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进修中学学科教研员选聘方案
为强化县班主任进修中学教研员队伍建设,按照编制情况和教研工作实际须要,选聘部份中高中学科教研员,具体方案如下:
1.选聘职位
高中英语、数学、物理,高中数学、思品、音乐各1名。
2.选聘条件
①身心健康,年纪男45周岁以下、女40周岁以下的在职在岗班主任,非常优秀的可适当放宽年纪要求。
②具有与选聘职位相对应的班主任资格。
③中学职位选聘对象如下:市级及以上教学、县级及以上学科带头人、县级及以上教坛新秀、市级及以上骨干班主任或近5年县初三课题组成员、高中学科校际组成员及历任中学学科兼职教研员、初中学科指导组成员或历任中学中层及以上党员。
④小学职位选聘对象如下:市级及以上教学、县级及以上学科带头人、县级及以上教坛新秀、市级及以上骨干班主任或历任中学学科兼职教研员、现任校区中层(含基层完小副职主任)及以上党员。
3.报考事项
凡符合上述资格和条件的班主任及中学领导党员均可报考出席选聘,并于6月15近日携带自荐材料及能反映本人工作业绩、工作能力及综合素养的有关证书原件及A4纸打印件向局组织人事股报考。
4.选聘程序
选聘程序包括个人自荐、组织推荐、资格初审、组织考评等。县教育局依据考评情况研究确定选聘人选,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县政府审批,试用期1年,试用届满经考评合格者,给以代办调动手续。
(七)对口交流、支教、跟班学习方案
继续通过支教,抽调学校部份富余学科班主任到缺编中学支教;继续抽调农村小学富余学科班主任到市区缺编小学跟班学习3年;继续施行新一轮城乡班主任对口交流。
1.对口交流。各校要根据《安溪县教育局关于学年城乡班主任对口交流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安教[2018]140号)文件规定,及时抽调班主任出席对口交流。派出中学应于8月25近日将抽调的对口交流班主任名单上报教育局并通知流入中学,将《对口交流班主任名单汇总表》纸质材料报送局组织人事股,同时发送局组织人事股邮箱:,并及时通知出席交流的班主任于8月27近日到流入学校刊到。
2.支教。继续抽调学校部份学科富余班主任到缺编中学支教。(具体方案另行通知)
3.跟班学习。按照市区学校班主任的实际需求,继续抽调农村小学学科富余班主任到市区缺编的高中跟班学习。(具体方案另行通知)
4.“小片区”交流。2015年出席县城“小片区”教师校际交流的,被选聘对象经历任教学校考评合格的,可申请回交流前所在中学任教。申请者应于6月15近日将《城区片区班主任交流满3年回原校任教申请表》(附件5)送交局组织人事股,逾期不予受理。
(八)中学“特岗班主任”岗位设置方案
为解决内长汀龙涓乡、祥华乡所在中学校班主任短缺问题,决定从外永春高中和市区学校抽调班主任到龙涓、祥华支教,支教时间3年。抽调名额30名,支教岗位及人数如下:举溪小学12名、龙涓小学5名、崇文小学3名、新华都阳光学校10名。凡已取得一级或中级班主任任职资格但未任命的(即“已评待聘”)或具备一级、高级班主任评审标准条件的(即待评待聘)均可出席抽调(“已评待聘”者优先)。(具体方案另行通知)
(九)特殊困难教员工照料方案
1.照料对象:①本人或未成年孙辈(未满18周岁)患有重特大癌症的(如白血病等);②配偶离世或患重特大癌症(如白血病等)且孙辈未满18周岁的;③本人系独生子女,母亲双方有一方去世或患重特大癌症(如白血病等)的。
2.照料办法:①照顾到外永春中学任教(不含参新县、城厢镇、魁斗镇所属中中学、幼儿园,下同);②根据申请对象的意愿、学科及缺编情况,笔记本派位部份到市区缺编中学(含城关中心)任教;③调入岗位安排由县教育局依据中学编制情况研究确定。
(十)跨南北线任教教员工调配方案
跨南北线任教满3年的中学、幼儿园教员工可提出个人工作调动申请,中学初审报送后,由教育局依据工作须要和学科编制等情况研究确定(原则上每位乡镇中心校区调出人数控制在5名以内),在距县城等距离的中学间进行流动。
各校要认真做好上述(九)(十)申请对象初审把关工作,相关信息应在校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方可上报。
上述(九)(十)对象调动申请表(附件6、7)连同有关材料应于6月25近日送交局组织人事股,逾期不予受理。中学应对申请材料进行认真初审安溪县教师进修学校,并签名签章(打印件应标明“按原件打印”,经本人、审核人签名以示负责,同时加盖中学私章)。
