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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高考查询系统入口官网

来源:网校头条网络整理 2024-07-02 10:50:01

1.2018年陕西省高考志愿填报系统官网

2018年陕西省高考志愿填报系统官网入口:

二、2018年陕西省高考志愿填报时间安排

第五章 填写申请表

第二十三条 2018年陕西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批次设置提前批次、单招本科批次、本科一批、本科一批、本科一批、本科一批、本科一批、高职(技)班。提前批次的文科本科B班、文科专科A班、单招本科批次、本科一批、本科一批、本科一批、本科一批、高职(技)班采用平行志愿模式。提前批次(文科本科B班、文科专科A班除外)及其他特殊类型招生采用梯度志愿模式。

第二十四条 各批次、各科成绩、排名、准考证分数线公布后,考生须登录陕西省考试管理中心门户网站填报报名信息。报名分两个阶段进行:早高峰、单招本科批次、本科一批次、本科二批次、高职单招(“三校生”)报名时间为6月24日12时至6月27日18时;本科三批次、高职(技校)报名时间为本科二批次录取后。

第二十五条 按照参加同一科目考试的考生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即文科和艺术(文科)考生合并排序,理工科考生和艺术(理科)体育考生合并排序。如考生总成绩相同,则按语文、数学、文理科、外语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如总成绩和单科成绩均相同,则视为并列。梯度填报志愿录取模式不考虑考生排序,如考生总成绩相同,则视为并列。

第二十六条 参加提前录取的文理工科本科院校及专业包括军事院校、公安院校、医学免费生、本硕连读、师范免费生及其他有特殊要求的院校及专业,分为A、B、C三个档次,按照三个档次的顺序进行备案录取。

文理工本科先行批次A批次为军事院校、公安院校、公安专业,设2个学校志愿,每个学校3个专业志愿,录取后将对未完成方案进行公开征集。

文理工科本科先行批次B组为免费医学生,下设两个学院,每个学院三个专业,录取后将对未完成方案进行公开征集。

早期批次文理工本科C区包括除军事院校、公安院校、公安专业、免试医科生外所有有特殊要求的高校,每所学校有2个择校名额、3个专业选择。

参与提前录取的文理工科专业包括定向培养直招士官、警校专业、其他有特殊要求的高职院校专业,共设置3个学校选择,每个学校有3个专业选择。

所有文理工科院校的提前录取名单中都有表达愿意被其他专业录取的栏目。

第二十七条 艺术类、体育类专业参加提前录取。

申请本科艺术类专业需填写“本科早期艺术类专业”栏,分为A、B、C三个部分。

艺术类本科专业A类包括教育部批准设立的部分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含少数高校按照国家规定设立的艺术类本科专业),下设两个学校选择、每个学校一个专业选择,并设有专业调整表述栏。

艺术类本科专业B类招生范围包括省属高校艺术类本科专业(西安美术学院、西安音乐学院除外),以及申请参加本类招生的省外高校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规定须与我省规定的省属高校招生规定一致)。共设9个院校选择,每个院校1个专业选择。未设院校及专业调整意见表。

本科艺术类C类包括除本科艺术类A类和B类以外的其他本科艺术类院校及专业,设置两个院校选择,每个院校一个专业选择,无院校及专业调整意见栏。

艺术类高职(专)项目申请材料填写“艺术类初等职业院校申请表”栏,分为A、B两部分。

A类艺术专业包括省内高校艺术专业,也包括申请参加本类的省外高校艺术专业(录取规定须与我省规定的省内高校录取规定一致)。共设9个院校选择,每个院校1个专业选择,不设院校及专业调整栏。

艺术类专业B部分包括除艺术类专业A部分录取的艺术类专业外的所有其他艺术类专业,设置两个学校选择,每个学校设置一个专业选择,没有调整学校和专业的栏目。

体育本科申请填写“体育本科提前录取”栏,高职(专科)申请填写“体育专科提前录取”栏。设置两个学校申请,每个学校两个专业申请。另设“愿意考入其他专业”调整声明栏。

文科体育类考生在早期批次不得报考文科或理工科,但其他批次可以同时报考文科。文科(文科)类考生可以报考文科,体育类和文科(理科)类考生可以同时报考理工科。

文科、理科、工科类考生不可同时报考其他专业。

第二十八条 本科单批次专项计划面向陕西省国家级连片特困县(区)、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区)、省级连片特困县(区)招生,分为A、B两部分,采用平行志愿模式,分别填报。其中,A部分为国家级专项计划,设高校志愿6个,按A、B、C、D、E、F顺序排列,每个高校专业志愿6个,另设专业调整声明栏;B部分为地方级专项计划,设高校志愿4个,按A、B、C、D顺序排列,每个高校专业志愿6个,另设专业调整声明栏。本科单批次专项计划考生报考条件按有关文件执行。 经县(区)招生办审核合格并公布录取合格的考生,方可填报本批次志愿。省招生办将在本批次录取结束后再次向社会公布录取考生名单。如有举报,经核实存在资格造假等违规行为的,取消其录取资格,并严肃追究县(区)资格审核相关人员的责任。

