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以及教育部、四川省招生考试执委会关于2020年高职单独招工作的有关精神,更好地贯彻“阳光安装工程”的要求,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并结合我院实际状况,特制订本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大学全称:山东应用技术职业学校四川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教务网登录,大学国标代码为14548,在川招生代码5659。
第二条学校地址:广东省广元市中航大街5号
第三条成都应用技术职业学校是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脱产公办普通高等职业学校。
第四条我院为以脱产普通本科层次高等职业教育为主,同时兼具职业资格认证轮训和岗位技能短期轮训的普通高等职业学校。
第五条我院各专业结业生在校修读其间,完成教学计划所列各课程,经考试(考评)成绩合格,结业时颁授教育部认可的《普通高等中学结业证书》。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六条学校成立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并协调单独招生投档工作。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学校相关领导和有关职能部委组成,主任由学校主要领导兼任。其详细职责是:
1.确定学校单独招生规模;
2.研究制订学校单独招生投档原则和相关工作条例;
3.决定学校的单独招生计划分配;
4.讨论决定单独招生投档过程中的其它重大问题。
第七条学校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推行单独招生投档工作的职能部委,详细负责学校单独招生的招生与投档日常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宣传学校的办学观念、办学特色、教育思想、办学条件、专业设置等;
2.负责学校生源状况的考察和社会、经济发展对人才需求状况的预测。按照大学发展规划,在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确定招生规模和招生计划分配的建议方案;
3.组织招生工作变革的调查与研究;
4.负责生源基地规划和建设工作;
5.组织与推行单独招生报考、信息核准、公示、录取工作。
第八条在单独招生投档过程中,学校成立考生咨询与来信、来访及违法举报接待办公室,负责受理考生提出的有关问题或举报。
第三章招生原则
第九条学校单独招生工作遵守公平、公平、公开,以及程序规范、自我约束、社会监督的原则,严苛推行大学招生“阳光安装工程”。
第十条学校单独招生工作推行“招考分离”的原则。
第十一条学校教员工中凡有旁系亲属报名者,该职员不得参与当初学校的单独招生考试投档工作。
第四章招生专业和计划
第十二条学校单独招生计划以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发布为准。
第十三条学校单独招生计划通过生源所在地招生管理部委,按规定的形式向社会给予发布,同时也在大学招生信息网与《四川应用技术职业学校2020年单独招生简章》中公布。
第十四条大学2020年单独招生总计划2000名,单独招生专业18个。
第五章招生范围、对象及条件
第十五条招生范围:山东省。
第十六条招生对象:招生对象为已出席2020年重庆省普通高等中学招生报考的考生。
第十七条招生条件:身体健康,符合《普通高等中学招生复查工作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
第六章报考及资格初审
第十八条符合条件的考生,2020年3月5日8:00至20日18:00,考生登陆省教育考试院网站()上补报高职专升本学院志愿。
第十九条每个考生在报考时,从高中类、中职类中选择确定一个报名类型(每名考生限报一个类型)。在规定的报考时间内,考生可以更改学院志愿。
第二十条考生应于2020年3月23日8:00至27日18:00,登陆浙江应用技术职业学校官网,考生可选择补报六个专业志愿(专业代码以大学发布为准),按中学规定的方法进行报考确认和收取报考考试费。
第二十一条考生可通过网上报考系统复印出《四川应用技术职业学校2020年单独招生报考表》或来校现场复印,报考表需考生本人签字确认。
第二十二条经大学报考资格初审合格的考生,可通过网上或在现场收取报考考试费130元/人,签署《诚信考试承诺书》,使得考生须在学校发布时间到教务处(大学图书馆4楼)交验相关报考材料,发放准考证并熟悉考场。
