿名单
对同一专业第一志愿符合条件的考生(初试成绩达到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考生(A类考生)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考生),按初试总成绩(按照国家加分政策规定加分)从高到低排序,按照以下原则依次确定复试人选名单:
1.复试采取差额制形式,第一志愿合格人选充足的专业,复试比例为招生计划的120%。按上述复试比例计算复试人数时,如有小数,按四舍五入原则计算;如最后一个名额有多名考生总成绩相同,则全部同时进入复试。
2.第一志愿合格人数不足招生计划120%的专业,合格考生直接纳入复试名单。
3.确定复试名单时,同一专业同时存在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学习模式的,进入复试的最低分数线应当保持一致,并另行公布复试名单。
2. 确定转学候选人
1. 调整的基本原则
经第一志愿考生复试后,对未完成招生计划的专业进行调整,调整遵循按需调整、综合评估、择优选择、保证招生质量的原则。
2. 转让的基本条件
(1)申请者须符合所转专业的入学要求。
(2)申请人初试成绩(含加分,下同)达到转学地区第一志愿专业(A类)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插班生第一志愿专业与转学专业相同或相近(原则上为同一类别),初试科目与转学专业相同或相近。
3.调整比例
进行调整时,相关专业可视空缺计划和调整生源情况,适当扩大调整比例,但原则上不超过200%。
4、调整政策说明
(1)经济学硕士可以接受学科3为综合经济学、数学(统一考试)考生的转学申请。
(2)法学(非法)专业只接受原法学(非法)专业考生的转学申请。
(3)非全日制硕士生须符合入学条件方可转学。
各专业具体调整选拔细则以学院印发的《复试录取实施细则》相关内容为准。
3.复试资格审查
1. 审查内容
参加复试的考生须按要求提供思想政治鉴定书、居民身份证、初试准考证、学历证明材料以及培训机构要求的其他材料,接受审核,资料不全者,不予复试。
(一)思想政治考核
政审表可在研究生院网站-下载中心-“招生简章”栏目(点击链接)下载打印,考生个人档案或所在单位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公章,考核内容包括考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守法律法规、诚实守信等。
(2)居民身份证、初试准考证
考生须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初试准考证参加考试。
(3)申请人的学历证明材料
①非应届生考生须严格审核学历证书原件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登记备案表》。无法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登记备案表》的考生,以及网上报名时提供的学历证书编号、学业等级、毕业年份等信息与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不一致的,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认证报告。
②普通高校、成人高校2024届本科毕业生,查阅《教育部网上学籍核查报告》或所在学院教务处出具的证明文件。
③取得国外学历证明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证明报告。
④对已取得军队院校毕业证书的非应届生,应按要求提供有关材料,并严格审核其学历证书原件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登记归档表》,并保留相关材料复印件。
对不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取消其当年复试和录取资格;同时,其考生档案材料不得转入其他招生单位。
2. 审计程序
各培养单位在确定复试名单后,要指定专人负责归集复试考生相关材料,加强对考生身份的审核核实,做好“两个识别”(人脸识别、身份证识别)和“四个比对”(报名数据库、学业成绩数据库、人口信息数据库、诚信档案数据库)英语作文,严防复试“偷换概念”。复试结果须经具体复试人员和院级复试工作组组长签字确认,并报研究生复试招生办公室备案。
(四)复审
1. 复试形式及科目
河北经贸大学2024年研究生复试除艺术类硕士研究生外,均以线上远程方式组织,所有科目复试均以线上远程方式进行。远程复试依托学校指定线上复试平台(全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中心远程面试系统)。复试考生须按时参加相关复试环节,并签署《诚信复试承诺书》。逾期不参加考试或拒绝签署《诚信复试承诺书》的考生,学校将取消其复试录取资格。
艺术类硕士研究生复试采取线下现场复试形式进行,具体要求以艺术学院制定的复试及录取实施细则为准。
(一)复试科目
① 会计、审计、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
重考科目包括思想政治理论课考试、英语水平考试(含听力和口语考试)、职业能力测试等。具有会计、审计专业同等学历的考生须另外选修本专业的两门本科核心课程。
②音乐、设计专业
重考科目包括专业技能测试、职业素质测试、英语水平测试(含听力和口语测试)等。具有同等学历资格的考生须另外选修该专业的两门本科核心课程。
③其他专业
重考科目包括英语水平测试(含听力和口语测试)、专业能力测试等。除法学(非法)专业外,具有同等学历的考生须额外选修该专业的两门本科核心课程。
(二)科目考试时间及分数
①音乐、艺术设计专业
专业技能测试(150分);专业素质测试(30分)和英语水平测试(含听力和口语测试)(20分)合并进行。同等学历附加测试(每科100分)。考试时间可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②其他专业
英语水平测试(含听力、口语测试)(20分)与专业能力测试(80分)合并进行,思想政治理论测试(100分),同等学力加试(每科100分),考试时间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重考科目成绩未达到满分的60%,即视为重考不及格。
2. 复试流程及时间安排
(1)第一志愿考生复试时间预计为2024年3月28日左右,请关注所报专业学院公布的信息。
