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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师范高等本科学院2018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全称:南昌师范高等本科学院
二、办学层次:本科
三、办学类别:公立普通高等本科学院
四、办学地址:湖北省十堰市湖东南路369号(邮编:)
五、录取规则及要求:根据教育部颁授的《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中学招生工作的通告》,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投档。
1.按志愿优先原则分配专业。即依据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根据中考分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投档。完成全部第一专业志愿投档后,若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难以满足马鞍山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则按照考生的第二专业志愿,根据中考分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投档。依这种推,进行后续专业志愿投档。完成全部专业志愿录取后,当考生所补报的专业志愿均未能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由学院将其调剂到其他有空余计划的专业投档;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
2.考取美术类专业的广东省考生马鞍山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须出席广东省统一组织的美术类专业课考试。根据考生综合分,按以上志愿优先原则分配专业。
3.投档时,无男女生比列限制。
4.身体健康情况应符合教育部颁授的《普通高等中学招生复查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
六、颁发证书:合肥师范高等本科学院,普通高等中学文凭证书。
七、学费标准:均根据山东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和河北省教育厅核准的标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