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学校地址
宝山校区地址:上海市宝山区上大路99号
延长校区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延长路149号
嘉定校区地址:上海市嘉定区城中路20号
3. 级别
■ 本科
四、学校类型
■ 普通高等院校 ■ 公立高等院校
5. 颁发学历证书的机构名称及证书类型
机构名称
上海大学
证书类型
学生完成学习期,达到毕业要求,将颁发上海大学本科毕业证书。
六、高等学校招生管理
上海大学本科招生领导小组是学校本科招生工作最高决策机构,负责统一领导全校本科招生工作;招生就业处是学校组织实施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全校本科招生工作的日常管理工作;学校纪委是学校本科招生工作的纪检机构。
七、报名要求
1.申请人须为上海市普通本科院校在读学生,品学兼优,身体健康;
2.参加2023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经学校批准,于2023年秋季入学的优秀本科一年级新生(艺术类、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体育类、保送生、定向生、民族预科班、新疆西藏高中班、中专、本科生及港澳台侨录取学生除外);
3. 学习成绩优秀。学生注册入学时,一年级所修课程考试全部通过(重考除外),且一年级平均绩点达到3.3(满分4.0)以上。若满分为其他标准,则对应的加权平均绩点计算后成绩须≥82分(满分100分)。
注:申请转学的考生只能申请同一所院校的一个专业。
八、招生计划
详情请参阅《上海大学2024年插班生招生信息汇总表》
九、考试日期
2024 年 5 月 25 日
10.专业教学与培训使用的外语
入学后,教学外语为英语。
11. 男女录取比例
性别比例不限
12. 身体健康要求
根据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南》(教发[2003]3号)及相关补充规定,考生须如实报告本人健康状况。如隐瞒病史,上海大学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及学校退学、休学学籍管理规定处理。重大限制事项详见《上海大学2024年转学学生招生信息汇总》。
十三、报名、考试及录取原则
1. 注册
1. 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5月10日至14日
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应登录“上海市高等教育转学学生统一报名平台”(网址:2024年上海大学录取分数线(所有专业分数线一览表公布)2024年上海大学录取分数线(所有专业分数线一览表公布),以下简称“报名平台”)办理报名手续,并上传以下材料(所有上传材料须为JPG格式):
(1)原件身份证肖像面的扫描件或照片;
(2)从“申请平台”下载的申请表扫描件或拍照件(须由申请人本人签字并加盖所在学院教务处公章,有院系盖章的文件无效,复印件无效);
(3)由学生所在学院教务处出具的学生一年级所修课程成绩单原件扫描件或拍照件(成绩单须有学校教务处盖章,有院系盖章的成绩单无效,复印件无效,若有多份成绩单,须一并盖章);
(4)学生所在学校教务处出具的本校在读学生平均绩点最高成绩声明(须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系、学院印章无效;复印件无效);
(5)学生所在学校出具的《2023年高等学校新生入学名单》扫描件或拍照件(须加盖学校招生部门或档案馆公章,院系章无效,复印件无效);
(6)如果你就读学校的最高GPA不是4.0,你还需要获得学校教务处计算的加权平均GPA证明(满分为100分,证明须有学校教务处盖章,有院系盖章的证明无效,复印件无效)。
2.申请资格查询
时间:2024年5月19日
考生请登录“报名平台”查询并关注资格审核结果。
3. 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日期:2024 年 5 月 22 日
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可登录“报名平台”下载、打印准考证。
2. 审查
1.考试科目:详见《上海大学2024年插班生招生信息汇总表》。
2.考试日期:2024年5月25日
特别声明:学校不指定考试教材、不提供历年考试试卷及复习资料、不组织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
三、招生原则
1.学校根据各科考试成绩,确定各科的及格分数线。
2.各科目成绩达到及格分数线后,学校将按照各专业招生计划,按总成绩(科目一成绩+科目二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初步录取,若最后一名成绩相同,则各专业将比较以下科目成绩:
档案学:英语(笔试);
法学:法律基础;
微电子科学与工程:高等数学A;
冶金工程、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应用物理:大学物理;
若分数再次相同,则按高考成绩进行比较(高考总成绩折算为750分)。
4.考试成绩及预录取结果查询
1.考试成绩及预录取结果将于6月中下旬在“报名平台”公布,预录取名单将于上海大学本科招生网()公布。如对公布结果无异议,请于8月中旬登录“报名平台”下载预录取通知书。
2、预录取插班生入学时须提供一年级全部课程的成绩单(成绩单须加盖所在学院教务处印章,加盖院系印章的成绩单及复印件无效)。学生入学时须为一年级所修课程全部考试及格(补考及格除外),且一年级平均绩点3.3(满分4.0)以上,如满分为其他标准,则对应的加权平均分经绩点计算后须≥82分(满分100分)。如符合以上要求,学校将发放正式录取通知书。如不符合以上要求,学校将取消预录取资格。
14. 收费标准
学费
1.法学、档案学专业学费为每生·学年6500元(沪发改价格调整[2023]21号)。
2.其他专业学费为每生·每学年7000元(沪发改价格调整[2023]21号)。
住宿费用标准
每生每学年最高限额为1200元人民币(不含寒暑假)(沪价格费[2003]56号、沪财预[2003]93号、沪教委财预[2012]118号)。
15. 资助政策
上海大学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上海市有关学生资助政策和规定,被上海大学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及学费减免等。学校还按规定落实义务兵役补助和中西部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补偿等。学校设立了校长奖学金和教育、体育、艺术等奖学金,各学院也设有奖助学金。此外,还有“隐形餐费”补贴、出国交流学习等发展性资助项目。
学校承诺确保考入上海大学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16. 其他说明
1、学校将录取名单及相关材料报上海市教委审批。经批准的学生将以“插班生”身份转入上海大学相关专业学习,入学后按学校学籍管理规定进行管理。
2.转校学生不再享受上海大学校内转专业政策。
3. 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学校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法行为处理办法》和《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违法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确定的程序和规定,对招生考试中违规的考生及相关工作人员,严格查处。凡考生在招生考试中存在作弊行为,包括冒名顶替、伪造材料获取报名资格等,一经查实,视为国家教育考试作弊,取消相关考试报名和录取资格。同时,通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取消该学生当年高考报名和录取资格。对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的作弊行为,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4、学校不主办、不授权、不合作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也不向考生及家长作出任何形式的承诺。
5、学校严禁中介机构参与本科招生考试。
6.如因特殊原因影响招聘安排,学校将另行发布公告。
7、本招生简章的解释权属于上海大学招生就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