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大学学校地址位于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天水南路校区: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天水南路225号;榆中校区:甘肃省兰州市榆中县夏官营镇。
兰州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综合性大学,是国家“985工程”和“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之一。学校校园占地3544亩,校舍建筑面积133万平方米。学校现有25个一级学科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涵盖了所有的13个学科门类,现有15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更多信息建议查询兰州大学官网。
兰州大学开设本科专业有哲学、经济学、金融学、国际经济与贸易、法学、社会学、思想政治教育、历史学、英语、新闻学、数学与应用数学、物理学、化学、应用化学、生物科学、生物技术等专业。
兰州大学的专业会根据不同的学院和校区有所变化,可以通过兰州大学的官方网站获取更具体的信息。
兰州大学2023年招生章程如下:
一、总则
1. 为进一步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学校正常招生秩序,学校制定本章程。
2. 兰州大学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二、组织机构
1.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面领导和决策学校招生工作;下设招生办公室,负责处理招生的日常工作。
2. 招生领导小组组长由校长担任,成员由学校相关校领导和各相关学院院长组成。
三、招生计划
2023年学校分省招生计划以教育部及各省级招生机构公布的计划数为准。招生计划名称为“兰州大学”,与“兰州大学民族学与社会学学院”、“兰州大学商学院”等其他学院联合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计划不在本章程中体现。
四、录取原则
1. 依据教育部颁布的有关文件,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全面衡量考生综合素质,择优录取。
2. 考生入学后外语教学为英语。
3. 对报考各专业的考生,初试科目均为统考科目(含思想政治理论),复试时进行综合素质面试和英语听力的专业测试。
4. 对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须加试至少两门本科段主干课程。
5. 报考类别为“定向培养”的考生,在录取前须签署定向培养协议书;报考类别调整为“非定向就业”的考生,在录取前须与学校签订培养协议及缴纳学费。
五、注意事项
1. 招生章程中涉及的内容如咨询电话、监督电话等均请向学校相关部门查询。
2. 招生录取期间,学校将通过多种渠道及时发布招生信息,请考生密切关注。
3. 本章程未尽事宜,按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以上是兰州大学2023年招生简章的主要内容。请注意查看兰州大学招生办公室发布的最新招生信息,以了解最新的招生政策和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