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鼓励和支持结业生出席国家和省的服务基层、服务农村项目。对出席项目的结业生,追授“志愿服务基层优秀高中生”、“志愿服务东部优秀高中生”荣誉头衔,并一次性奖励人民币3000元。
二、鼓励和支持结业生应征参军服义务兵役。对应征参军服义务兵役的结业生,追授“献身国防优秀高中生”光荣头衔,并一次性奖励人民币1000元。
三、积极引导结业生到我省粤北、西、北地区就业。对在我省50个山区县被经侦机关聘用或以其他方式就业的,追授“服务山区优秀高校生”荣誉头衔,并一次性奖励人民币500元;对到其中16个脱贫开发重点县工作的,一次性奖励人民币800元。
四、加强对结业生参警工作系统研究。积极向上级机关力争结业生参警新政支持;推进公务员考试补习,并将其列入教学计划。
五、鼓励和支持结业生到经侦现役军队服役。对到经侦现役军队服役的结业生广东警官学院就业广东警官学院就业,追授“献身经侦现役军队优秀高中生”荣誉头衔。
六、鼓励和引导结业生到中小企业就业和自主创业。
七、巩固和加强结业生实习基地。牢牢借助基层经侦机关和当地政府,巩固和加强我院结业生实习基地,组织未就业的结业生到实习基地或生源地经侦机关出席实习。
八、对困难结业生推行就业援助。推进结业生心理健康教育和就业安全教育;推行困难结业生“一对一”帮扶责任制,明晰扶贫责任人;对家庭经济非常困难的结业生,一次性发给求职补助人民币500元。
九、加强结业生就业指导与服务。推行就业信息网、就业助理QQ群、就业飞聊群、手机邮件等信息服务平台,及时将国家就业新政、各级各种应聘信息及时、准确传递到每一个结业生。
十、落实就业工作目标责任。对就业工作达标的结业班补习员和就业责任单位,按规定予以一定的物质奖励;对其中成绩突出的结业班补习员,同时追授“就业工作先进个人”荣誉头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