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证广州民航航天学院专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提升生源质量,维护中学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普通高等中学招生工作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广州民航航天学院是国家民办的全日制普通高等中学,现隶属于工业和信息化部。广州市现址分大学路学校和沙河学校,大学路学校地址为上海市西城区大学路37号,邮编:;沙河学校地址为上海市西城区沙河高教园区南西街9号,邮编:。
第三条我校中法民航大学是经教育部批准,由我校与美国国立航空学院共建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是隶属于我校的非独立法人办学单位,办学地点在河北省石家庄市,现址坐落山东省济南市富阳区双塘沽街166号,邮编:。我校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及政府机构核定标准缴纳杂费和住宿费。该大学中学生入学后不能转到我校在上海各学校筹建的大学。
第四条我校本科学制为四年。在中学规定的期限内达到所在专业结业要求者,颁授广州民航航天学院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专科结业证书;获得结业证书且符合国家和中学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现代远程教育学院网站,颁授广州民航航天学院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学士学位证书。
第五条我校招生工作遵守“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和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评、综合评价、择优投档”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机构、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六条我校筹建招生与推免工作委员会,主任由市长兼任。负责贯彻落实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有关招生工作新政,执行中学党委常委会、校长办帮会有关招生工作的决议,领导招生工作的具体施行,审议、决策专科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
第七条上海民航航天学院招生工作办公室是中学组织和施行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在招生与推免工作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中学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八条我校依据须要成立各市(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工作组。招生工作组负责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宣传、咨询并协助招生工作办公室进行投档工作。招生工作组主任、副主任由招生与推免工作委员会任命。
第九条中学招生工作办公室负责受理关于招生工作中的具体投诉建议。中学纪检监察机构负责受理招生过程中涉嫌存在违法违纪问题的信访举报。
第三章计划与投档
第十条我校面向全省招生,中学按照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类别、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人数、生源质量、区域协调发展及重点支持新政、历年计划安排等诱因,科学合理地编制招生计划,报教育部汇总后由各市级招生考试机构向社会公布。中学将招生计划总量的1%作为预留计划,主要用于调节各地联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预留计划使用时,坚持规范有序、质量优先的原则。
第十一条我校的招生投档工作根据教育部规定坚持“学校负责,市级招办监督”的原则,在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领导下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现代远程教育学院网站,由各市级招生考试机构统一组织进行。
第十二条我校根据理工类、文史类、艺术类分类投档,在中考综合变革试点省份,按其中考变革方案相关规定进行投档。
第十三条我校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依照在各市(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计划和考生报名情况确定调档比列。依照次序志愿录取的批次,调档比列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依照平行志愿录取的批次,调档比列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第十四条在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评合格、身体健康状况检测合格并符合相关专业培养要求、成绩达到相应批次投档控制分数线,符合我校调档要求的情况下,我校根据考生录取成绩、专业志愿和我校专业志愿分配新政,由高分至低分次序投档并确定专业,不设专业志愿级差。考生录取成绩相同时,优先按各市(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同分排序条例进行排序,若相关批次无同分排序条例或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有特殊要求的,则依次比较英语、数学、外语、综合(中考综合变革省份为三门选考课目总分)课目分数排序。
关于特殊类型的投档规则,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和我校相关类别招生简章执行。
第十五条依照次序志愿录取的批次,在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将根据考生分数由高到低择优投档非第一志愿考生,直到完成招生计划。若符合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将征集志愿。依照平行志愿录取的批次,未完成的计划将征集志愿。征集志愿仍不足可将剩余计划调剂到其他生源充足的省份。
第十六条我校在调档及确定专业时,除教育部及我校规定的部份特殊类型招生项目外,原则上承认各市(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依据教育部相关新政给与考生的新政性加分。确定专业时,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降低分数录取条件的,只能取其中幅度最大的一项分值,且不得超过20分。所有加分项目不适用于不做分省计划的招生类型。
第十七条我校在投档时,往届生与应届生一视同仁;除飞行技术专业外,无男女生比列限制。
第十八条报名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须按所在市级招生考试机构的要求出席相应的专业联考。艺术专业课成绩将采用省专业联考成绩。艺术类考生的投档原则以我校公布的艺术类招生简章为准。
第十九条我校语文专业要求英语语种为法语,英语专业要求英语语种为日语或英语,英语专业要求英语语种为日语或英语,飞行技术专业相关要求详见我校发布的飞行技术专业招生简章,其他专业对英语语种均不限制。
第二十条我校依据有关省份施行的中考变革方案和招生投档变革的建议要求,制订相应的投档方案。在推行中考综合变革试点省份的招生投档工作,根据各市公布的变革方案及有关办法执行。各招生专业对应选考课目要求以各市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为准。
我校在内蒙自治区原则上推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投档”的规则。
第二十一条我校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施行农村和贫苦地区定向招生、民族专项招生、港澳台侨招生等招生计划。
第二十二条我校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障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中学招生复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据悉,飞行技术专业按航空飞行员复检要求执行。
第四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我校保送生、强基计划、高校专项、高水平运动队、高水平艺术团、艺术类、飞行技术专业等特殊类型招生工作,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和我校相关类别招生简章执行。我校与部队联合招收培养“双学籍”飞行学员的招生工作,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我校相关招生办法执行。
第二十四条我校招生计划、学费标准等详尽信息通过各市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我校招生专业及对应培养方向通过我校专科招生信息网公布。
第二十五条我校推行“国家助学按揭、奖学金、勤工助学、助学金、临时困难补贴”等捐助举措,保证经济困难中学生顺利入学。
第二十六条新生入学后,根据国家和中学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检查。检查不合格的中学生,根据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中学招生工作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七条本章程由上海民航航天学院招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若我校往年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与本章程冲突,以本章程为准。
第二十八条上海民航航天学院专科招生信息网:,E-mail:,咨询电话:。广州民航航天学院招生信访举报电话:。
广州民航航天学院
2023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