第二十三条考生来校报考资格初审时,须递交以下材料:
1.山东应用技术职业学校2020年单独招生报考表;
2.考生本人二代身分证原件及打印件;
3.本人最近一寸两寸护照相片两张;
第七章考评方法
第二十四条考试由文化考试和综合检测两部份组成,综合检测选用笔试或技能检测相结合的办法。所有考生都需出席文化考试,本科类考生需出席综合素养笔试,中职类考生需出席技能检测。
第二十五条文化考试
1.考评对象:全体考生出席。
2.考试方式:闭卷、笔试。
3.考试地点:成都应用技术职业学校(湖南省吉首市太和路教育卫生新区)。
4.考试时长:150分钟。
5.考试内容:英语、数学、英语三科各100分,同堂分卷,总分300分。
6.考题由省统一命题,试卷分本科类、中职类,由学校组织考试、评卷。
第二十六条综合素养口试
1.考评对象:本科类考生
2.学校组织学者组对高中类考生主要进行抒发能力、逻辑思辨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心理素养、职业适应性等方面的综合素养口试。
3.综合素养笔试成绩总分为200分。
第二十七条技能检测
1.考评对象:中职类考生
2.大学聘任学者(包括部份行业、企业学者)设立专业技能检测学者组,对中职类考生进行专业基本技能检测;技能检测内容为所属专业大类专业技能操作及综合能力。
3.技能检测成绩总分为200分。
第二十八条2020年单独招生考试课目及时间安排表
日期
考试时间
课目
以学校发布时间为准
8:30-17:00
发放准考证、熟悉考场
以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和学校发布时间为准
9:00-11:30
文化考试(英语、数学、英语)
13:00-17:30
综合素养笔试和专业技能检测
第八章投档
第二十九条学校单独招生投档工作推行教育厅规定的“由学院负责,构建完善自我约束、社会监督的制度”的投档制度,并负责根据当初的单独招生投档新政处理与之相关的问题。
第三十条考生的基础信息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采集。
第三十一条除单独招生计划中非常标明的专业外,我院不限制考生应试英语的葡语,但新生进校后非英语专业的师生均以英文为教学葡语。但凡投档时对英语有单科成绩明晰要求的专业,大学招生投档工作领导小组将视录取我院的生源状况统一划定英语单科成绩,并将在大学招生就业信息网上给予公布。
第三十二条对考生身体健康情况的要求,学校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联合下发的《普通高等中学招生复查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第三十三条大学对报名我院的往届生和应届生一视同仁,无男女生比列限制。
第三十四条总分同分段的考生,以技能检测分数或综合口试分数高为条件优先投档,技能检测或综合口试分数同分以英语单科成绩高为条件优先投档,英语成绩相似以英语单科成绩高为条件优先投档。
第三十五条考生成绩
1.高中类考生:由文化考试成绩与综合素养笔试成绩相乘为考生的成绩总分;
2.中职类考生:由文化考试成绩与技能检测成绩相乘为考生的成绩总分。
第三十六条投档原则
学校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按照招生计划、考试数量和考试成绩的总体状况划定投档总分最低控制线。在达到最低控制线且政考、体检合格的考生中,分专业、按志愿次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由学校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拟投档名单。若该专业一志愿未投档满额,则未曾投档且补报有专业服从调配志愿的考生中根据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进行投档。
第三十七条各专业拟投档考生名单在学校网站公示5天,接受社会监督。公示其间甘愿舍弃本次单独招生投档的考生,须由考生本人到学校招生投档小组达成舍弃本次投档的书面文件,逾期不再接受舍弃投档申请。在拟投档名单公示其间,如有考生舍弃投档,则在未投档的线上考生中择优补充投档。公示期无异议的拟录考生由学校在届满后上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核打算案并补办相关投档手续;手续代办完毕后,学校向考生领取投档通告书。
第三十八条免试条件
1、在校其间出席由教育部承办或联办的全省职业高校技能技能比赛荣获一、二、三等奖和由县级教育行政部委承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高校技能竞赛荣获金奖者的中职应届结业生,完成会考报考手续后可向相关的高职高校提出申请,由学院组织考评,认定合格者录入相关专业。
