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要考取2022年执业药师的考生要提早了解下报考条件,不太了解的可以来瞧瞧你是否符合报考条件!
一、报考全科(四科)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获批在我国境内就业的外籍人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出席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
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本科学历,在药学或草药学岗位工作满5年;
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学院大专学历或学士学位,在药学或草药学岗位工作满3年;
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结业或硕士学位,在药学或草药学岗位工作满1年;
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博士学位;。
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相关专业相应学历或学位的人员,在药学或草药学岗位工作的期限相应降低1年。
注意:本科及以上的学历和学位包括普通高等教育、成人高等教育、网络远程教育等所颁授的学历或学位证书,可累计取得第一学历至报名年度期间的实际药学、中药学岗位工作期限、未取得结业证书前的实习时间不估算在内。
学历
药学/草药学工作期限
药学/草药学相关专业工作期限
本科
5年
6年
学院专科
3年
4年
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结业或取得硕士学位
1年
2年
博士学位
1年
二、免试部份考试课目的条件
依据《考试办法》第四条,符合《制度规定》报考条件,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执业药师报名条件2024,取得药学或医学专业中级职称并在药学岗位工作的,可免试“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专业知识(二)”,只出席“药事管理与法规”“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两个课目的考试;取得草药学或西医学专业中级职称并在草药学岗位工作的,可免试“中药学专业知识(一)”“中药学专业知识(二)”,只出席“药事管理与法规”“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两个课目的考试。
符合免试部份课目的报名人员,取得中级职称与在药学、中药学岗位工作两个条件须同时具备。中级职称的类别为从事药学或草药学岗位工作获得的药学、医学或医药学专业中级职称。从事医疗、预防、保健、医技、护理工作的校长(副部长)医师、主任(副部长)技师、主任(副部长)护师,从事高等高校教学、科研、管理工作的院长(副院长)等不符合免考两科的条件。中级职称应于报名截至日之前取得。
符合免试部份课目的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报名人员,其成绩从2019年开始,推行2年为一个周期滚动管理,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课目。出席2018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的免试部份课目的人员,其考试成绩有效期根据原34号文规定执行,其合格课目考试成绩仅在2018年度有效,不滚动至2019年。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且连续从事药学或草药学专业工作满20年,符合原34号文中《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施行办法》第五条规定的免考两科条件的药学或草药学专业大专学历的报名人员,在2020年12月31近日可继续按免考两科申请报考出席考试,其考试成绩有效期按原34号文规定执行,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课目。在过渡期过后,大专学历不再符合《执业药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报考条件,也就不能按免考两科的形式申请出席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
三、“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的划分
报名条件中“相关专业”的划分,在《制度规定》《考试办法》实施过渡期内,参照《关于发布2015年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考取专业参考目录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5〕31号)执行。该考取专业参考目录,包括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和相关专业,其中纳入考取专业参考目录的、“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以外的专业,属于考取专业要求中的“相关专业”,详见《国家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取专业参考目录》。
四、“相关专业”的划分
报名条件中“相关专业”的划分,在《制度规定》《考试办法》实施过渡期内,参照《关于发布2015年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考取专业参考目录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5〕31号)执行。该考取专业参考目录,包括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和相关专业,其中纳入考取专业参考目录的、“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以外的专业,属于考取专业要求中的“相关专业”。
五、“药学或草药学岗位工作”的划分
报名条件中“药学或草药学岗位工作”,限于执业药师注册管理办法规定的注册领域和执业范围内的工作,即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医疗卫生机构中的药品质量管理工作和药学服务工作。医师的医疗、预防、保健工作,护士的护理工作,医药高校教学、科研、管理工作,化装品销售工作,不等同于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中规定的药学或草药学岗位工作。取得临床医学、中医学类、护理学类专业学历、学位的,假如从事药学或草药学岗位工作,且满足从事药学、中药学岗位工作期限要求,可申请出席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假如从事医疗、预防、保健等执业医师活动或从事护理工作,则不符合“从事药学、中药学专业技术工作”的报名要求。
六、专业岗位工作期限估算方法
专业岗位工作期限估算截至日期为2021年12月31日。
报名人员从事的非药学、非草药学工作时间不估算为专业岗位工作期限。未取得结业证书前的实习经历不记入专业岗位工作期限。加拿大工作经历不估算为考取条件要求的专业岗位工作期限。
取得药学、中药学及相关专业第一学历并出席工作,再以成考、自学考试、远程教育等后取得的药学、中药学及相关专业学历报名的,可累计取得第一学历至报名年度期间的实际药学、中药学岗位工作期限。超过半年的一年制学习时间不估算为专业岗位工作期限,一年制学习前后的实际专业岗位工作期限可累计。
全日制学历(工作期限估算)
1、工作期限截至到当初年末!
2、实习期不能估算在内!
3、工作期限只能从结业后开始估算!
学历或学位
工作期限
学院本科
2016年12月31近日结业
学院专科或学士学位
2018年12月31近日结业
第二学士学位
研究生班结业或硕士学位
2020年12月31近日结业
博士学位
非全日制学历(工作期限估算)
非全日制国家承认学历(如专升本、成考、函授等)工作期限可以累积估算执业药师报名条件2024,需同时提供前学历证明!
学历或学位
工作期限估算方法
中学>大专>非全日制本(专)科
工作期限可以从大专结业年算起。
由于可以解释为:大专结业即出席工作至今,并且在业余时间通过不懈努力取得非全日制本(专)科学历。
高中>大专>中断N年>非日制本(专)科
这么同上,工作期限可以从大专结业年算起。
来学网——未来因学而变
章节练习、每日一练、模拟练习、历年案例、易错点,随时随地学习。【来学宝典伴你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