第二十九条 本科生第一、二、三批各有6个择校机会,按A、B、C、D、E、F顺序排列,每校有6个专业选择;高等职业(技术)学校有8个择校机会,按A、B、C、D、E、F、G、H顺序排列,每校有6个专业选择。各批次平行选择不设“愿意考其他学校”调整声明栏,每校有“愿意考其他专业”调整声明栏。

第三十条 自主招生、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和高校特色项目志愿分为A、B两部分,填报在高校普通批次前专用栏。其中,A部分为自主招生、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志愿,每高校1个志愿、6个专业志愿,只对符合条件并已公布的考生开放;B部分为高校特色项目志愿,每高校1个志愿、6个专业志愿,只对通过资格审查和相关高校考核并已在我省65个国家级和省级贫困县(区)公布的考生开放。

第三十一条 定向就业、民族班、少数民族预科班、华侨大学预科班、四川大学国防科研实验部队预科班、边防兵子弟预科班志愿者设置于普通批次院校志愿者之后,顺序为:①定向就业志愿者,②民族班志愿者,③少数民族预科班志愿者,④华侨大学预科班志愿者,⑤四川大学国防科研实验部队预科班志愿者,⑥边防兵子弟预科班志愿者。其中,定向就业、民族班、少数民族预科班、边防兵子弟预科班各设2名学校志愿者,华侨大学预科班、四川大学国防科研实验部队预科班各设1名学校志愿者。定向就业院校设2名专业志愿者,其余院校设1名专业志愿者。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方可填写以上志愿者。

第三十二条 每批次招生计划未完成时,采取征集志愿的方式补充。每批次正式录取后,省招生办在陕西省考试管理中心门户网站公布征集志愿信息,并将征集志愿信息发送至各市(区)、县(区)招生办。已达到相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尚未被录取的考生,可以填报征集志愿。征集志愿时,如高校对填报本校志愿的考生有最低排名和分数要求,应提前向省招生办提出申请。

第三十三条 考生应当根据陕西省考试管理中心门户网站公布的报考科目、学校及专业名称、代码、录取批次和学校公布的录取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报名(报名收集)。

考生在填写申请表(征集申请材料)前,须仔细阅读拟报考院校招生章程、网上填报申请表说明及相关要求。根据院校招生计划,严格按规定程序填写学校及专业申请表,确保申请信息准确有效。申请表确认后不得更改,逾期不予受理。如考生未按规定填写申请表或填写申请表规定栏目以外内容,影响录取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第六章 入场

第三十四条 新生录取工作由省招生委员会领导组织实施,各批次、各学科的录取控制分数线由省招生委员会综合考虑在陕招生的高校数量、各学科考试成绩等因素确定。

第三十五条 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实行“学校负责、招生办监督”的原则。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身体健康状况符合相关专业培养要求、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并符合备案要求的考生,由招生学校决定是否录取及录取专业。对已提交电子档案但未被录取的考生等遗留问题2024年高考查询系统入口官网,招生学校负责解释。省招生办将考生电子档案发放到学校,督促学校落实国家招生政策和计划,纠正违反国家招生政策、规定和招生规定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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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六条 普通高等学校应当实行计算机远程网络招生。各普通高等学校必须通过网络方式完成招生工作,并确保招生期间与省招生办公室沟通顺畅。

第三十七条 高校向社会公布的陕西招生计划未完成时,学生须参加省招生办公室组织的自愿录取。

第三十八条 提前批次文理工科专业录取分数线以招考院校普通批次分数线为准。军队、公安院校本科录取分数线按有关文件执行。提前批次文理工科专业录取分数线以高职(专科)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为准;录取时按照考生意愿从高分到低分报送档案、录取。根据教育部、总政治部政干发[2008]19号文件规定,军队院校报送档案时“应当区分男女生、指挥类和非指挥类”。

第三十九条 免费医学生按第二批本科招生控制分数线安排在提前批次B组入学,相关录取要求按有关文件执行。

第四十条 先期批次文理工科比例不得超过学校在陕招生计划的120%。具体比例由招生学校在备案前向省招生办公室书面申请,学校未提出申请的,按120%备案。军队院校按招生计划的110%备案(备案数四舍五入,末位分数相同按有关文件处理)。学校撤档出现计划空缺时,按1:1比例补齐。

第四十一条 单批次本科招生分为A、B两个阶段,在提前批结束后、首批本科批次开始前进行,录取办法按有关文件要求执行。录取分数线原则上不得低于招生院校确定的陕西地区普通批次招生控制分数线,分数线以上学生不足时,采取招考志愿补充录取。招考志愿中不设专业调整栏,假定填报招考志愿的考生服从专业调整。对于招考志愿填报后仍未完成计划的,招考志愿录取名额将适当调减。

