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学考试招生是指成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简称自考,是对社会人员及在校学生提供学历提升的一种途径。自学考试是一种非全日制教育形式,主要面向广大社会成员开展。
自学考试每年有两次考试,报名时间各省市不同,分别为1月、4月和10月,考试时间在4月和10月的某个周末。报名时需要准备的材料包括身份证、学历证明和照片等。
自学考试招生对象面向具有高中、中专、技校、职高以上文化程度的社会人员及在校学生。报名不受年龄、户籍、民族、性别等限制,免试入学,无需参加入学考试。
自学考试是我国高等教育基本制度之一,是我国现阶段高等教育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以学历考试为主的高等教育国家考试制度;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国家考试相结合的高等教育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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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自学考试作为特殊教育形式,继续保持稳定招生规模,并逐步扩大招生规模。
2. 自学考试的专业设置和调整更加注重适应市场经济发展对人才的需求,更加注重人才培养的实用性、灵活性和市场性。
3. 自学考试的形式更加灵活,逐步扩大试点和委托开考专业,探索和建立与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相结合的自学考试新模式。
4. 自学考试在招生、考试、学籍档案、毕业证书验印等环节的管理上逐步实现信息化、规范化、标准化,并逐步实现与高等教育招生计划管理及高等教育学历、学位授予政策的对接。
以上变化仅供参考,建议咨询所在地的招考机构获取更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