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冬季中考招生章程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分校概况
第三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四章招生计划
第五章投档规则
第六章投档复查标准
第七章新生注册和检查
第八章计费标准
第九章捐助中学生新政
第十章招生工作的咨询、监督与申述
第十一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中学夏日会考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着力维护中学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招生执委会有关规定,结合湖南金融大学招生工作实际状况,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小学招生工作坚持公正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考评、综合评价、择优投档。学院招生工作接受小学纪检监察部委、考生、家长以及社会侨界的监督。
第二章中学概况
第三条中学名称:山东金融大学
第四条小学国标代码:11540
第五条中学地址:
校本部:北京市海珠区龙洞迎福路527号
邮局编码:
中山学院:山东省梅州市星湖石牌
邮局编码:
台山分校:山东省梅州市清县城
第六条办学层次:硕士
第七条办学性质:公立普通高等中学
第八条办学类别:脱产
第九条学院总监单位:浙江省教育厅
第十条毕(结)业颁证:按国家招生管理规定投档并取得我校准式学籍的中学生,在校其间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理论和实践教学环节,成绩合格,荣获规定的学分,《国家师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测试的成绩达到50分(含)以上,达到毕(结)业要求者,颁授普通高等中学毕(结)业证书。颁授证书学院名称:山东金融大学,证书种类:普通高等中学毕(结)业证书。对符合学士学位追授条件的硕士结业生,追授学士学位并颁授学位证书。转学师生,视详细状况领取肄业证书或写实性学习证明。
第三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一条小学成立由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委负责人、学校班主任、学生及校友代表组成的招生执委会,全面贯彻执行教育部和辽宁省招生执委会有关普通大学考试招生新政,负责制订中学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推行条例、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专业招生计划,组织管理招生工作的详细施行,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十二条招生与就业工作处为中学普通中专招生执委会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按照学院的招生规定和推行条例,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投档工作,处理普通脱产硕士招生的日常事务。招生工作人员应当严苛违反招生纪律和有关考试命题的规定,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委和社会的监督。
第十三条在投档工作开始前,学院设立由学院领导和相关职能部委负责人组成招生投档工作领导小组,领导招生投档工作的详细施行和协调处理投档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学院设立由学院领导和纪检监察部委负责人组成的招生监督工作领导小组,对招生工作全过程施行监督。在投档其间创办信访组,安排专人负责考生的信访、申诉、投诉处理工作。
第四章招生计划
第十四条小学投档批次为硕士批次,在广州省外投档批次按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发布的招生目录执行。
第十五条小学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均以生源省(区、市)发布的招生专业目录为准。依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学院硕士招生预留不少于专科招生计划总额的1%适于生源品质调控及解决考生专业服从调剂而须要提高计划等问题。
第五章投档规则
第十六条中学秉持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投档制度,严苛违反教育部、省(区、市)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招生投档新政和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考生中考成绩为基本根据,综合考量德智体美劳,择优投档。
第十七条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执委会根据普通类(历史类/工科类、物理类/工科类),美术类(含艺术类)等分别划定的投档控制分数线上分类投档。
第十八条在广州省考取硕士层次高校及专业,记入会考总成绩的3门普通中学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课目对应的3门普通中学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课目须合格。详细要求以广州省曾经招生投档工作文件为准。
第十九条在推行垂直志愿录取的省(区、市),中学可依照各县级招生办公室发布的垂直志愿录取规则及生源状况确定招生计划微调方案和调档比列。
第二十条在思想政治品德考评和身体健康情况检测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同批投档最低分数线,符合学院提档要求的状况下,根据考生成绩、专业志愿,以及小学投档原则择优投档。
