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陶区非师范大中专毕业生就业须知
1. 注册
1.毕业生登录“山东大学毕业生就业信息网”()定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使用“网上报名”栏目定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系统提示完成“网上报名”,然后持就业登记证、毕业证和身份证或户口迁移证到菏泽市定陶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生处办理报名手续,并出具落户介绍信。
2.报名时间:7月1日至10月31日为集中报名期。
3、报到后,《报到证》由毕业生本人妥善保管。《报到证》由教育部统一印制,省(市)毕业生就业管理部门统一发放,是毕业生办理就业手续的唯一有效凭证。《报到证》须妥善保管,不得随意涂改、撕毁。
2. 调整和重新分配
1、二次派遣:取得我市就业登记证的毕业生,应在派遣期限内(自派遣之日起2年内)找到就业单位,持单位录用通知书、登记证到菏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由该局毕业生就业科办理。
2.调岗转业:毕业生就业登记证发给接收单位的,应在调岗期间(自派遣之日起2年内)与原接收单位解除就业协议,与新接收单位签订就业协议或申请返回生源地。拟在当地就业的毕业生,持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录用通知书、就业登记卡到菏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毕业生就业科办理就业登记。
3.档案管理
1、每年7月至10月为档案集中接收、整理时间,应届毕业生可于10月1日后05:30拨打电话查询档案情况、办理档案移交事宜。
2、档案移交凭档案移交函(档案保管部门出具)和研究生学籍证明、毕业证、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办理。
四、就业服务
1、招聘会:不定期举办毕业生招聘会,随时为毕业生提供免费求职服务及工作推荐。
2、失业毕业生培训。尚未就业的毕业生,可报名参加我县就业办组织的失业创业培训。
3.鼓励毕业生创业,对有创业意愿的毕业生进行登记,并提供创业指导。
4、待业毕业生实习。我县专门设立了待业毕业生实习基地,市场不定期举办实习基地内企业专场招聘会网校哪个好,有实习意向的毕业生可电话联系我县毕业生就业办,报名实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