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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医科大学学校招生简章(2025年招生要求对象及政策)

来源:网校头条 2024-12-29 20:50:00

福建医科大学学校地址位于福建省福州地区大学新校区(旗山校区)闽侯县上街镇溪源宫路200号。

福建医科大学是一所位于福建省福州市的本科大学,成立于1937年,目前有旗山、鳝溪和连江三个校区。该校作为福建省重点院校,具有较好的医学专业教育实力,在福建本地认可度较高。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更多信息建议咨询该校的官方网站或者联系校方。

福建医科大学的专业主要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预防医学、药学、药物制剂、中药学、护理学、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公共事业管理、英语、生物技术、生物医学工程、卫生检验与检疫等专业。

福建医科大学2022年招生简章内容如下:

第一条 为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保证学校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和广大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四条 学校全称:福建医科大学

第五条 办学层次:本科、研究生教育

第六条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七条 招生对象:凡符合生源所在地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划定的录取批次要求,遵纪守法,品德优良,身体健康的考生均可报考。

第八条 招生计划:按照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的有关文件精神,本着“优化生源结构、促进区域均衡”的原则,科学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并报请审批。实际招生人数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第九条 录取规则:

1.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2. 依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办公室(或招生考试院)提供的成绩顺序进行录取。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若第一志愿生源不足,可录取第二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

3. 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按其高考改革方案相关规定进行录取。考生选考科目必须符合我校专业选考科目要求。

4. 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采用“分数优先”的原则,不设专业级差。在安排考生专业时,将根据考生投档总分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排队,依次按考生专业志愿顺序安排专业。当考生投档总分相同时,则依次按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排队,若仍相同,则重新组织专业计划安排专业。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考生,如果服从专业调剂,将调剂到其它专业;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又不服从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5. 对加分或降分投档的考生,按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办公室(或招生考试院)的有关规定执行。

6. 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对隐瞒身体疾病病史或不履行相关报批程序的个人考生,一经查实,取消入学资格或取消学籍。

7. 往届生的录取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办公室(或招生考试院)的规定执行。

第十条 收费标准:严格按照福建省物价局批准的文件执行。退费按照《福建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执行。学生入学注册前,学校须通过学生缴费系统向学生公布本学年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学生因故申请退费,按照《福建医科大学学生管理规定》办理。

第十一条 证书颁发:学生学业期满,符合毕业条件者,颁发福建医科大学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福建医科大学学士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

第十二条 其他: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外的任何费用。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以学校名义进行招生行为均属违法行为,学校将追究其责任。

以上是福建医科大学2022年招生简章的部分内容,如需了解更多信息,请登录福建医科大学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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