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硕士研究生全国统一入学考试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已经公布,我校计划今年接收部分专业优秀插班生。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1. 接收转账的类别、专业和领域:见附件 1。
二、调整要求
1. 满足国家转学专业和转出专业的分数要求以及我校招生简章中规定的申请条件(招生简章中请到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询)。
2. 第一学位为普通全日制学士学位,学校相当于或高于我院;优先考虑获得博士学位的大学的正规全日制本科生(见附录 2)。
3. 申请转学的专业应与申请人申请的专业相同或相似。
4. 考生初试科目应与转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似,初试科目原则上应相同,专业科目应相同或相似。
5. 数学 I、II 和 III 之间以及英语 I 和 II 之间,可以向前调整,不能反转。
6. 未参加过 UEC 科目的考生原则上不能转入设有 UEC 科目的专业。
7. 申请非护理专业为第一志愿的考生,如果转入我院护理专业,其初审成绩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非护理专业复试成绩的要求。整个。在。线。提供。。
8. 合格的学位考生可以转入类似的专业学位,专业学位考生不得转入学位(临床医学专业除外)。
9. 申请法学硕士(非法律)专业为第一志愿的考生不得转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不得转入本专业;第一志愿为申请法学一级学科下的各个专业,毕业专业为法学的考生,可申请转入我校“法学硕士(法学)”专业。
10. 申请公共管理、工商管理、工程管理、旅游管理、会计等硕士学位为第一志的考生可以相互转学,但必须满足工作年限的要求。
11. 申请“退役大学生和士兵特殊计划”的候选人。
录取专业: 仅限附件中的专业学位(临床医学专业学位除外)。
初审成绩基本要求:在教育部划定的入学初试基本要求的基础上2024年青岛大学录取分数线(所有专业分数线一览表公布)2024年青岛大学录取分数线(所有专业分数线一览表公布),总分降低 30 分,单项行降低 20 分,退役大学生军人不再享受加分政策。
3. 调整程序
1. “全国硕士招生与调整服务系统”将于3月18日开通,申请调整的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整服务系统”填写调整信息,填写调整专业和研究方向。
2. 在线登记接收调整的截止日期为 3 月 20 日 11 点。审核报名情况后,于3月22日20点前通过调整系统发出复试通知书,收到复试通知的考生须于3月23日9点前在线回复确认信息,逾期后自动放弃复试资格。复试的具体安排将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站上公布。
3. 我校根据复试结果确定拟录取名单,并通过调整服务系统发出拟录取通知书。
四、注意事项的调整
1. 调整考生必须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全国硕士生入学与调整服务系统”,我院将通过“系统”完成调整、复试和拟录取的相关手续。未通过转学系统的申请将无效。
2. 应聘调优者只能填写本院的一个专业和方向,不能同时填写多个。填写调整专业时,请务必选择研究方向;符合复试资格的考生,只有转入其他专业后方可参加调整。
3. 如果应聘者填写了调整志愿者后没有其他调整的意图,请不要随意修改调整学校和专业。本校审核完考生资格后,将通过系统发送复试或拟录取通知书,如因考生自行修改自愿者而无法收到通知书,则视为考生自动放弃复试或拟录取资格。
5. 联系信息
研究及招聘办事处 电话: -
附录 1:获得.xls的专业名单
附录 2:博士生认可机构名单 .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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