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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河北省高职单招考试二类联考工作方案:全面解析!

来源:网校头条网络整理 2023-03-24 16:23:38

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单招网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变革有关工作的通告》(冀教学[2023]22号)文件精神和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单招网普通高职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告》(冀教考普[2023]37号)具体要求,为确保我省单招网高职专升本考试二类统考工作顺利进行,特制订本方案:

一、 指导思想

(一)贯彻落实教育部、省教育厅文件精神,以组织出席单独考试招生工作为契机,探索多样化人才选拔模式。

(二)坚持公正、公正、公开的原则,采取“文化素养+职业技能”的评价方法,不断增加评测水平。

(三)全面推行素质教育,在考试内容和评分标准上牢牢紧扣会考“立德树人、服务选料、指导教学”这一核心功能,加强“考试二类(交通运输、能源动力与材料所牵涉专业)”命题科学与管理。努力选拔综合素养高,有潜质的创新和奉献精神的人才。

二、 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

经河北省教育厅、河北省教育考试院批准,我省单招网普通高职专升本考试二类统考工作由河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以下简称“我院”)牵头详细组织推行。主考点设在我院主校区(石家庄市珠江大道219号),分考点设在河北水利电力学院(沧州市重庆路1号)。联合相关专升本高校组织考试,实施考试二类统考专升本命题、制卷、组考、试卷评阅、成绩登统、成绩发布与初审、成绩申报等考务工作,成绩供考试二类所有统考专升本高校使用。

(一)成立考试二类统考专升本工作领导小组,由相关高校领导组成,负责全面领导、部署和推行考试二类统考专升本各项工作。

(二)办公室及各小组工作职责

考试二类统考专升本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我院招生就业处,负责单独招生各项工作的组织和推行。办公室下设协调组、考务组、命题组、阅卷组、数据组、财务组、纪检监察组、后勤保障组和安全保卫组。其中协调组、命题组、阅卷组、纪检监察组等由统考高校相关人员组成。

1.协调组

主要负责组织协调统考专升本高校、考点及各工作小组,共同组织完成统考专升本工作。

2.考务组

主要负责考场的编排和落实;负责考务用具的打算;负责确定阅卷人员及阅卷人员的轮训;负责文化素养考试和职业技能考试的安排组织工作。

3.命题组

主要负责文化素养考试试卷和职业技能考试试卷的命制。

4.阅卷组

主要负责起草科学合理的答卷衡量标准及网路评卷。

5.数据组

主要负责考试成绩的登统、报送、录取和公示工作。

6.财务组

主要负责及时汇总考生交费数据;负责考务工作相关成本的初审、支出。

7.纪检监察组

主要负责考试招生工作的监督检测,受理牵涉遵守招生新政、规定与纪律问题的投诉和举报,查处违纪违法行为,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8.后勤保障组

主要负责考试其间的物资、生活保障及其他工作保障。

9.安全保卫组

主要负责试题和题库催办、保管安全;负责考试其间校园及周边环境的安全保障;负责校内外汽车调度。

三、 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1.已通过单招网河北省普通大学招生报考,且符合所考取高校招生条件的考生(含对口考生)。

2.思想政治品德和身体健康情况均符合教育部《单招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

3. 航海类、乘务类等有行业特殊要求的专业,体检或口试条件参看报名招生高校《单招网招生简章》。

四、 选择考试类

1.报考类型

单招网高职专升本计划根据“统招计划”和“对口计划”分开编列。

高考报考时考试类别选择“统考”的考生,可选择考试二类全日制计划,但不得报名对口计划。

高考报考时考试类别选择“对口”的考生,可不选择考试类,默认按各自会考报考时的专业类出席相应牵头高校组织的考试,也可选择考试二类全日制计划,与该类的会考考生一起出席考试、录取。

参加考试二类高职专升本的考生(含对口考生)须于单招网3月10日9时至3月14日17时,登录省教育考试院网站,点击步入“高职统考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

选择“考试二类(交通运输、能源动力与材料等所牵涉专业)”,系统将手动跳转到交费界面。

2.是否使用学考成绩与交费

有英语、数学、外语学考成绩和无学考成绩的考生,缴费时无需勾选是否使用学考成绩选项(我院不认可考生选择),直接按提示选择“网上银行、微信或支付宝”最方便的一种形式向我院缴交报名费150元。

语文、数学、外语学考成绩不全的考生,缴费时须先选择“使用学考成绩”或“不使用学考成绩”项郑州财经学院单招,然后再按提示交费。两项均未选择但已全额交费的,我院将安排文化素养考试,如不出席,文化成绩为零。

