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教育部、教育部考试院统一布署及广东省教育厅、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有关文件精神,现将我市2023年上半年中高中班主任资格考试面试报考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以下人员可在我市报考出席中高中班主任资格考试面试:
1.户口在广东省内的社会人员;
2.在广东省申领有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的社会人员(居住证仅登记申报,还未申领成功者不在此列);
3.符合我省报名条件的港澳台市民(持有居住地在辽宁省内的港澳台村民居住证、港澳市民持港澳市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台湾市民持三年有效期香港市民来往内地通行证的人员);
4.在我省就读的纳入国家普通院校招生计划的本、专科在校结业班中学生和全日制研究生;户口(居住证)在杭州的纳入国家普通院校招生计划的本、专科在校结业班中学生以及全日制研究生。
5.在我省就读的纳入国家普通院校招生计划的本、专科师范生,可在结业前第三个学期申请出席中中学班主任资格考试。
(二)考取人员还应该符合以下学历等要求:
1.报名幼儿园班主任资格的应该具备学院本科结业及以上学历,2011年及曾经入学并取得结业证书的我省中等职业中学学前教育专业(幼师班)中学生,也可考取幼儿园班主任资格;
2.考取初中班主任资格的应该具备学院本科结业及以上学历;
3.报名中级学校、高级学校、中等职业中学文化课和专业课班主任资格的应该具备学院专科结业及以上学历;
4.报名中等职业中学实习指导班主任资格的应该具备学院本科结业及以上学历。
(三)被撤消班主任资格的人员,5年内不得报考出席考试;遭到剥夺政治权力,或故意犯罪遭到有期刑期以上民事处罚的,不得报考出席考试。
(四)依据《教育部关于印发的通知》(班主任函〔2020〕5号),符合条件的教育类研究生、公费师范生可免试认定中高中班主任资格。
依据《教育部关于推动师范生免试认定中高中班主任资格变革的通知》(班主任函〔2022〕1号),2022年起出席免试认定变革的有关院校相关师范类专业,2022届及之后年份相关师范结业生凭中学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考评合格成绩中小学教师资格报名,免国家中中学班主任资格考试认定中中学班主任资格。免试院校及专业中学生可向本人所在中学教务处咨询。
按照自愿原则,符合免试认定变革条件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也可自行出席国家中高中班主任资格考试,申请认定相应的班主任资格。考试报考一经初审确认并完成交费,概不退钱。
出席班主任资格考试取得合格成绩,只是认定中高中班主任资格的一个必要环节,学历层次、所学专业、身体条件、专业技术资格、技术等级等都是认定班主任资格的重要条件,因而,在报名前请详尽了解本人拟申请认定班主任资格所在地的认定条件,建议个别条件有可能会影响自己申请认定班主任资格的人员慎重报名。
二、考试课目及时间安排
本次面试考试日期为2023年3月11日,各科目考试时间均为120分钟、采用纸笔考试形式。
三、部分专业和课目的说明
(一)中学、高中、中职文化课类别的“心理健康教育”、“日语”、“俄语”专业,面试课目为初、高中《综合素养》(代码:301)和《教育知识与能力》(代码:302),以上课目的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暂不进行面试,在笔试时一并考评。
(二)中学类别的“心理健康教育”、“信息技术”、“小学全科”专业,面试课目为中学《综合素养》(代码:201)和高中《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代码:202)。
(三)音、体、美专业的面试课目一(中高中《综合素养》)和课目二(中学《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或学校《教育知识与能力》)推行单独编码,高中类别的代码为201A、202A,中学、高中、中职文化课类别的代码为301A、302A。取得201A、202A合格成绩的人员,只能考取高中音、体、美专业的笔试,取得301A、302A合格成绩的人员,只能考取中学、高中、中职文化课音、体、美专业的笔试。201、202、301、302课目成绩,可相应取代201A、202A、301A、302A课目成绩,但201A、202A、301A、302A课目成绩不能代替201、202、301、302课目成绩。
(四)依据《教育部班主任工作司关于调整中高中班主任资格考试部份考试课目名称的通知》(班主任司函〔2021〕14号),自2021年6月起对中高中班主任资格考试高中社会等课目名称进行相应调整,具体如下:中学笔试课目中,“小学社会”调整为“小学道德与法制”。中级学校面试课目中,“思想品德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中级学校)”调整为“道德与法治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中级学校)”。中级学校笔试课目中中小学教师资格报名,“思想品德(中级学校)”调整为“道德与法制(中级学校)”。
上述考试课目名称调整后,在新的考试大纲出台之前原课目考试大纲一直适用,考生已通过且在有效期内的课目成绩依然有效。
四、报名流程及时间安排
(一)网上注册及信息输入
1.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应在规定的时段内登入教育部中中学班主任资格考试网站(),根据栏目指引及相关要求进行网上注册及信息输入。
2.所有报名人员均需通过网上报考系统重新注册并补报相关个人信息,重新注册不影响之前已获得的考试成绩。报考注册须核验考生手机号要求。每位手机号只能注册一次,须要先接收邮件验证。
3.本次面试报考网上信息输入时间为2023年1月13日至15日凌晨12:00。