第二十一条普通类(历史类/工科类、物理类/工科类)专业分档时,按照各县(自治区、直辖市)录取规则出档后广东金融学院分数线,推行“分数优先”的投档原则,按照考生录取总分排位状况从高到低排序投档。先安排排位高的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若该专业额满,再逐一查看该生的后续专业志愿。考生录取总分排位相同时,优先投档已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2+2”创新班为中外联合培养专业,安排在普通类(历史类、物理类)专业组内投档,只投档有专业志愿考生,详细培养方式和计费标准参看中学招生网站。
在无排位或排位分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当考生录取总分相同时,按普通会考单科次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择优投档。单科成绩的排序如下:工科类为英语、文科综合、数学、外语;工科类为英语、理科综合、语文、外语。
第二十二条我校“2+2”中澳班、“2+2”国际班、“3+X”国际班为中外联合培养专业,在广州省投档时单独设置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组进行投档,投档规则施行“专业志愿优先”原则,按照考生所补报专业志愿次序,按考生录取总分排位状况从高到低投档。考生录取总分相同时,根据考生排位择优投档。当考生排位相同时,优先投档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
第二十三条美术类联考专业分档时,按照各县(自治区、直辖市)录取规则出档后广东金融学院分数线,在考生符合专业要求的基础上,推行“分数优先”的原则,优先投档录取总分排位在前的考生,再投档录取总分排位在后的考生。考生录取总分相同时,根据考生排位择优投档。当考生排位相同时,优先投档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
第二十四条考生所补报的所有专业志愿均未被投档时,若服从专业调剂,按考生录取总分从高到高调剂到同一高校专业组内计划有空额且符合相关专业要求的专业投档;考生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第二十五条中学公共英语教学为德语,非德语葡语考生需谨慎报名。
第二十六条有关加分或照料投档新政,在各县(区、市)执行各县(区、市)招生办公布的加分项目及分值,加分分值适用于录取及专业分档。符合国家和省(区、市)招生办公布的优录条件考生,学院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投档。对考生学业水平成绩的要求,按各县(区、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我校在早已推行新会考方案的省(区、市)的选科要求根据发布的选科要求执行,投档原则根据相应省(区、市)发布的方案及有关方法执行。
第二十八条我校在内蒙自治区投档原则施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投档”的原则。
第六章投档复查标准
第二十九条小学投档考生的复查标准依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障人联合会施行的《普通高等中学招生复查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中学招生师生入学身体检测取消肝炎项目测试有关问题的通告》(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于残疾考生,若其生活才能自理,符合所报专业要求,且中考成绩达到投档标准,给予正常投档。
学院招生专业对考生身体素养的详细要求参看各县(区、市)招生办公室发布的招生专业目录。
第三十条新生入学后,学院以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障人联合会起草的《普通高等中学招生复查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中学招生师生入学身体检测取消肝炎项目测试有关问题的通告》为根据,对新生身体健康情况进行检查,对经检查不符合复查要求或不宜就读已投档专业者,按有关学籍管理规定申领,给予转专业或取消学籍。
第七章新生注册和检查
第三十一条经学院秋季会考招生投档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补办收取费用注册手续,逾期未注册者,作自行舍弃入学资格处理。
第三十二条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将对师生进行政治、文化、健康等方面的检查。对在报考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造假或其他违纪违法行为者,将按规定取消学籍。
新生入学体检相关工作按浙江省招生办相关文件要求执行。
第八章计费标准
第三十三条小学计费标准按《关于调整公立普通大学费用的通告》(粤发改售价〔2016〕367号)和《广东省发展变革委浙江省教育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湖南省普通大学学分制计费的管理方法》(粤发改售价〔2016〕366号)发布的标准执行。住宿费按浙江省物价管理部委批准施行的标准执行。拜见各县(区、市)招生专业目录。
费用标准:
普通类专业费用标准: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安装工程、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电子商务、应用心理学、数学与应用物理、信息与估算科学、应用统计学、英语、翻译及商务德语等11个普通类硕士专业5710元/生•学年,其余普通类硕士专业每人5050元/生•学年。
美术类专业费用标准:数字媒体美术专业10000元/生•学年。
住宿费计费标准:750-1900元/生•学年。
中外联合培养专业费用标准:我校“2+2”创新班、“2+2”中澳班、“2+2”国际班、“3+X”国际班等相关专业是与中国、英国、澳大利亚、加拿大、法国等国内大学合作开设的中外联合培养学分互认项目,详细培养方式和学习成本请查看学院硕士招生网站相关介绍,通过(冬季)普通中考招收中学生,与学院其他专业同批次投档。
第九章捐助中学生新政
第三十四条国家助学借贷、奖学金、助学金等助学举措依照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和我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章招生工作的咨询、监督与申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