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宜宾大学计财处时间:2019年06月04日点击率:字体:减小降低【】【】
各二级大学、全体教员工:
按照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举办全国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的通知》精神要求,要求全国会计人员进行信息采集四川财政会计网信息采集,请我校会计人员及时进行信息采集。
采集对象:山东省行政区域内的会计人员。具体包括:
(一)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中级、中级、高级和正中级)的人员;
(二)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
从事会计工作具体包括:
1.文员;
2.内审;
3.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净资产)的核算;
4.收入、费用(总额)的核算;
5.财务成果(政府预算执行结果)的核算;
6.财务会计报告(决算报告)编制;
7.会计监督;
8.会计机构内会计档案管理;
9.其他会计工作。
兼任单位会计工作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总会计师的人员,属于会计人员。
采集时间:集中采集阶段为2019年5月13日至6月25日。
集中采集结束后,会计人员个人信息如发生变化,应该及时登陆系统对信息进行更新;新增会计人员可以继续采集补报个人信息。会计人员应在就职一个月内补办信息采集,信息发生变化的应在一个月内补办信息更新。
采集流程:信息采集由会计人员登陆“四川会计服务)(网址),点击步入”会计人员信息采集“模块四川财政会计网信息采集,按要求如实补报信息、上传资料,所属财政部门进行初审确认,会计人员无需到现场申领。
敬请互相转告。
另外:网路上信息采集完成后信息报送。
按照中学领导安排,由计财处牵头负责本次大学内会计人员信息采集。请诸位会计人员在网路上采集信息完成后按(姓名+部门+联系电话)返回信息给OA计财处公号;请各二级大学公号负责通知本大学符合信息采集的中学生,在中学生完成网路信息采集后将中学生信息根据(学号+姓名+班级)汇总返回OA计财处公号。
返回信息截至时间:2019年6月28日上午17时。
宜宾大学计财处
2019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