(十一)常年在内长汀工作教员工照料方案
1.照料对象:在内长汀工作满28年且有申请到外永春或市区中学任教的中学、初中、小学、幼儿园班主任。
2.选聘办法:①前提条件:申请对象必须出席教学技能测试,合格者方有资格出席进城任教摇号选聘;②根据申请对象的意愿,照料到外永春中学任教,以及笔记本派位部份到市区缺编中学(含城关中心)任教;③调入岗位安排由县教育局依据中学编制情况研究确定。
(十二)夫妇双方均在内长汀工作教员工照料方案
1.照料对象:①夫妻双方均为内长汀中学的在编在岗人员,且均在内长汀中学工作满18年的;②夫妻一方在内长汀中学工作满18年,另一方在内长汀乡镇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满18年的在编在岗人员。以上对象有申请的可以照料一方到外永春中学或市区中学任教。
2.选聘办法:①前提条件:申请对象必须出席教学技能测试,合格者方有资格出席进城任教摇号选聘;②根据申请对象的意愿,照料到外永春中学任教,以及笔记本派位部份到市区缺编中学(含城关中心)任教;③调入岗位安排由县教育局依据中学编制情况研究确定。
注:上述(十一)(十二)照料对象已于5月4日申报结束。
(十三)中心校区班主任人事调整意见
1.严格规范调整制度。各中心校区要遵守稳定班主任队伍的原则,合理控制辖区内班主任的调动,除内长汀一些偏远中学外,各中心校区人事调配原则上推行同村籍回避制度。人事调配要推行集体研究,严格工作纪律、工作程序,坚持客观、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并在党务公开栏上给以公示。调配方案需经所在乡镇党委、政府同意,并在8月28近日报县教育局备案后施行。
2.推行轮岗交流制度。各中心校区要按照各自实际情况,拟定中心中学和镇区中学班主任到偏远中学轮岗交流管理办法,每年安排一定数目班主任到偏远中学任教,轮岗交流时间1-2年,以提升偏远中学教育教学质量。各中心校区“轮岗交流管理办法”和轮岗交流班主任名单应在8月28近日报送局组织人事股备案。
3.合理安排非语数班主任教学工作。第一学历幼教、体育、音乐、美术、英语、信息技术、科学等专业结业的班主任必须安排其兼任本专业的课程(因课时不足者可跨校上课或安排兴趣小组活动)。
4.强化中学寄宿生管理工作。各中心校区应在编制内安排专兼职生管班主任:寄宿生在50人以下的中学原则上应配备1名生管班主任,50-99人的配备1-2名,100-300人的配备2-3名。
(十四)规范人事管理工作
1.为统筹考虑市区中学之间的师资平衡问题,除新办校金火中级学校、建安分校、十九小、九幼、十八幼因教育教学工作须要可从市区中学选聘部份班主任外安溪县教师进修学校,市区中学班主任申请市区间调动,原则上不予考虑。
2.恒兴小学民办班主任申请回民办中学,一律调回原单位。
3.因工作须要或特殊情况借调到县重点项目设立处、其他部门和单位的班主任,除某些特殊情况需续借的(应经县主要领导同意),其余全部回原中学任教。新学年开学(8月24日)后,除特殊情况并经省委县政府批准外,不再申领教员工调动、借用事项。
4.禁止未经教育局批准(以书面借调通知为准,下同),中学擅自互借教员工和借用到其他部门、单位。
对违犯上述3、4规定的教员工,一律按私自脱岗处理。教员工在编不在岗或擅自借调的,所在中学必须及时将《擅自脱岗教员工报告表》(附件8)报送县教育局组织人事股。对逾期、弄虚造假或隐瞒不报的中学,将按有关规定严肃追究中学主要领导的责任。
(十五)其他事项
1.严格控制临时人员聘用。各校应严格控制聘用临时人员,要鼓励引导学科富余班主任专担任后勤工作,教员工超编的中学,原则上不得聘用临时人员,确系工作须要的,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协议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协议施行细则》的相关规定,严格施行劳动协议法管理,并代办社保、社保等。
2.教员工调动、流动涉及的职称任命事项,按县职改领导小组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永春县教育局
2018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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