考试类一经考生选取,不再修改。

未按量全额成功交费的,系统将视为手动舍弃高职统考报名资格,放弃投档机会。缴费成功但不出席考试的,我院不退钱。

3.复印准考证

单招网3月24日9时至3月30日17时,缴费成功的考生登陆河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官网,打印准考证。请认真阅读准考证留意事项。并持有效市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在规定的时间和考点出席考试。

五、 命题、考试与评卷

(一)命题

1.命题组成员:由出席统考高校的学者和行业企业学者组成命题组,采取封闭式命题形式。试卷的胶印、运输、保密等工作严苛根据《河北省国家教育考试考务安全保密工作推行条例(试行)》执行。

2.命题依照:文化素养考试命题内容主要根据《单招网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大纲》命题。

职业技能考试命题内容主要根据考试二类《单招网单独考试招生职业技能考试大纲》命题。

(二)考试

1.考试时间:

2.考试地点:

主考点:凡生源地为北京、邯郸、邢台、保定、张家口、承德、定州、辛集的“考试二类 ”考生,文化素养考试与职业技能考试均在我院主校区石家庄市珠江大道219号出席考试。

分考点:凡生源地为天津、秦皇岛、沧州、廊坊、衡水、华北油田的“考试二类 ”考生,文化素养考试与职业技能考试均在沧州市重庆路1号河北水利电力学院出席考试。

主考点和分考点均按要求推行标准化考点,具体考试时间和考场安排以《准考证》为准。

3.考试内容:

实行“文化素养+职业技能”的评价方法,总分为750分。其中文化素养考试课目为英语、数学、外语三科一套卷,每科120分,满分360分,考试时间150分钟;职业技能考试为综合素养检测200分和职业适应性检测190分两科一套卷,满分39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考生的文化素养成绩使用学业水平考试中英语、数学、外语课目的成绩进行折算。对应的分值为:A—110分;B—90分;C—70分;D—50分。

没有学考成绩的考生,须出席我院组织的文化素养考试,如未出席,则文化素养考试成绩为零。学考成绩不全的考生:网上交费时选择“不使用学考成绩”项的,须出席我院组织的文化素养考试,如未出席,则文化素养考试成绩为零;选择“使用学考成绩”项的考生,不出席我院组织的文化素养考试,用现有学考成绩直接折算(所缺课目成绩为零)。

所有报名“考试二类”的考生,均须出席我院组织的职业技能考试,否则本项成绩为零。

4.违规处理:

考试中对作弊等非法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33号令)执行,作弊处理有关材料随考生成绩库一起面报省教育考试院。如发生考场管理纷乱、有组织作弊等重大违纪假账行为,除依法依规严厉处理外,相关责任人涉嫌违犯民法等法律法规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三)评卷

1.评卷组成员:由高校选拔政治靠谱、责任心强、业务水平高的专业班主任组成评卷组,实行责任制,采取封闭式网路评卷模式。

2.评卷标准:制定科学合理的衡量标准,确保考试衡量工作公平。

(四)成绩发布与初审

考生可于单招网4月6日登陆河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官网查询考试成绩。如考生对成绩有异议,请在4月10日前(工作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向我院按要求提出成绩初审申请。

六、 技能拔尖人才免试投档

对于荣获由教育部承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大奖,或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承办或联办的县级职业高校技术比赛金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和具备初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省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头衔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可由高职统考高校相似或相似专业免试投档。

符合教育厅“技能拔尖人才免试投档”规定,所获大奖与考试二类专业相似或相似,向报名高校申请免试投档的考生:

(1)3月10日9时至3月14日17时,登录河北省教育考试院“高职专升本报名系统”选考试二类并按提示要求交费;

(2)3月15日9时至3月20日17时,考生须按报名高校有关要求提出申请。

资格初审工作由各招生高校自行负责,各高校要严苛执行免试投档公示机制,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并按省教育考试院要求上传免试投档考生名单并备案。

免试考生投档备案后郑州财经学院单招,不再出席后期的统考投档。

七、 考点主考及阅卷人员职责

(一)主考职责

1.主考在考试二类统考统考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本考点的全面工作,主持本考点的考试。