第四十二条 首批艺术本科B组、艺术专科A组、单招本科批次、本科一批、本科二批、本科三批、高职(专)院校实行平行志愿填报录取办法。

1. 录取原则

(一)优先分数,顺应偏好。所有考生将按科目分数(学科分数加政策考量分数)由高至低排序,分数相同则比对排名,依从高至低顺序及考生偏好顺序搜寻,若搜寻到的学校尚未达标,则将档案送交该学校。若考生偏好无法送交,则只能参加志愿招收或下一批录取。学校录取比并列最后一名的考生将全部送交。

(2)一次性备案。平行申请仅备案一次,已备案的考生如因身体原因被学校拒绝录取,或申请专业已满,考生不接受专业调整,则只能参加本批次志愿录取或后续批次录取。如报名人数不足或已满但学校拒绝录取,则通过志愿录取的方式补充空缺。

2. 文件提交程序

(1)模拟备案。

① 先期批次艺术本科B类、艺术专科A类申报及单独本科批次申报时,按照院校执行计划数1:1的比例进行正式申报。

②本科第一、第二批招生正式备案前,将进行三次模拟备案。

第一次模拟报考:高校招生计划数与报考人数比例为1:1。

二次模拟备案:高校根据第一次模拟备案的招生情况确定是否增加招生计划,省招生办根据高校拟定的招生计划进行二次模拟备案,并将模拟备案后形成的模拟备案信息反馈给各高校。

第三次模拟备案:各高校确认省招生办第二次模拟备案或进一步提出计划调整后,省招生办将进行第三次模拟备案2024年高考查询系统入口官网,形成各高校正式备案比例及备案人数。各高校须在正式备案前完成计划调整,正式备案人数与执行计划人数比例为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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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第三批本科、高职(技术)院校正式备案前,将进行两次模拟备案。

第一次模拟报考:高校招生计划与报考人数比例为1:1。

第二次模拟备案:各高校根据第一次模拟备案情况确定是否增加计划,省招生办根据各高校拟增加计划进行第二次模拟备案,形成各高校正式备案比例及人数。各高校须在正式备案前完成计划调整,正式备案人数与执行计划比例为1:1。

模拟填报过程中,向高校提供填报比例、报考人数、最高分数线、最低分数线、考生报考专业、是否愿意接受专业调整等信息。模拟填报比例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报考人数采用四舍五入法计算。

(二)计划调整。各高校在正式报送档案前须通过“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生源计划管理系统”完成计划调整。陕西各高校已向社会公布的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须通过自愿录取方式招收空缺学位。

各高校如在陕增加计划、延期录取,须在正式备案前对计划进行调整,正式备案后转入我省的计划只能参加自愿录取。

(3)正式备案:省招生办公室将根据上一次模拟备案后各高校在陕计划实施的招生人数进行正式备案。

省招生办将在陕西省考试管理中心门户网站上公布模拟备考信息、备考人数、分数线及排序、考生最终备考情况及各招生院校对应批次的录取结果,考生可在网上查询相关信息。

(4)报名报考。正式备案录取完成后,省招生办将公布报名报考信息,包括院校名称、专业名称、计划招生名额等。尚未被录取且符合备案条件的考生可填写报名报考表格。已被录取的考生不再具备报名报考资格。

报名收集不进行模拟备案,而是按照学校规划的空缺岗位数1:1的比例直接备案。

3. 特殊招生方式

(一)自主招生、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设1个学院申请点,由省招生办依据教育部有关文件和公布的考生录取分数标准向招生学院报送申请材料。学院须在申请材料提交后6个工作小时内利用预留计划完成录取工作。

(二)定向就业、民族班、少数民族预科班、华侨大学预科班、四川大学国防科研实验部队预科班、边防兵子弟预科班。设两个择校,省招生办按学校录取批次和官方备案分数线,按照优惠政策进行备案。备案顺序为第一志愿定向就业、民族班、少数民族预科班、华侨大学预科班、四川大学国防科研实验部队预科班、边防兵子弟预科班。备案比例为招生计划数1:1,在优惠分数范围内未填第一志愿的,按第二志愿备案。已填报定向就业、民族班、预科班的考生,可填报本批次征集志愿,但被定向就业、民族班、预科班录取后,不再参加征集志愿。

第四十三条 普通高等学校按照本校招生章程公布的招生规定招收新生。普通高等学校制定的招生规定与教育部或者我省有关规定不一致的,以教育部和我省的规定为准。

第四十四条 高校须按照省招生办公室规定的程序,按时完成电子档案下载、档案审核、审核、预录取、档案撤回等工作,保证考生电子档案正常流转和招生录取工作顺利进行。对无故拒绝与省招生办公室联系或故意拖延时间、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相关环节的高校,省招生办公室将根据学校招生计划和录取规则将该考生电子档案设置为预录取状态,并书面通知相关高校,同时将有关情况报教育部高校学生司。

第四十五条 按照教育部规定,除军事、国防、公安等特殊院校(专业)外,高等学校不得规定录取的男女生比例。对报考外国语言文学以外专业的考生,不得限制统一考试的外语科目。

第四十六条 残疾考生高考成绩符合要求,身体条件能够完成所报专业学业,生活能自理,普通高等学校不得以残疾为由拒绝录取其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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