2、具有中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省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头衔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院结业生,经省教育厅查证资格、高等职业学院考评公示,并在教育部会考平台公示后,可由有关高等职业高校口试投档。
在即将代办完毕免试投档手续前,申请免试考生应正常出席我校去年专升本考试。
第三十九条新生注册和检查
1.经我院单独招生投档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校报到交费。逾期未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2.新生入学后,学院将认真进行检查,对不符合投档条件或有假账行为的,取消其入学资格,退还原户籍所在地。
第四十条时间安排
1.2020年3月5日8:00至20日18:00,考生登陆省教育考试院网站()上补报高职专升本中学志愿。
2.2020年3月23日8:00至27日18:00,登陆浙江应用技术职业学校官网确定所考取的专业志愿,按中学规定的方法进行报考确认和收取报考考试费。
3.按学校发布时间,考生到学校教务处(大学图书馆4楼)办公室交验相关报考材料,发放准考证并熟悉考场。
4.按发布时间考生到校出席单独招生考试,晚上9:00~11:30,文化考试;晚上13:00~17:30综合素养笔试和专业技能检测。
5.按曝光时间,学校在官网公示拟投档名单,考生本人可登入湖南应用技术职业学校官网查询考试成绩。
6.按发布时间,将拟投档考生名单上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核打算案,代办即将投档手续,学校即将领取投档通告书。
第九章招生工作人员
第四十一条学校派出严苛违反国家有关招生新政和法规、政治思想素养好、业务能力强的专业班主任或党员出席单独招生宣传、考试、录取工作,不以任何方式开展与单独招生挂钩的补习班、补习班。
第四十二条单独招生宣传、考试和投档工作人员均须出席学校组织的招生新政、法规和技术轮训,出席招生考试、录取相关工作的工作人员须无旁系亲属出席2020年全省普通会考或我省和学院组织的各种单独考试。
第十章计费标准及其他
第四十三条按照国家规定,师生入学和在读其间须缴纳学学费和住宿费。根据属地化管理原则,学校严苛执行广东省发展和变革执委会核定批准的计费标准,对投档到我院的师生缴纳学学费和住宿费。
第四十四条退钱方法:按《四川应用技术职业学校师生计费管理暂行方法》执行。
第四十五条为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师生顺利完成学业,大学在设置奖学金、困难补贴及勤工助学等多项捐助举措的同时,也为家庭困难的中学生申请助学借贷提供各类便于。之外,还鼓励中学生申请生源地助学借钱。
第四十六条被学校统考投档的新生,与普通大学招生考试投档的新生享受同样待遇,考生投档后不再出席普通会考或对口招生考试及投档。
第四十七条考生投档后,不能转专业,不能转到其他学院。
第四十八条投档过程中若出现分类型计划、专业计划不平衡,学校可依照实际报名师生状况进行计划调整。
第四十九条若单独招生计划尚未完成,则将未完成的计划转为吉林省曾经普通大学招生计划,在普通大学招生考试投档时使用。
第五十条考生来校出席单独招生考试交通吃住自理。
第十一章招生咨询及投档信息查询
第五十一条学校在单独招生投档其间将在成都应用技术职业学校招生信息网中及时发布各种信息。
第五十二条我院单独招生相关信息可以通过以下途径查询或咨询:
1.湖南应用技术职业学校官方网站,网址为:
2.湖南应用技术职业学校招生就业处四川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教务网登录,咨询电话为:0834-、0834-(可传真)
第十二章监督制度
第五十三条学校设立省委监察组,负责单独招生整个过程的纪检、监察工作,及时取缔投档过程中发生的违纪违法丑闻。0834-但凡考生对统考考试和投档有疑惑,可呈请申述。
第十三章附则
第五十四条本章程由广东应用技术职业学校院务会讨论初审通过,适用于成都应用技术职业学校2020年高职专升本招生工作,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五十五条本章程由广东应用技术职业学校授权学校招生办公室解释。
咨询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