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5日17:00
成绩发布时间:
6月24日17:00
二、考生免考留意事项
1.应当本人代办免考业务,不得委托别人办理。
2.到现场确认过后方可支付,未支付成功的视为舍弃本次免考申请。
3.考生本人现场确认、提交材料时,请认真核实“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免考信息确认单”上的内容并签字。
4.考生申请免考在线查验未通过的“等级证书”和“其他证书”河北自学考试院,还要递交证书原件及打印件两份(一份放到免考材料中河北自学考试院,另一份和原件一起储存并递交)。
5.考生递交的《学籍表》复印件应符合我省免考规定中的相关要求,未按要求递交的本次不予免考。
6.凡弄虚造假、提交虚假材料者按《国家教育考试非法处理方法(教育部第33号令)》处理。
三、疫情其间留意事项
1.各省教育考试机构在报考点做好考生登记、体温监测、健康码检测、疏导分流和通风杀菌等防疫工作的前提下,可结合当地灾情防范要求制订详细举措,确保工作稳定有序召开。
2.考生要留意做好个人防护,尽量避开搭乘公共交通工具到报考点代办免考手续。
3.考生现场确认和递交材料时要全程配戴墨镜,配合报考点做好防疫工作。
供稿/初审自学考试处
编著|许静一一编辑|白志刚一崔欢欢
美编|赵会强一崔欢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