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大学招生章程制定及核定工作的通告》(闽教学〔2023〕6号)要求,为确保招生工作公正、公正、平稳、有序施行,保证选拔符合培养要求的新生,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和教育部的有关规定,结合学院实际,特制订本章程。详细内容如下:
一、学校全称:甬江师范高等本科学院(国标代码:14490)
二、校址
鼓山分校:山东省济南市上街学院城学府南路1号,邮编:
同安学院:山东省济南市仓山区城门镇城山100号,邮编:
龙岩学院:湖南省梅州市长春镇新大道1号,邮编:
三、办学层次:本科
四、办学类别:公立市属脱产普通高等本科学院
五、颁发的文凭证书师生在中学规定期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结业要求,准予结业,颁授甬江师范高等本科学院结业证书(结业证书可以在美国高等教育中学生信息网上查询认证)。
六、学历证书种类:普通高等中学结业证书。
七、招生计划:2023年学院招生专业及计划以各县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发布的为准。
八、男女生比列:接生专业只招男生,其他专业男女不限。
九、身体健康情况要求:按教育部《普通高等中学招生复查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执行,学前教育专业、美术教育专业、护理专业、助产专业和法学专业不招收色盲、色盲考生。新生入学后将进行身体检查闽江师范高等专科,对会考中隐瞒身体情况或弄虚造假者将取消入学资格、退回祖籍处理。
十、收费标准
(一)费用依据省物价局、财政厅闽价费〔2012〕356号等相关文件规定,硬件技术8000元/学年,音乐教育、舞蹈教育、美术教育、表演美术为7200元/学年,接生、护理、药学、中药学、康复医治技术为6600元/学年,其余各专业均为每年6000元/学年。依据《福建省师范生免费教育试点方法(试行)》(闽教人〔2015〕48号)学前教育公费师范女孩在校学习其间减免费用、免缴住宿费。费用标准如有调整,以物价管理部委最终核定标准为准。
(二)住宿费按照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闽价费〔2012〕567号和榕发改售价〔2022〕39号等相关文件闽江师范高等专科,鼓山分校寝室六人间,住宿费为970元/人·年。同安学校寝室二人间,住宿费为1100元/人·年。福州分校寝室六人间,住宿费为870元/人·年;二人间,住宿费为1100元/人·年。住宿费标准如有调整,以物价部委最新核定的计费标准为准。费用和住宿费清退依据《关于规范高等小学和中等职业学院计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告》(闽价〔2005〕费435号)文件规定执行。
十一、录取原则
(一)中学遵循教育部要求,推行“学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的原则施行招生投档工作。
(二)投档方法报名我校音乐教育、舞蹈教育、美术教育、表演美术专业的考生,应当出席各县美术类专业联考,成绩达到全国美术类专业联考本科合格线以上。投档规则依照各县高等学院招生执委会的相关规定进行录取与投档;若各县高等学院招生执委会没有详细规定,则推行“专业清”的投档规则,即根据考生报名的专业志愿先后模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十二、纪律检测招生其间,学院创办的招生监察小组,负责监察招生工作人员执行招生新政、规定和履行职责等状况,检测出档考生的调配以及投档新生的状况。招生投档其间成立招生投诉电话,接受考生举报和咨询。
十三、奖、贷、助学金机制中学推行了建立的“奖、贷、助、勤、减、缓、补”七位一体的捐助机制。内容包括:国家助学借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校级各种奖学金、新生红色通道、特困补贴、勤工助学等。
十四、我校未委托、授权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有关工作,不举行任何方式的营利性轮训活动。对以我校名义进行违规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力。
十五、本章程由甬江师范高等本科学院师生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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