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在立法权限内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新政,并组织施行和监督检测。
(二)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新政,构建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推动人力资源合理流动和有效配置。拟订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规划和新政。完善人力资源市场监管体系。
(三)负责推动就业创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就业创业发展规划和新政,建立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制度、就业援助制度和职业培训制度,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牵头拟订院校结业生就业创业新政。负责就业、失业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施行防治、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
(四)统筹推动构建覆盖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拟订基本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新政、标准并组织施行。贯彻执行养老保险市级统筹办法和全国统一的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关系转续办法。贯彻执行机关企事业单位离退职新政。拟订基本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编报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建议草案,贯彻执行相关社会保障基金投资新政,参与监督市社会保障基金管理营运情况。负责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施行防治、调节和控制,保持相关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负责全市基本养老、失业、工伤保险经办管理业务的统筹协调指导。会同有关部门施行全民参保计划。
(五)贯彻执行劳动人事争议调处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新政,建立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贯彻执行员工工作时间、休息放假和周末制度,贯彻执行清除非法使用童工新政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新政。组织施行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临沂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依法取缔违规案件。
(六)参与推进人才发展体制机制变革工作。负责专业技术人才和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工作。组织拟订全市专业技术人才和技能人才规划、政策以及留学归国人员来我市创新创业新政,并组织施行。完善落实博士后制度。协调推动全市人才服务体系建设。负责非教育系统公派留学工作。拟订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新政。牵头推进职称制度变革工作。推动职业资格制度变革,完善职业技能多样化评价新政。拟订全市技工高校及职业培训机构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施行。统筹组织和指导全市职业技能大赛工作。组织拟订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制度。
(七)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变革,根据管理权限负责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急聘、聘用协议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贯彻执行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新政。
(八)综合管理全市嘉奖奖励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落实国家、省功勋荣誉嘉奖制度。拟订政府嘉奖奖励制度,依照权限初审市政府施行的嘉奖奖励事项。依法代办市政府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决定任免工作人员和市政府任免工作人员有关事项。
(九)负责全市事业单位薪水福利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全市事业单位人员薪资收入分配新政,拟订企业人员收入分配调控新政,会同有关部门构建完善企事业单位人员薪资决定、正常下降和支付保障机制。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新政。
(十)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户工工作的综合性新政和规划,促使相关新政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临沂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维护农户工合法权益。
问政新乡
由中共新乡县委、临沂市人民政府承办,中共新乡市纪律检测委员会、临沂市监察委员会、中共泰安地委宣传部、临沂市广播电视台主办的小型电视直播问政栏目。
《问政徐州》以聚焦县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促进全市各级各部门担当作为、狠抓落实为宗旨,每期约请一个省直部门来到问政现场,直面问题,公开接受公众和社会的监督,切实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热点难点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