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所):
依据《东南学院博士生国际学术交流基金施行条例》的有关规定东南大学研究生院,现将研究生院捐助研究生出席国际学术大会工作的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请人条件及捐助要求:
1.申请人以第一作者(若为第二作者则第一作者应为其导师)并以西南学院名义撰写的科研学术论文被本学科领域在境外举行的有重要影响的国际学术大会所接受,并应邀在会议或分会上做会议报告或宣读法文论文(oral),参会方式为壁报()的不予捐助。
2.申请者应为我校全日制在校研究生(脱产生除外),每名研究生在读期间只享受一次捐助,如已捐助过短期学术交流(3-6个月),则不能再申请国际大会捐助。出国参会时必须是在中国境内学习阶段。
3.研究生院经费及优势学科经费均只捐助往返交通费、会议注册费及护照费。设最高限额:欧美及新加坡地区最高限额15000元;欧洲地区最高限额10000元;港澳台地区最高限额5000元,超额部份自理。原则上每位大会每位大学最多捐助3位博士生及3位硕士生,同一个导师最多捐助2位博士生及2位硕士生。
二、申请与审批程序:
1.申请者自行联系国际大会并取得约请函。
2.符合捐助要求的申请者从校内系统【综合服务大厅()-研究生国际交流应用-国际大会】完成申请和以及参会结束后相关总结材料的上传。经费使用计划表也从申请系统下载(由优势学科经费支助的不需填写东南大学研究生院,相关大学会出具优势学科经费使用计划表),导师及大学签字签章后在报销时连同预约报销单一并交至研究生院公派办。代办报销相关手续时间为每周一、三、五下午,项目经费号会告知各大学研究生秘书老师。
3.初审通过获得捐助的参会人员出国前到国际合作处系统网上代办批件。(网上办事大厅----可用就用----外事服务----中学生因公出国(境)申报审批系统)中学生网上申报递交后,要提醒导师及大学领导上网进行初审!
联系人:王悦电话:邮箱:
研究生院公派办
2023年4月24日