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重新测试计划
1.时间:2024年4月17日13:00-18:00。
2. 参加复试的考生须达到国际关系学院基本分数要求(满分100分/及格分数60分),分数不及格者,不具备参加复试资格。
3.综合面试:主要包括专业知识考核和外语能力考核,总分为100分。其中,专业知识考核主要考察考生对本学科(专业)基本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的掌握情况,运用所学理论知识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程度以及在本学科专业领域的发展潜力;同时考察学生的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和创新精神。外语能力考核主要考察考生实际运用外语的能力和水平。
二、录取办法
复试合格者,总成绩按笔试成绩与复试成绩加权相加计算。总成绩计算方法如下:
总成绩=(专业基础课+专业综合课)*1/2*50%+专业外语*20%+综合面试*30%
对所有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后2024年国际关系学院录取分数线,按照教育部下达的招生指标确定录取人选名单,经学院审核后在学院研究生招生网公布。
复试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不再另行通知;复试时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代考、政治思想品德不符合录取要求、有弄虚作假行为的,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体检不合格2024年国际关系学院录取分数线,经复试后仍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不予录取。
三、监督管理
我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坚持“按计划招生、择优录取、保证质量、择优录取”的原则,建立信息公开制度,确保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舆论的监督,确保我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国际关系研究生院电话:
国际关系学院纪律委员会职责:
北京市教育考试院招生办公室电话:
国际关系研究所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4 年 4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