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组织管理
1.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按照教育部和学校有关招生规定,制定学院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
(二)各方向成立复试小组,具体开展复试工作。复试小组成员由责任心强、教学经验丰富、学术水平和外语水平较高、具有副教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同等学历的人员组成。小组组长由具有高级职称的硕士生导师担任。面试小组设不少于5名考官,设1-2名秘书,负责记录复试情况、协调工作进度等相关事宜。具体设置如下:
(三)学院党委纪委对学院复查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
2.确定复试人员名单
针对2024年公共卫生学院硕士生入学考试,我校将在学校复试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对入围考生进行差别化复试,择优确定复试人选。
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初试总成绩需达到294分(思政50分、英语39分、专业课145分)。退役大学生士兵项目考生总成绩不得低于230分,英语不得低于39分。
享受加分及优惠政策考生资格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核,审核通过的考生将获得相应加分并向社会公布。
入围比例:第一轮择优入围比例为1:1.5,第一轮调整入围比例为1:3,第二轮调整入围比例为1:4,不足1人的,按1人计算。
同一方向,初试总成绩相同,按顺序比较英语、政治、专业课成绩,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初试总成绩及各单科成绩相同,成绩相同的考生进入复试,不受报考人数比例限制。考生接受复试通知后,自愿放弃复试资格或未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复试系统确认复试资格的,学校将根据空缺名额确定复试人选名单。
3. 调整
所有插班生均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招生插班服务系统”2024年海南医学院分数线,并满足我校公共卫生专业基本复试成绩和申请要求。
受理考生转学申请的时间、基本要求及工作流程将提前在学院网站上公布。每次转学系统开通时间不少于12小时,考生转学申请锁定时间为36小时。锁定时间到达后,如无明确受理意见,将解除锁定,考生可继续填写其他申请。具体内容请参见我院转学工作实施细则。
四、复试时间及地点
每轮复试前我院都会提前发布复试须知,告知具体复试时间、考场安排等相关事项,请留意学院官网公告。
1. 重测时间
1、第一志愿考生复试时间:3月28日(星期四)。
2.插班生补考时间:4月9日至4月25日。
2. 重新测试位置
1.第一志愿考生复试地点:智慧教育大厦301-305
2. 转学考生补考地点:待定
5. 复审方式
线下采访。
6. 复试内容
各方向重考科目如上表所示,内容如下:
1、自我介绍:可以用中文或英文写,主要考察应聘者的生活背景、学习、工作经历等。
2.专业知识:主要考核应聘人员对所申请专业理论知识的掌握程度。专业题共2道。
3. 英语水平:主要测试应聘者的英语水平,包含一道英语题。
(四)综合素质:以专家答题形式,主要测试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业务素质与能力、创新精神与能力、心理素质等。
(五)附加测试:具有同等学历的考生需额外参加2道试题(每门1道)。
七、复审程序
考生进场前随机选择考试顺序、抽取试题(含2道专业知识题、1道英语题)→考生自我介绍(2分钟)→读题并口头回答重考题(10分钟,含思考时间)→专家提问测试综合素质(10分钟,含思考时间)。
八、资格审查
第一志愿资格审核材料递交时间:3月27日(周三)9:00-17:00
第一志愿资格审核材料提交地点:城西校区润深楼北305
资格审查材料要求:1、初试准考证;2、有效身份证件;3、应届毕业生提供学生证或往届毕业生提供本科毕业证;4、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登记备案表》或《教育部学籍网上核查报告》;5、《海南医学院考研思想政治素质品德测评表》,须经考生所在单位人事(政工)部门或居委会、村委会盖章;6、退役士兵专项计划的,需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役证明》;7、报考定向就业的考生提供就业合同;8、奖金政策支持证明;9、《报考海南医学院考生知情同意书》
以上材料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不符合要求或提供伪造材料者,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取消复试资格。资格审查现场考生需填写心理测评表。
IX. 重测结果
考生的录取分数线由重考成绩与初试成绩合并计算,计算方法如下:
重考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及格分数,计算方法如下:
复试成绩=专业知识测试成绩(30分)+英语水平测试成绩(20分)+综合素质测试成绩(50分)
录取分数=(初试总成绩÷5)×50%+复试成绩×50%。同一方向,第一志愿、插班生按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列候补名单,录取名单由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并由学校公布。总成绩相同者,按初试英语、政治、专业课成绩进行比较排序,成绩高者录取。复试不合格者2024年海南医学院分数线,不予录取。方向不合格者,不予转入其他方向。
10. 体格检查
考生体检将在拟录取名单公布后,在海南省人民医院、海南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海南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教[2003]3号)和《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中取消乙肝检测的通知》(教厅[2010]2号)。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取消拟录取资格。
十一、监督投诉方式
公共卫生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负责对各复试组的工作进行监督,复试过程将全程录音录像,考生如对复试结果有异议,可向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或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