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人社函〔2022〕138号
为建立我省专业技术人员知识更新工程体系,进一步拓展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渠道,推动我省专业技术人员线上继续教育工作,依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25号)等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吉林省人社厅网站,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募网路培训机构,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募需求
机构具备线上培训功能,还能根据省人社厅要求,开发继续教育公需课目和专业课目,提供给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公共服务平台)线上学习使用。其中,公需课目免费,专业课目推行市场化价钱收费。
二、政策保障
(一)优先支持培训机构申报国家级、省级继续教育高研班。
(二)动员各地、各部门为培训机构提供免费公需课目讲义。
(三)向培训机构提供专业课继续教育规划和组课内容、方向等。
三、报名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费充足。
(二)具备固定服务场所,拥有综合素养较高、熟悉国家和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新政、不多于10人的运维队伍。
(三)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通与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或已向通讯管理部门申领ICP备案。
(四)具有完善的网路培训平台管理制度。
(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完善的财务会计制度,没有违规违法记录。
(六)具备培训资质。能按照国家和我省对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要求及时提供相应课程,具备独立开发网路课程能力。上线课程(包括但不限于文档、源文件、图片、视频等)拥有完全的知识产权,无抄袭、抄袭等侵害别人知识产权问题。
(七)每年更新公需课目培训课程不多于70学时,更新专业课目培训课程不多于100学时。
四、功能要求
(一)在线学习和教学管理功能。才能提供视频讲课和直播讲课,直播讲课可以实现在线多人连麦、互动式教学和课程回放。支持笔记本、平板、手机等多种设备学习,才能把学习时间、进度、学习完成情况等对接到学分交行。
(二)学习和教学评价功能。才能通过人脸辨识、弹出知识点、回答问题等方法确保专业技术人员本人出席学习;构建学员评价体系,学员还能对课程、授课班主任及教学安排等进行评价,智能剖析学员课程需求和关注的重点热点问题等。
(三)服务和网路技术功能。能支持同时在线用户数≥30000人,并发用户数≥2000人,每路视频流不高于256K/bps;高峰负载时的平均响应时间不超过5秒;有网路安全与防病毒一体化解决方案,具备双机热备、异地备份等多种备份方法,如出现不可控的系统灾难(起火吉林省人社厅网站,水灾),才能在3天内恢复系统功能。构建服务器和网路实时监控报案体系,出现问题后,才能在24小时内恢复;具备建立的数据访问权限管理机制和访问记录溯源机制,发生信息泄漏时可追缉泄露点和责任人。
五、招募程序
(一)报送材料。出席招募的培训机构需认真填写《继续教育网路培训机构申报表》(附件1)和《继续教育网路培训机构承诺书》(附件2),并根据《佐证材料目录》(附件3)要求提供相关旁证材料,于10月17日16:30分前将申报材料纸质件报送至省人社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并同时发送电子件,短信标题标明:“继续教育网路培训机构申报”,逾期不予受理。
(二)专家评审。省人社厅组织相关专家对递交的申报材料进行评比论证,确定入围机构。
(三)网上公示。省人社厅对入围机构在省人社厅官网进行公示5个工作日。
(四)签署协议。公示无异议后,省人社厅通知入围机构一周内签署协议。
六、退出或暂停服务机制
已签署协议的入围培训机构发生下述情形之一的,省人社厅有权取消或暂停其服务权限:
(一)不能根据规定完成公需课目和专业课目课程更新最低学时的;
(二)不能及时解决专业技术人员合理诉求,导致不良影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