具体过程如下:
公布复试方案及实施方案→公布第一志愿考生复试名单及复试时间表→审核考生提交的材料→通知考生做好复试准备(调试网上复试平台等)→实施复试→评分→核实并记录成绩→提出录取建议。
(2)插班生复试预计于4月8日开始,具体流程如下:
公布转学信息→调整确定转学复试人选名单→公布转学复试人选名单及复试时间安排→审核考生提交的材料→通知考生做好复试准备(调试网上复试平台等)→实施复试→评分→核实成绩并记录→拟定录取。
5.确定录取名单
1. 基本原理
根据各专业招生计划,对第一志愿考生和插班考生分批次录取,优先考虑第一志愿考生;同一专业内,按照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学习方式,按复试最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依次录取。
2. 复试最终成绩计算办法
(一)全日制、非全日制招生专业(音乐、设计类专业除外)
最终成绩=(初试成绩+初试加分)×70%+复试成绩×30%
(2)音乐、设计类专业
最终成绩=(初试成绩+初试加分)×50%+复试成绩×50%
以上计算公式中,复试分数线为复试全部科目分数线之和(不含同等学力考生的附加考试分数);初试加分相关政策以《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管理规定》相关内容为准。
3. 其他
确定录取名单时,最后一个录取名额出现多名考生期末成绩相同的河北经贸大学2024录取分数线,按以下原则录取:(1)优先考虑符合初试加分条件的考生。(2)优先考虑初试总成绩最高的考生,初试总成绩相同时,统一考试科目成绩总和较高的考生录取;统一考试科目成绩总和相同的,统一考试专业面试成绩较高的考生录取。
各位考生复试结束后须随时关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相关提示,并保持预留联系方式畅通。列入拟录取名单的转学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点击确认“待录取”,方可确定为“拟录取”。已被其他学校“待录取”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不予录取。如考生因个人原因未收到信息或电话提醒,影响录取结果,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所有拟录取的转学考生确认接受学校“待录取”通知后,即视为同意遵守学校复试录取规定,学校不再受理考生提交的解锁申请。
6. 体格检查
考生复检后一周内可到当地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须包括肝功能、胸部X光、血常规等,体检机构对体检是否合格作出结论。体检不合格或有其他异常情况的考生应及时向所在学院反馈有关情况。所有考生报到时均需向所在学院提交体检报告原件,学校不再提供统一的体检表。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再次组织体检,对体检不合格者,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VII. 入学后审查
学校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一经查实,对复试中违规的考生,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处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其入学资格,并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条例》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试。复试不合格者,取消其学籍;情节严重的,移送有关部门查处。
4.复试工作纪律
为保证研究生招生质量,严格纪律,规范程序,确保公平公正,维护考生合法权益和学校良好声誉,现对参加研究生复试的全体工作人员提出以下要求:
1.重考期间,不单独接收考生。
(二)严格遵守保密纪律。
(三)严格考试纪律。以人为本,尊重考生。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作弊。考试工作人员应遵守作息时间,非休息时间不得离开考场、接待无关人员、接听电话。
(四)复试全过程必须录音录像,并将音像资料留存备查。复试小组一般不少于5人,小组成员必须现场独立评分,评分必须公平公正,笔录必须认真填写,内容清晰。评分记录及考生答案须报研究生复试招生办公室集中保存,任何人不得更改。任何内容的更改必须由更改人签字并附有院级复试工作组负责人签署的声明。
(五)参加复试的考生有直系亲属的,复试相关人员必须实行回避制度。
五、其他事项说明
1.学习及就业方式
1.培养方式:全日制硕士生、非全日制硕士生。
2、就业方式: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定向就业研究生实行定向合同就业,入学时须与河北经贸大学、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协议。考生在报考过程中与用人单位发生任何问题,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如考生无法参加复试或无法入学,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非定向就业研究生实行考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就业。
二、招生计划调整
复试开始后,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将根据生源情况和学校发展需要,调整相关专业的招生计划。
三、学院复试工作落实情况
各培养单位应根据本方案制定本单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经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及时公布。
本方案解释权属于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
如果本计划政策与其他学校文件的条款有任何冲突,则以本计划的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