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本年度非高中毕业的学生;
3.非毕业年度以欺骗手段报名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包括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等学校组织的招生考试)的高级中等教育毕业生;
4.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暂停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且在暂停期间的人员;
5.因触犯刑法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者正在服刑的人员。未成年人依照有关法律规定执行;
6.外省考生因学习需要将户口迁移到我省;
(3)考生不得跨省重复报名。对跨省重复报名的考生,教育部将予以核实并清理,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5. 申请流程
1. 网上信息收集
考生登录甘肃省教育考试院官网,点击“办事大厅”,选择“甘肃省国家教育考试综合管理平台-考生服务平台”,进入系统界面,阅读《甘肃省国家教育考试综合管理平台-考生使用手册》,按流程完成报名。
(2)资格审查与现场确认。
1.考生完成网上报名后,应下载打印《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生报名资格审核表》(见附件1)《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生报名资格审核表》(见附件2)等表格(一式两份),到报名学校、现就读学校、招生主管教育部门、户口所在地乡镇派出所进行资格审核、签字盖章确认后,考生携带本人及父母(监护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按规定时间到报名点接受资格审核和现场确认。 外省就读的考生2024年甘肃高考录取时间,还须提供所在省级教育考试招生机构出具的不能参加本地普通高校考试的证明或相关函件以及学籍所在地省或市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学籍、学历考试成绩证明、综合评价信息等材料;外市县就读的考生,还须提供学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学籍、学历考试成绩证明、综合评价信息等材料;往届生,还须提供高中毕业证、高中学籍档案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具有同等学历资格的考生和社会青年,还须提供同等学历资格的书面说明和初中毕业证等材料;残疾人考生,还须提供残疾证等材料; 属农民工子女的考生,还须提供父母居住证证明(居住满3年)、父母社会保障(含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缴纳证明(居住满3年)、合法稳定职业证明、合法稳定住所(含租房)证明等证明材料;享受优惠政策的考生,还须提供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报名点根据考生报名信息和网上提供的报名材料,审查考生报名资格,获取考生考号,拍照、留存指纹。
3.在报名点提交报名信息,现场打印《甘肃省普通高校考生报名表》《甘肃省普通高校考生资格审核表》(一式三份)正式版,交由考生本人核对、签字。考生需持报名表、资格审核表三份到报名学校、就读学校、招生主管教育局、报名地乡镇派出所征求意见,经审核、签字、盖章确认后,须于2023年11月30日前交回报名点。
(3)确认“特惠项目资格”,申请“护理积分资格”。
市(州)核实确认考生报名资格后,将根据考生填写的基本信息确定考生专项计划资格,同时考生可申请符合条件的优惠积分。系统生成相应表格后,考生下载打印,经相关部门审核盖章后2024年甘肃高考录取时间,于2023年11月30日前报送报名所在县进行最终确认。
4、扫描并上传相关报名材料。
县招生办督促县一中、县职业学校按时完成材料上传工作。其中:在校学生到所在学校报考,往届生及社会考生由县招生办将相应报名材料(报名表、资格审核表、优惠政策登记表等)扫描成PDF格式上传至报名系统。
六、申请条件
(一)符合条件的未在我省户籍的农民工子女,应到就读学校报名。往届农民工子女考生报名时,上一年度资格审查有效,并须持复读学校出具的有效在我省复读证明,到所在县招生办报名。在家复习备考的,由其居住地社区出具有效实际居住证明。在外省复读的农民工子女考生不得在我省参加普通高考。
(二)拟报考国家专项、高校专项、地方专项、建档立卡专项(原精准扶贫)、革命老区专项、少数民族专项、农村订单式本科免费医学生专项、农村免费医学人才专项(专科)等专项的考生,须回报名所在县(市、区)报名。拟享受普通高考优惠加分政策(优先录取政策除外)的考生,须回报名所在县(市、区)报名。拟报考民族预科(针对少数民族聚居地区考生)、民族班(针对少数民族聚居地区考生)的考生,须回报名所在县(市、区)报名。
上述考生如未返回户籍所在地报名,不得报考相关招生计划,不能享受相应的高考优惠分数政策。
报名时各专项计划实施区域及考生资格条件详见附件3《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项计划报名参考条件》。各类专项计划考生资格条件以《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生报名资格审核表》采集信息为准。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各类专项计划具体政策按当年发布的正式文件执行。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往年被国家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录取后放弃录取资格或退学的考生,不再具备报考上述三个专项计划的资格。
(三)严格落实国家专项、大学专项人选户籍、学校户籍和实际就读地点均在我省实施区域同一县(市、区)的“三统一”政策,即考生本人在实施区域县(市、区)有连续3年以上户籍,同时在实施区域县(市、区)有连续3年高中学籍并实际在学籍学校就读(户籍和学校户籍均到2024年8月31日);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在实施区域县(市、区)有户籍。
(四)符合报考少数民族预科班、民族班和享受少数民族照顾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具有我省户籍。
(五)所有考生须参加县招生办组织的现场拍照确认,县一中、县职业中学考生在所在学校现场拍照确认,在县招生办报名的考生须参加县招生办现场拍照确认。
(六)所有考生报名材料一式三份,其中一份放入考生纸质档案袋,一份留存县招生办公室(留存期限五年),一份由考生本人留存。
(七)考生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将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八)考生报名时选择主修科目和辅修科目后,原则上不得更改。
(九)为方便外省、市、县考生报名、体检、招生考试等工作,请您及时加入2024级崇信县招生办考生群,QQ群号:。
7.咨询热线
崇信县招生办:0933-;
县一中:0933-;
县职业学校:0933-。
附录:
1.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考生报名表
2.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生报名资格审核表
三、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专项招生计划报名参考条件
4.甘肃省普通高校考生关怀政策登记表
崇信县招生委员会
2023 年 10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