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原人事部、建设部、国家环保总局关于印发《注册环境保护工程师制度暂行规定》、《注册环境保护工程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和《注册环境保护工程师资格评审和认可办法》(人社部发[2005]56号)文件规定,从2005年起,注册环境保护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全国举办。 考试实行全国统一考试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证书。
1、组织架构: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环境保护部
二、报名条件
考试分为基础考试和专业考试。 基础考试合格,符合本办法规定的专业考试报名条件的,可以参加专业考试。
(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参加基础考试:
1.获得本专业(指环境工程、环境科学、农业建成环境与能源工程、农业资源与环境等,详见附件1,下同)或相近专业(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水利工程)供排水工程、热能与动力工程、土木工程等专业,详见附件1,下同)本科及以上学历。
2、获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学历,从事环境工程设计工作满1年。
3、获得其他专业学士学位及以上学历,从事环境工程设计工作满1年。
(二)基础考试合格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参加专业考试:
1、获得本专业博士学位后,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共计2年; 或取得相近专业博士学位后,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累计3年。
2、获得本专业硕士学位后,从事环保工程设计工作共计3年; 或取得同类专业硕士学位后,从事环保工程设计工作共计4年。
3、获得本专业双学士学位或本专业研究生班毕业后,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累计4年; 或获得相近专业双学士学位或本专业研究生班毕业后,从事工程设计累计至少5年的环保工程设计工作经验。
4、获得本科学位或通过本专业教育评估的学位后,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累计满4年; 或取得本科学历或未通过本专业教育评估的学位后,从事环境保护专业工程设计工作累计满4年。 5年或以上; 或获得类似专业学士学位或学位后,从事环境保护专业工程设计工作共计6年。
5、获得本专业大学学历后,从事环境工程设计工作共计6年; 或取得类似专业大学学历后,从事环境工程设计工作共计7年。
6、获得其他专业学士学位及以上学历后,从事环境工程设计工作累计8年。
(三)2002年12月31日前,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免试基础考试,只需参加专业考试:
1、获得本专业博士学位后,从事环保行业工程设计工作累计5年; 或取得相近专业博士学位后,从事环保行业工程设计工作累计满6年。
2、获得本专业硕士学位后,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共计6年; 或取得同类专业硕士学位后,从事环保行业工程设计工作共计7年。
3、获得本专业双学士学位或本专业研究生班毕业后,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累计7年; 或获得同类专业双学士学位或本专业研究生班毕业后,从事工程设计工作累计7年8年的环保工程设计经验。
4、获得本专业学士学位或学位后,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累计8年; 或取得相近专业学士学位或学位后,从事环保行业工程设计工作累计9年。
5、获得本专业大学学历后,从事环境工程设计工作共计9年; 或取得类似专业大学学历后,从事环境工程设计工作累计10年。
6、获得其他专业学士学位及以上学历后,从事环境工程设计工作累计12年。
7、取得其他专业大学学历后,从事环境工程设计工作累计15年。
8、取得本专业中专学历后,从事环境工程设计工作累计25年; 或取得同类专业中专学历后,从事环境工程设计工作满30年。
符合考试注册条件的港澳居民注册环保工程师考试,可以申请参加注册环境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 注册时,须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工作经历及相关执业年限证明。
三、考试时间及科目介绍
注册环境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 具体考试时间请参见本网站公布的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计划。
基础考试包括基础知识和基础知识两部分。 每个部分需要4个小时。 专业考试包括专业知识和专业案例两个科目。 专业知识分为专业知识和专业知识两部分。 每个部分考试持续3小时。 专业案例分为两部分:专业案例(第一部分)和专业案例(第二部分)。 每个部分的考试时间为3小时。
四、报名方式
注册环境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采取网上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现场或网上缴费的方式。 符合申请条件的,须在规定时间内在指定网站填写、提交报名信息注册环保工程师考试,上传照片,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资格审查。 确认符合报名条件后,在规定时间内缴纳考试费用(具体报名安排详见各省(区、市)相关文件。
5. 成绩及证书管理
参加基础或专业考试的人必须在一年内通过所有科目。 通过基础考试并按要求完成专业实践年限的人员,方可报名参加专业考试。 考试成绩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服务平台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考试机构网站上公布。
考试合格的,由省(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人社部联合印制的《注册环境工程师资格证书》公安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环境保护部。 以不正当手段取得《资格证书》的,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专业技术人员管理部门收回《资格证书》,并对违纪违法行为进行处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中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法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条例)第31号令)严肃处理。
6. 注册
对注册环境工程师实行注册制度。 持有资格证书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向指定机构申请注册。
具体考试信息请参见考试通知或公告。
支持热线
2020年注册环境工程师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