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中医药高等本科校区历年最低调档线
湖南中医药高等本科校区近两年最低调档线
湖南中医药高等本科校区投档规则
1.依照教育部及各市(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工作的规定,中学招生工作遵守“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全面考评、综合评价、择优投档”的原则最低录取分数线,坚持“为国家选拔优秀人才、为考生服务”的理念。
2.中学调取档案的比列通常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05%以内(以各省市区教育主管部门向中学的录取比列为准)。
3.根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进行投档,即按照考生类别(文史类、理工类)分别按中考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考生专业志愿次序逐一分配专业。当考生的第-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时,考虑第二专业志愿,依这种推。如所填专业志愿均未能满足,凡服从专业调剂者最低录取分数线,将调剂到招生计划仍未完成的专业: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
4.中学执行国家和有关省(直辖市、自治区)规定的加、降分新政。
5.中学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障人联合会制订的《普通高等中学招生复检工作指导意见》。鉴于医学类各专业的特殊性,色盲异常(色弱或色盲)考生将不能被投档:中学建议残障考生慎报医学类各专业。
6.新生入学后,校区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普通高等中学中学生管理规定》对新生进行检查。检查中发觉中学生存在弄虚造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检查不合格,将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校区将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