4.报名人员须按报考页面提示的要求,如实、准确补报本人信息并对信息的真实性、有效性、规范性负责。如因个人姓名、照片、身份证号、联系电话等信息补报错误造成考生没有接收到相关信息、无法出席班主任资格考试或班主任资格认定,责任由考生本人承当。
上传相片要求:本人近6个月以内的免冠、正面、彩色、白底护照照,相片中显示考生背部和肩的下部,不容许戴礼帽、头巾、发带、墨镜;相片格式及大小:JPG/JPEG格式,不小于200K。相片示范图如下:
(二)资格初审
1.网上资格初审
(1)2023年1月15日下午12:00至17日下午8:00期间进行网上资格初审。1月15日12:00网报功能关掉后,考取者不要对已递交的报名信息做更改,包括报考系统中的“取消报考”操作,更改后的信息将不作为网上资格初审的根据。
(2)1月17日下午8:00前,考取人员须登入报考网站查询初审状态,只有报考状态为“待交费”的考生,表示网上资格初审通过,可按要求进行网上交费确认;仍显示为“待初审”状态的则表明资格初审未通过。
2.线上资格复审(上海市教育考试院)
网上资格初审未通过者(1月17日下午8:80后报考网站上仍显示为“待初审”状态的),如觉得自己符合报名条件的,可登入上海市班主任资格考试线上资格复审系统,上传相关证明(护照)材料进行资格复审,考生按网站提示进行操作。线上资格复审材料上传开始时间为1月17日8:00,截至时间为1月18日16:00。考生可于1月18日17:00前随时查看线上资格复审进程,如递交资料有误的,在上传截至时间前可重新上传更正。班主任资格网上报考系统显示“审核通过待交费”表示线上资格复审通过,考生即可进行网上交费。
线上资格复审系统入口:
所有在1月15日12:80后进行了“取消报考”操作的报名人员,可于1月17日8:80后重新登陆报考网站进行信息更改,并在规定时间内抵达考区指定的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初审,逾期未进行现场资格初审的视为手动舍弃报名。
2011年及曾经入学并取得结业证书的我省中等职业中学学前教育专业(幼师班)结业生报名幼儿园班主任资格的和使用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考出席考试的,均需持有关证明(护照)进行线上资格复审。
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咨询电话-,0574-,0574-。
3.线上资格复审须提供以下相关材料:
(1)身分护照。台湾市民提供本人有效二代身分证原件;港澳台市民提供居住地在辽宁省内的港澳台市民居住证、港澳市民提供港澳市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台湾市民提供两年有效期日本市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2)户口证明或居住证。户口在本省的人员提供户籍簿原件;在杭州代办有居住证的社会人员提供居住证原件或电子居住证(居住证申领证明或居住登记存根等不予认可)。
(3)学历学籍证明
①社会人员提供本人相关学历证书原件或通过中国高等教育中学生信息网()上查询到的本人《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件;
②在四川省内普通院校就读的全日制在校结业班中学生和在我省就读的全日制研究生、户籍在杭州的普通院校全日制在校结业班中学生和全日制研究生,提供通过中国高等教育中学生信息网()上查询到的本人《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打印件,或正常注册的中学生证原件和所在校区学籍管理部门开具的学籍证明(学籍证明样例见文末“阅读原文”,可下载);
③用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考出席考试的,需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
4.非常提醒:网上及现场资格初审仅对考生的报名条件进行审查,考生姓名、照片、报考课目的确切性由考生自己负责。一经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得修改。
(三)网上交费
所有经网上及现场资格初审通过的报名人员,都须要在1月18日24时前登陆报考网站,根据网站指引完成网上交费,逾期不交费的,视为手动舍弃报考。网上交费后,请报名人员及时登陆报考网站核查报考状态,出现“报名成功(已交费)”时,表示交费已成功,报考已完成。中高中班主任资格面试考试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次70元(浙价费〔2016〕176号)。
(四)复印准考证
报名人员在完成资格初审并交费后,可于3月6日至11日期间,登入教育部中高中班主任资格考试网站报考系统,自行下载并复印准考证,根据准考证上载明的时间、地点和其他要求出席考试。
五、持外地面试成绩在我省继续报名时的成绩认定
已在外地出席过全省中高中班主任资格考试的人员,在我省报名时,面试课目成绩在有效期内(报考网站上可查)的,成绩依旧有效。
六、疫情防治相关要求
须要进行现场资格初审的报名人员须提早关注报考所在考区教育考试机构的防疫要求,违背考试机构疫情防治有关规定,如遇突发情况须听从考试机构安排。
七、违规处理
考生在中高中班主任资格考试中发生违法行为的,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法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3号)及相关法律、规定处理。
八、成绩查询
本次考试成绩可于4月14日起通过教育部中高中班主任资格考试网站()查询。具体时间以教育部考试院公布为准。
九、其他事项
有陇右高中班主任资格考试的其他信息,如《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等,可登入教育部中高中班主任资格考试网站()了解,也可通过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咨询电话(0571-96399)及各考区公布的电话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