2.选聘、培训和管理阅卷员及其他相关考试工作人员。

3.组织举办考点、考场的布置等考前打算工作。

4.掌握考试时间和关键设备管理,确保开考、终考时间精确。

5.组织举行对考务工作人员、监考员和考生进行违禁物品检测工作和对考生的身分验证工作。

6.安排专人督促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踏入考场考试。

7.向各考场阅卷员发当科考试课目的试题、答题纸、草稿纸和考试用具。

8.按相关规定管理本考点的备用卷。

9.终止本考点非法考生、违规考试工作人员继续出席考试或工作。

10.按照有关规定,处理本考点发生的突发事件。

11.组织与督导本考点的安全保卫、卫生防疫和后勤保障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重大问题要报告省教育考试院。

(二)监考人员责任

1.按要求接受考前相关轮训,认真学习考试新政规定,熟悉阅卷业务,熟练把握考试相关设备的操作规程,能够辨识常见作弊工具。

2.主持本考场的考试,维护考场秩序,严格执行考试施行程序,如实记录考试状况,及时报告发觉的异常状况。

3.按规定申领、发放、回收、整理、上交试题、答题纸、草稿纸。

4.组织本考场考生进场,按规定对考生进行违禁物品检测,按要求核实考生身份,督促、检查考生精确填写姓名、准考证号等,发现错误,要求其改正。

5.监督考生按规定答题,实时巡视考场,防范、制止非法行为,如实记录并按规定做好相关工作。

6.按要求在考场记录单、缺考考生考卷、答题纸处做好缺课记录。

7.制止非本考场考生、监考员和除主考、巡视员、流动阅卷员以外的任何人踏入考场。

8.遵守阅卷工作纪律,执行阅卷员守则。

不迟到缺勤,不擅离职守。监考工作过程中,不抽烟,不打困乏,不阅读书报,不聊天,不抄题、做题、念题,不检测或预示考生答题,不做与阅卷工作无关的事情,不得私自提早或延长考试时间,不得将规定以外的物品带入考试工作场所,不得私自公布与考试有关的信息或内容,不得把考卷、草稿纸带出或传出考场。

9.考前、考后检测、清理和密封考场。

10.完成考点主考布置的关于考试的临时性工作。

八、 志愿补报与投档工作

高职专升本考试类一经选取,不容许考生跨考试类补报志愿和投档。

高职统考推行“分数优先,兼顾志愿”的原则录取。录取规则参看各高校招生章程。

考试二类分数排序规则:按考生总分从高到低排序,同分考生先看文化素养考试成绩,再看职业技能考试成绩,职业技能考试成绩仍相似,则依次比对“数学、语文、英语、综合素养检测、职业适应性检测”单科成绩。

高职专升本设一志愿、二志愿。每个志愿,考生可从考试二类中最多选择五所高校补报,每所高校最多补报六个专业,服从专业调剂的须勾选“服从专业调剂”选项。录取时,由我院组织完成考试二类垂直志愿录取,由专升本高校下载垂直志愿录取信息,并按各自发布的投档规则完成投档和备案工作。

一志愿补报时间为:单招网4月12日9时至14日17时。二志愿采取发布缺额、征集志愿形式进行,填报时间为:4月20日9时至21日9时。考生须在规定时间登陆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点击步入“高职统考考生志愿补报系统”按考试类补报志愿。

考生应认真阅读我省有关统考规定和各高校的统考方案,按照规定和要求补报志愿,未通过本系统补报的志愿无效。

4月20日9时,考生登陆省考试院网站查询一志愿投档结果。

4月24日16时,考生查询二志愿投档结果。

录取结束后,单招高校按照新生投档清册,及时向考生领取由院长签发的《录取通知书》。已被统考投档的考生,不能出席普通大学招生全省统一考试和对口招生考试及投档。

九、 新生报到及入学体检

新生一月入学两个月内进行全面检查,对违反规定者将按有关规定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或学籍。

十、 其他工作要求

1.推行中考“阳光工程”。在单独招生考试工作中,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推行阳光工程的通告》中关于“十公开”和“六不准”的规定。

2.命题

参加命题工作的人员不得公开命题人员或其他命题人员的身分,不得以任何方式窃取有关命题工作的文件、内容或状况。凡违反者,取消其命题人员资格,视情节轻重予以行政处分,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评卷

评卷人员不得将答卷、评卷及统分的文件、资料等带出工作场所,评卷状况不得外泄,不得强行拆看密封答卷册,不得涂改考生答卷及成绩。凡违反者,取消其评卷人员资格,视情节轻重予以行政处分,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4.纪检监察

纪检监察组全程参与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协调、组织、实施、公示和上报的全过程,监督检测各项工作,保证单独招生考试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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